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 研究动机

先秦儒家的王道思想,主张周天子位居“天下”的中心,四裔诸侯皆为周天子的臣属,用以屏障周王室。黄有汉:《西周专制主义的萌芽》,李玉洁主编《中国早期国家性质》,云龙出版社,2003,第165、176~182页;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册,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2,第59~61、76~78页;张端穗:《天与人归——中国思想中政治权威合法性的观念》,黄俊傑编《理想与现实——中国文化新论(思想篇)》,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2,第108页。汉代独尊儒术后,儒家学说成为中国的主流学术,而“天下秩序”、“华夷之辨”、“君臣之分”等概念,也成为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意识。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第59~61、105~109、314~320页;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第370~371、374、383~385、391~392页;伊东贵之:《思想としての中国近世》,东京大学出版会,2005,第22~34页。美国学者费正清(John K. Fairbank, 1907~1991)提出“中华世界秩序”的论点后,John K. Fairbank,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8).中译本为费正清编《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杜继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大大影响了国际学界的研究动向,相关论述甚多,但这些研究成果都针对中华世界秩序的“现象”进行讨论。相关论述甚多,列举一二,如西嶋定生《东アジア世界と册封体制》,岩波书店,2002;张存武:《清韩宗藩贸易(1637~1894)》,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78;皮瑞洛莫夫、马尔提诺夫:《霸权的华夏帝国:朝贡制度下中国的世界观和外交策略》,林毅夫、林健一译,前卫出版社,2006;付百臣:《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硏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1990年代以后,针对中华世界秩序“原理”的研究成果,逐渐取代这些只讨论“现象”的先行研究,让“中华世界秩序”的研究又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如张启雄指出华为王畿,夷为藩属,二者构成中华世界帝国。中国居天下之中心,全土即王畿,视为内臣,由皇帝直管臣民。中国周边诸属国即诸侯之国,视为外臣,作为王畿的屏藩。张启雄:《“中华世界帝国”与琉球王国的地位——中西国际秩序原理的冲突》, 《第三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中琉文化经济协会,1991,第424~425页。何芳川指出华夷秩序乃以中华帝国为核心的古代类型的国际关系体系。何芳川:《华夷秩序论》,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6期,第30~45页。白永瑞则提出东亚共同体的概念,虽将华夷秩序贬为中国民族中心主义,却指出华夷秩序实具有文化普遍主义的形式。白永瑞:《东亚地域秩序:超越帝国,走向东亚共同体》, 《开放时代》2008年第3期,第7~17页。如张启雄教授首先提出规范“中华世界帝国”的“中华世界秩序原理”,并将儒家伦理观分为多项概念,说明天下就是中华世界帝国,天子就是中华世界帝国皇帝。中国全土是为王畿,即为“华”,皇帝直接管辖臣民;中国以外的周边诸国为屏藩,即为“夷”,皇帝可通过属国国王,间接管辖属国臣民。张启雄:《国際秩序原理の葛籐—中韓宗藩關係をめぐる袁世凱の名分秩序觀》,山室信一编《日本·中国·朝鮮間の相互認識と誤解の表象》,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98,第40~42页。当有外来者要求与中国往来时,中国政府安排册封、上表、纳贡、赏赐等仪式,确认皇帝与外来者的君臣身份,钱实甫:《中国的外交机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第3、5、8、11~13页;坂野正高:《近代中国政治外交史》,陈鹏仁等译,台湾商务印书馆,2005,第63~66页。彰显双方的尊卑位阶,并将这些外来者定位为藩属,纳入中国与周边国家共构的“中华世界秩序”。高明士:《天下秩序与文化圈的探索:以东亚古代的政治与教育为中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第18~20、22、24~25页;张启雄:《中華世界秩序原理の起源—先秦古典の文化的価值》,伊东贵之译,《中国—社会と文化》第24期,2009年7月,第2~4、8~9、12~14页。据此,中国与周边诸国的往来,多以“礼”为媒介,而这些礼仪仪式都带有政治文化的隐喻,从这些仪式的安排,可观察往来双方的政治从属、经济交换及文化交流等种种面相。

“宾礼”即款接宾客的相关礼仪。根据主客身份的不同,“宾礼”又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君臣之间的“朝贡礼”, 台湾开明书店:《断句十三经·周礼》,台湾开明书店,1991, 《大宗伯》,第29~30页。强调不对等位阶;二是臣属之间的“聘礼”,强调对等位阶。聘礼是各国诸侯间对等的交聘关系及往来礼仪,可说是客礼概念的礼意根据之一。聘礼的讨论可见《周礼·大行人》和《仪礼·聘礼》。台湾开明书店:《断句十三经·仪礼》,台湾开明书店,1991, 《聘礼》,第34~41页;台湾开明书店:《十三经注疏·礼记注疏》卷六三,台湾开明书店,1991, 《聘义》,第1~3页;台湾开明书店:《断句十三经·周礼》, 《大行人》,第62页。而中国款接外来者的礼仪仪式,皆归入“宾礼”的范畴,并依据外来者的身份,安排相应的款接仪式,彰显往来双方的政治关系。李无未:《中国历代宾礼》,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何伟亚:《怀柔远人:马嘎尔尼使华的中英礼仪冲突》,邓常春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第121~122页;中砂明德:《荷蘭国の朝貢》,夫马进编《中國東アジア外交交流史の研究》,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07,第407~409页。荷兰虽在康熙朝被列入属国,获得两年一贡的许可,但根据中砂明德的研究,可知当时礼部将荷兰使节分别处理,不完全依照“朝贡礼”的款接礼仪。关于荷兰朝贡问题,魏尔斯也重新讨论了17世纪的中荷关系,批评费正清“朝贡体系”过于简化,未能了解清初对外关系的弹性政策。John E. Wills, Pepper, Guns, and Parleys: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and China, 1622-1681(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4), p.204.由此可知,若要探讨清代的对外关系,不能套用欧洲诸国的主权观念(Sovereignty),必须分析“宾礼”的仪礼次序,方能理解清帝国与周边诸国的往来方式。赵尔巽:《清史稿》卷九一,中华书局,1998, 《礼十》,第2673页:“无论属国、与国,要之,来者皆宾也。我为主人,凡所以将事,皆宾礼也”。李恩涵:《中国外交史的研究》, 《六十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上),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88,第47~72页;蒋廷黻:《中国近代史大纲》,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第4~6页。

自签订《江宁条约》、《天津条约》后,清政府因战败,不得不同意平行往来、公使驻京、亲递国书等款,无法再将英、法、美、俄四国视为“夷”,也无法再以“朝贡礼”规范这些国家的交涉仪节。坂野正高:《近代中国政治外交史》,第63~75页。坂野正高指出,自签订《中英江宁条约》后,传统朝贡体系开始动摇,逐渐被西方式的条约体系取代。《(乾隆)清朝通志》卷四六,新兴书局,1963, 《宾礼》,第7019页;王尔敏:《近代史上的东西南北洋》,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5期上册,1986年6月,第101~114页。“西洋”一词,指派使节到北京的欧洲国家,即葡萄牙、罗马教廷、英国。值得注意的是,荷兰与西洋在《(光绪)大清会典》中已不在属国之列。为了维护“天下秩序”的正当性,清政府必须另辟蹊径,将这些国家纳入“宾礼体制”的规范,并借由不同的款接仪节,重新“正名”这些外来者,建构中国皇帝、各国君长、外国驻京公使的等差位阶。赵尔巽:《清史稿》卷一五六《邦交四》,第4582~4583页。凡遇对外交涉之时,晚清官方档案、官员奏疏及私人文集多提及“国体”。笔者以为有两种意义,一指“国家体面”,二指“国家体制”。例如蒲安臣代表中国出使欧美各国时,总理衙门以中外仪节不同为由,要求蒲安臣以中国国体为重,不需向各国元首呈递国书,并解释中国国家体制与欧美不同,希望欧美各国不要执着觐礼问题。石之瑜:《近代中国对外关系新论:政治文化与心理分析》,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第40页。尤其是礼制本身,便可衍生多种层次的权力关系,如行礼方式、服装穿着、公文用词、座位安排、入门登阶的位置,皆显示权力关系的变化。Catherine M. Bell, Ritual: Perspectives and Dimensions(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193-196.因此,外国公使如何觐见皇帝的礼仪问题,便成为中外双方争执的焦点之一。

对清政府来说,“外国公使觐见礼”问题实涉及整个政权的正当性基础。从咸丰朝、同治朝、光绪朝的交涉过程,可知清政府为了“外国公使觐见礼”的问题,做了各种的努力,尽量将外国公使定位为皇帝的臣属。赵尔巽:《清史稿》卷九一《礼十》,第2679~2681页;郭鸣鼎:《海通后鸦片战争前欧洲各国来华之使节及其觐见清帝礼仪问题》, 《国际关系学报》第1期,1978年2月,第112~137页;曹雯:《清末外国公使の謁見問題に関する一考察—咸豊·同治期を中心に》, 《社会文化史学》第44期,2003年1月,第49~72页。即使八国联军占领北京,甚至强迫清政府签订《辛丑和约》,光绪君臣仍汲汲于“外国公使觐见礼”问题,赵尔巽:《清史稿》卷四四三《孙家鼐》,第12440页。不愿轻言放弃皇帝的至尊地位,也不愿彻底抛弃“宾礼体制”。清政府对“外国公使觐见礼”的坚持,或可解释为清朝君臣对“天下秩序”崩解、“以夷变华”的焦虑感,同时也是他们解决正当性危机的自强之道。余英时:《历史与思想》,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8,第52~53页;孙广德:《晚清传统与西化的争论》,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第160~172页。

过去学界受到现代化理论的影响,多以为清代的对外关系封闭守旧,并批评清政府执着无谓的觐见仪式,无视国际法的外交惯例,遂引起中外双方的觐礼之争,使中国自绝于国际社会。蒋廷黻:《中国近代史研究》,里仁书局,1982,第180~201页;坂野正高:《近代中国外交史研究》,岩波书店,1970,第271~277页。虽有许多学者以为明清对外政策僵化,但张彬村考察明清两代的海外贸易政策后,指出明清的海外贸易政策非常有弹性,批评中国闭关自守的说法实际上是种错误的刻板印象。参见张彬村《明清两朝的海外贸易政策:闭关自守?》,吴剑雄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四辑,中研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3,第1~16页。在外交史的研究框架之中,这样的论述或有道理,但不免有过度简化之虞,滨下武志和冈本隆司皆指出,当时主张变法者,对中外关系的认识仍立基于天下一元观。可惜,两人未提及礼制更定的实际运作、阻碍及其影响。详见冈本隆司《馬建忠の中國近代》,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07;滨下武志:《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高淑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第282~284页。未曾深究下列问题:第一,“宾礼”的内涵是什么?第二,“宾礼体制”是否等于朝贡贸易?与清代涉外体制有何关联?第三,为何清政府执着于“外国公使觐见礼”的仪式?第四,当外国公使坚持行“鞠躬礼”时,清政府如何变通拟订“外国公使觐见礼”方案?又如何解释觐礼更定的现况,让中国官民和外国公使都能接受这样的改变?第五,“宾礼”如何落实到中外双方的地方交涉?又如何制定中外往来的仪节,规范外国领事、洋商及传教士的行动?第六,“外国公使觐见礼”的更定,将如何影响清帝国的涉外体制、权力分配及“天下秩序”的理念?第七,“宾礼体制”如何过渡到西式外交礼仪(礼宾),并接受国际法为中心的国际秩序原理?本书将考察这些问题,观察清代对外交涉体制的变化,了解中西礼制的冲突根源,并探讨“天下秩序”与中国近代政治文化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