第1章 楔子

庄泽,是一位自由职业。

与他的相遇,是在一次回家的旅途上。

坐在火车上,看了一会小说也就觉得倦了,到底是已经过了那样的年龄。

以前的自己,就算是从早上的八点钟一直看到下午的四点钟,那也是不在话下的。可是现在,就真的只能呵呵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事情已经变得不再适合自己。

以前高中的时候会在周末的时候和别人一起到网吧包夜。只不过别人打的是游戏,而自己看的是视频。

并不是不喜欢打游戏,而是真的做不到啊!

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别人特别喜欢的、玩的贼溜的地下城啊、英雄联盟什么的,自己就是搞不到。是手残也好,还是其他啥的,到了现在,也变得不是很重要。

身边的朋友知道自己的这个习惯,所以也不会刻意的强迫。他玩他的,我搞我的,互相不干涉,彼此的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的我,也是有想过的,我为什么不打游戏?

原因很简单,众多的理由背后,只不过是自己不想沉溺其中,难以自拔。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下我这个人。

我呢,是一个自制力特别差得人。差到什么地步,应该是没有人管我的话,我应该差不多会一直做下去。

小时候看电视就是这样,一看就是一天,简直可以说是难以自拔、无可救药。为这件事,那可真的是没少被父母教育。只不过,教育归教育,该做的事情一件也没有落下。

等到长得大一点,懂事以后,就开始变得自律。凡去有可能上瘾的事情,自己都是躲得远远的,是一点也不会去参与其中。就这么着一直到了现在,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过。

说不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反正就这么过来了。

既然已经不能再看小说,听歌的话对耳朵也不是太好,于是只好做起来看看周围的人和事,以此来打发漫长的旅行时间。

对于打发时间来说,我们应该算是很幸运的一代。

以前坐火车的前辈们,他们除了带一本纸质的书以外,还有就是一副扑克以外,估计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娱乐游戏。到了我们,那些差不多都已经过时了。虽说,打扑克的还有,但更多的还是各自玩自己的手机。

因为玩手机,我们这一代,也就被说成了低头一代。

我算不算低头族,应该算。毕竟身在这个时代,也是难以拒绝的。

此刻已经是中午,火车上的一些人开始陆陆续续带着泡面到打水的地方。

泡面应该算得上是火车上最常见、最欢的食物。说起来,火车上并非没有提供盒饭,只是那玩意据说又贵又不好吃,也就没有多少人会选择。

好不好吃,我觉得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买不起。现在人们虽说再也不用担心口袋里的钱包,但也不会真的大方到随心所欲。

泡面见证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也让人们对生活的变化有了更加切实的感受。

衣食住行,对于一个人,最重要的自然是衣食了。

看着别人排着队泡面,自己很愉快的拿出了准备好的食物,没有加入到泡面的行列。

没有去泡面,不是自己不想随大流,而是自己实在吃不得。

以前,无知无畏的吃过一次,结果是让自己的那一趟火车之旅变得极度的痛苦。

上厕所差不多是一个小时一次,直到把肚子里存货全部清干净才算是了事。

因为有了教训,所以以后的自己再也没有在火车上吃过泡面。

准备好的食物是两个小面包,一盒牛奶。

看起来很简单,没有什么奢侈的地方。

本来嘛,在火车上吃东西本来就是为了让肚子有点货,保持体力。这样,真的已经很不错了。

吃过东西以后,我的注意力放到了对面的一位哥们身上。

之所以会去关注,因为他在大多数的时间里不是把目光在窗外的风景上,就是在手机上写些什么。

强烈的好奇心,让我对眼前的这个人有了极大的兴趣。

回家的路途比较远,需要做很长时间的火车。

一般说来,坐很长时间火车的人都会选择卧铺,毕竟那样会舒服的多。但是因为个人的执拗,还有其他什么因素,我基本上都是选择硬座。

硬座,可以让旅途变得很有意思!

这几年在火车上上遇到了外出务工的务工人,遇到了狂人的宗教徒,也遇到了天涯自在的旅行者。

庄泽是最后的那种人,在我看来是那样的。

随意的穿着,简单的行囊,没有什么太过于贵重的物品,一点儿也不想外出的打工人,更谈不上是什么宗教徒。

通过后面的交谈,我知道了他之所以选择坐很长时间的火车,是为了放空自己的心灵,寻找另外的一个世界。

当我听到这个理由的时候,心中不免有些吃惊。在这样一个快节奏的时代下,能够有这样的心境,是该有多么的了不起。

回到开始,心中既然有疑问,便想要知道答案。

他是做什么的?

我很想问,但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张口。

幸运的是,庄泽没有让我为难很久,他主动告诉了我。

庄泽是一位作家,更准确一点是一位网络作家。

听到他说到他是网络作家的时候,我的心中不由得多了几分佩服。

为什么会这样?

差不多是二十年前,中国刚刚介入互联网没多久,网络文学才起步,没有多少人了解。传统的纸质文学还在大行其道,人们还沉浸在金庸老爷子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和琼瑶阿姨的“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我们并没我想到,一个时代正在到来。

新世纪开始的时候《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还没有被很多人知道,《诛仙》也只是存在于一小部分人的脑海中,大火的《亮剑》谁也没有注意到它原来是一部网络小说。

中国的互联网还不够发达,一切还在蛰伏。

差不多几年前,网络小说的市场开始慢慢走向成熟了,《宫》被改编成电视剧从而带红了一批演员,《雪中悍刀行》不再太监,大大方方的给读者一个交代,《星辰变》也在十年之后被改编成了动漫,火的一塌糊涂。

一部网络小说的商业价值少的有百万,多的能够上亿。

坐在我对面的是不是一位大神,谁能说得准?

看着我诧异的表情,庄泽紧忙说道,“你可不要乱想啊,我不是你心目中的知名大神,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写作人。”

听到他这样说,我并不觉得吃惊。毕竟没有哪一个人会说自己是大神,说自己很了不起。

带着仰慕的心,我问他,“为什么会选择网络文学,成为一位作家?”

听到我这么问,他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想了一会儿,目光落在了窗外。

窗外的风景,此刻真的好极了!

到处都是丰收过后的满足,雀儿在田间地头搜寻着属于自己的食物,依稀可以看见上了年纪的老人正坐在自家的门口晒着太阳。

初秋的时令,北国的风光,当真不错。

“为什么会选择呢,应该是一种兴趣,或者是一种信仰。你可能不知道,我这个人,除了能够写点东西以外,其他啥也做不了的。”

“怎么会!”

听到这里,我不由得发出了自己的疑问

看他的穿着和打扮,以及言谈,怎么说都不像。

“也怪不得你会这样”,庄泽笑了笑,拿起桌子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水,继续说道。

“有很多东西是会改变的,现在的我是不是很有欺骗性。”

他这样问,该怎样回答。我不知道,所以我选择了换一种方式。

“你刚才说,除了会写点东西以外,其他啥也做不了,为什么会这么说。”

庄泽想了一会儿,说道,“写作,并不是我一开始的想法。大学刚毕业那会,我也去过杂志社做过编辑,也干过房地产的销售,甚至也去考过公务员。但是到了最后,都没有坚持下去。”

“是因为不好做。还是什么?”

“没有乐趣,提不起劲,应该是这样的。做那些工作,做好的话,应该是可以的。我记得,我做编辑的时候,外出和作者交流是没有问题的;做销售是与人谈合同也还可以;考公务员……”

“怎么了?”看到他欲言又止的样子,我问道。

“也没什么了,反正就是那些不适合我。”

别人都已经这样说了,我还能如何。

“所以,你最后就选择了写小说?”

“嗯,差不多就是这样的。”

“写了这么长时间,你觉得怎么样,有没有为当初的选择而后悔过。”

“肯定没有了。我知道你问这个问题,一定是觉得文科生应该都会为以前的事后悔。我的话,不需要。写作能够让我快乐,我干嘛后悔。可以说,我之前的那些经历,可能就是为了让我遇见它。”

“看起来你真的挺喜欢写作这件事的,不然也不会说出这些话来。”

“对,我挺喜欢的。我想就算过了十年,我也依旧会继续写下去的。”

“有这份心,这份执着,我想你一定会变得更优秀的。”

“谢谢”

我和他的缘分差不多也就是这样了,因为我到站了,要离开了。

走的时候,他给了我一本书。下了火车以后,我拿起书看了看,书名是《且以深情共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