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东亚共同体的形态

内在逻辑决定了东亚共同体有着与欧盟不同的表现形式,其突出特征是:没有发展蓝图,过程重于结果,关系重于制度,协商重于协议,重视感情沟通。

(一)没有固定模式

东亚共同体的突出特征是没有固定模式,没有发展蓝图,也没有终极目标;走向哪里,路在何方,一切都是未知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东亚共同体的形成主要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不断摸索中积累经验,形成自身的风格;东亚共同体形成的动因或功能主要是使这一地区各个国家之间从不信任走向信任,从矛盾走向和谐,从秩序性较低的状态发展到井然有序的状态。

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东亚共同体形成过程的一个缩影。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在中国改革开放这一过程中,“中国领导人‘偶然’发现了一个成功的发展战略……中国经济改革和国际化进程没有‘蓝图’,甚至还不如15年前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开始持续经济发展时那样更有计划”郜若素:《中国经济改革成功的源泉》,载林毅夫、姚洋主编《中国奇迹:回顾与展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33~34页。。在中国改革之初,当时的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政府就将改革的目标明确定义为“复制西欧国家的经济制度”,但是中国的目标仅仅是提高经济体系的效率,而且改革并没有一个实际设计好的战略。中国改革政策的选择以及改革的顺序,集中反映了政府减轻或者解决经济体系中出现的问题和危机的灵活机动的立场。“摸着石头过河”是指导中国政府的改革政策的基本理念。林毅夫、姚洋主编《中国奇迹:回顾与展望》,第47页。

与许多西方学者理想中的或所设计的路径有所不同,东亚共同体形成的程序并不是先彼此信任,再建立共同体,而是为了克服不信任,才建立共同体。共同体建立的目标是为了更多的信任。以东亚区域内业已在共同体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就的东盟为例。当东南亚国家联盟于1967年8月创立的时候,它只是一种尝试,目的是通过某种协议来确保地区安全,创造一种能使成员国把更多注意力及其资源集中到内部团结和经济发展等更紧迫的任务上来的地区秩序。在东盟成立之前,几个成员国之间并不存在相互信任关系,如果按照“信任是合作的必要条件,没有一定程度的信任,合作将很困难”的观点来看,东盟的合作无疑难以进行。但东盟成立之后,成员国采取一系列具体和独特的合作方式,从而使这种建立信任的过程取得了良好的结果。正如日匝·祖克玛指出的那样:“可以这么说,通过对话习惯和在机制框架内合作的习惯,东盟成员国之间已经建立了信任。换言之,尽管各利害方之间最初缺乏信任,合作时间长了也能建立信任。”日匝·祖克玛:《在东亚建立信任:东盟的情况》,载容敏德、严江枫主编《区域合作经验与东亚》,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第108页。这种地区安全途径给成员国带来了好处。事实上,地区稳定的保持和国内秩序的维持使得东盟国家能够展示和保持在加速国内经济发展方面的显著成就,致使经济年增长率达到6% ~7%。不管有多少成就和局限,到20世纪80年代初,东盟已被称作第二世界地区主义的一个“成功经历”。到90年代,东盟甚至设法将越南和老挝这样的前“敌对国”纳入这个群体,并且随着柬埔寨和缅甸的加入,实现了东盟十国的夙愿。东盟的经验,显然可以推广到整个东亚区域。

40年来,东盟在建立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习惯方面相当成功。尽管东盟仍然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但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个地区组织在东南亚建立合作关系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考虑到1967年组成东南亚国家联盟时所处的政治和安全环境,这是一个极为显著的成就。东盟成立之前,东南亚的政治与安全形势以其预期成员国之间的各种冲突为特征,只有印度尼西亚与泰国的关系是特例。事实上,在东南亚的地区关系以政治敌视和不信任为特征的时期,东盟是从印度尼西亚与马来西亚对抗的硝烟中诞生的。然而,经过多年的合作,东盟已设法在成员国之间建立了相当程度的相互信任。

(二)以过程为一种结果

东亚国家政府之间制度性框架的确立和共同体形成的主要功能是建立发展和维系良好的国际关系。东亚各国十分强调有助于促进这些关系的对话交流形式,如“10+3”机制、“10+1”机制以及中日韩三国对话机制等。依照东亚固有的逻辑,无论依靠这些会谈的平台和机制最终解决了多少敏感问题,处理和解决了多少分歧与争端,达成了何种共识,颁布了怎样的宣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参与,是出席了会议,在会议期间和其他国家的领导人见了面,并就“今日天气”等问题,以及一些在目前情形下可以谈谈的问题进行了对话和交流,就算大功告成,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结果。

在这方面,东盟同样走在前面。东盟从一开始就在其合作议程中回避处理“敏感”问题。从1967年8月成立后20多年里,东盟的议程中有意不明确提安全合作问题。尽管在成立时有那种政治和安全背景,东盟倾向于回避更深层更体制化的政治和安全合作的必要性。尽管东盟确定的任务是推动“地区和平与稳定”以及加强“繁荣与和平的东盟国家群体”的基石,《曼谷宣言》仍明确体现出对“通往和平的经济道路”的信心。换言之,东盟国家间的合作始于非敏感领域。“注重经济合作,并不意味着东盟完全忽视处理成员国之间政治和安全问题的必要性。事实上,人们已经看到,经济发展中共同利益的存在没有导致激烈的国家间竞争。相反,东南亚各国政府看到了建立一种能让成员国更加注重和将资源用于更紧迫的国内稳定与发展任务的地区秩序的必要性。这样一个目标需要地区国家间的友好关系,而这种关系须通过恪守作为防止冲突主要手段的不干涉国内事务的原则来实现。换言之,通过严格遵循不干涉原则来处理政治和安全问题。”日匝·祖克玛:《在东亚建立信任:东盟的情况》,载容敏德、严江枫主编《区域合作经验与东亚》,第108页。倾向于采取非正式方式处理冲突和解决纠纷,重视平静外交,是东盟模式的重要内容。东盟模式还表明,在东亚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条约、协定等制度性框架虽然是必要的,但其主要功能在于这些条约和协议的出台本身搭建了一个平台。例如,尽管东盟节制各方的《友好与合作协议》提供了处理和解决冲突的正式机制,东盟却从未使用过它。相反,东盟成员国更愿意“在正式架构和制度范围之外”处理纠纷,尤其在解决双边领土争端方面。“东盟本身的作用不是正式解决纠纷和结束冲突,而是创造一种地区环境。在此环境下,此类问题不出现或能被很容易的处理和节制。”换言之,东盟的形成也是避免和防止冲突的一个过程。

东亚共同体既然是一个过程,就不急于在制度建设方面见成果,而注重在进程中获得成效,因此,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区域合作以相关国家都满意或比较满意的速度推进,就会在区域内经济、政治、安全和文化等各个方面产生良好的效益。东盟的情况就是这样。尽管有更大合作的必要性,东盟仍采取渐进的合作方式,以使各成员国有一种舒适感。比如,东盟为召开其1976年第一次峰会准备了10年。更重要的是,直到1992年,即成立25年后,它才将政治和安全合作正式写入东盟合作议程。通过使合作更集中于“非敏感”领域,东盟设法培养了一种合作习惯和成员国之间的信任,从而最终将敏感问题纳入正式合作进程。这些进展和成就并不意味着成员国之间的信任已牢固树立。事实上,成员国之间的猜疑尚未完全消除。但猜疑已变成一种偶然的而非常规的现象,导致这种结果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东盟本身作为一个机制的存在。通过培养对话的习惯,东盟已成为处理成员国之间误解的可能性的机构。作为一个机构,东盟还起到了通过外交途径处理分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东盟已设法减轻了成员国对“被出卖”的恐惧,确保了合作与服从的价值。

(三)注重建立关系

对东亚共同体的形成而言,过程就是结果,因为通过参与过程,就可以通过见面、对话、交流等途径建立联系,甚至形成关系网络。在目前东亚地区已有的区域合作制度性框架中,相关各国重视和强调恰当的国际关系以及如何维系这些关系,并不是对任何一般性区域组织和制度安排抽象的关心。加入东亚合作框架,许多国家都心怀这样的动机:通过这个平台和框架与原来没有关系的国家建立关系;如果已经有了关系,就试着进一步密切相互关系;如果相互关系已经十分密切,则进一步巩固这种关系。

建立和密切关系有许多纽带。东亚国家领导人对话和交流的时候,多强调相互间存在和建立起来的地理毗邻关系,如一衣带水,唇齿相依;传统友谊关系,如“鲜血凝成的友谊”, “同志加兄弟”;共同文化渊源关系,如“文化交流源远流长”等。通过第三方斡旋,也是东亚国家建立关系和缓解紧张经常使用的方法。

与重视制度性安排的欧盟相比,重视关系的东亚本身更具有情感色彩。西谚云:“只有永久的利益,没有永久的朋友。”由此,西方国家合作时首先考虑的是自己国家的利益,但东亚国家首先考虑关系,为了建立关系,联络感情,即使自己的眼前利益受到些损失也在所不惜。

(四)重视协商

协商是东亚共同体存在并成长的重要形态和标志。欧盟更重视共同体的“超国家”职能,而东亚则更强调政府间的协商一致。在政府间制度性安排上,东亚共同体和欧洲共同体之间并无本质区别,但与欧盟相比,东亚共同体还注重相互之间的对话与协商;欧洲更重视机制的约束性和权威性,而东亚更重视相互间的沟通和理解,相互间达成的某种默契,甚至心领神会、心照不宣有时更能发挥效力,因为更能体现开放性和包容性。

以东盟为例。在解决政治和安全事务方面,东盟成员国更喜欢双边途径而非多边途径,并且运用平静外交的方式。事实上,东亚背景下的平静外交的概念常常被定义为“东盟方式”。平静外交的原则构成了所谓的“东盟方式”的重要因素。通过这种途径,“每个成员国克制自我,不公开评论它国政策”,这样做反过来又“使得东盟成员国能够征服任何双边紧张关系”。当成员国之间发生问题时,各国政府不公开散布它们的分歧,它们常常关上门加紧磋商,以解决这些分歧并且尽量不让媒体介入。更重要的是,东盟国家严格克制自己,不评论各自的国内问题或国内形势。日匝·祖克玛:《在东亚建立信任:东盟的情况》,载容敏德、严江枫主编《区域合作经验与东亚》,第108页。

(五)重视领导人之间的个人交往,富有人情味

东亚共同体还是一种“同情”的共同体。按照东亚固有的逻辑,与人交往是个人发展的心灵体验,共同体的形成也是一种心灵体验。亚洲人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固然没有放弃理性的法则,但也非常注重感情因素。东亚共同体的形态,不仅表现在制度层面,也表现在心理层面。对于东亚人来讲,交往和建立国际关系不仅要遵循静止不离的行为规范,而且有必要依靠人的感情进行调节。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领导人之间的感情。

东亚国家重视领导人之间的个人交往和友谊,这也可以看做东亚共同体形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例如,东亚峰会召开时,在切入正题之前通常会进行一段简短的交谈,交流一些个人信息,尤其是有助于彼此进入恰当情境的信息。领导人之间的对话和交流被视为一种无限的解释过程。

在领导人发展更紧密的个人关系方面,非正式性变得更为有效。在东盟,作为处理冲突途径的平静外交也为成员国或冲突各方的领导人或政府所采用。因此,东盟很大程度上依赖领导人之间的个人关系。事实上,在成立后的20多年间,东盟为成员国尤其是五个创始国的领导人提供了一个建立个人密切关系的平台。年度峰会的体制化更有助于加强东盟领导人之间的个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