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青年》与20世纪中国:纪念《新青年》创刊100周年高层论坛论文集
- 张宝明
- 9260字
- 2020-08-29 06:19:29
总论 五四新文化的历史重估
“公同担任”:精神股份制打造的“金字招牌”
——百年回眸《新青年》
1915年9月,陈独秀从日本回到上海。辗转迂回,通过亚东图书馆总经理汪孟邹介绍,他认识了群益书社的老板陈子沛、陈子寿兄弟,由此创办《新青年》杂志,以主撰身份撑起一把伞,赢得了一片独立的天空,开辟了20世纪启蒙思想史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时值1936年,亚东图书馆和求益书社联袂重印《新青年》,在一则“通启”中这样广而告之:“我国近四十年来有两大运动,其影响遍及全国,关系国运:一为戊戌政变,一为五四运动。此两大运动之由来,因其先有两种有力杂志倡导之,前者为《新民丛报》,后者则为《新青年》杂志。”与此同时,商家也不忘火借风威的营销模式,胡适的现身说法无疑起到了活体广告作用:“《新青年》是中国文学史和思想史上划分一个时代的刊物。最近二十年中的文学运动和思想改革,差不多都是从这个刊物出发的。”其实这也不是胡适为推销事功而夸大其词。早在1923年10月,胡适《给〈努力周刊〉编辑部的信》中就有其一以贯之的“成见”:“25年来,只有三个杂志可代表三个时代,可以说创造了三个新时代:一是《时务报》;一是《新民丛报》;一是《新青年》。《民报》与《甲寅》还算不上。”的确,无论是褒是贬的何种党派,无论是持何种观点的学者,无论是思想史家还是出版史家,都不能不为《新青年》这样的平台创制了社会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奇迹拍手叫好。
就是在今天,学界同仁每每提及《新青年》,还是都掩饰不住发自内心的一种由衷的敬意:一是思想史上那些闪亮登场的字眼排列组合成了一轮最为壮丽的精神日出,撩动并加速着我们的心跳,二是出版史上炮制的当红奇迹无法阻止我们的好奇心。遥想“新青年派”知识群体搭建的历史世界,故事林林总总,撇开其逶迤曲折,我们摭拾其最为鼎盛的“同仁”时期作为触摸的对象:在“公同担任”的编辑部里,“精神股份制”下的启蒙运作规则演绎出了一幕思想史上金戈铁马、鼓角争鸣的故事。一个世纪之后,仍是人文知识分子挥之不去的历史记忆。
一
1915年9月,《新青年》杂志创刊,其初创名为《青年杂志》,后因触及同名刊物的版权才改为后来广为人知的名字。出道前后的“她”也曾有过鲜为人知的不受待见的遭遇,而以“主撰”定位的陈独秀一文不名,二次革命后的他为生计四处奔波。尽管他在亚东图书馆老板面前信誓旦旦地宣称“让我办十年杂志,全国思想都改观”,但汪氏家族企业还是转嫁给了群益书社的陈氏家族。虽说不是嫁祸于人,但总有穷困潦倒、走投无路之嫌。要知道,当年出版商的压力丝毫不亚于今天互联网时代的出版社。即使是不要故意“讨好”谁,也不要有意“宣传”谁,但在商家那里,“硬通货”才是硬道理。要把启蒙的生意做大需要多重元素的协力,其中有几个基本要素必不可少:一是基本的运转经费,二是优质稿源,三是编辑队伍,四是发行人手。尤以前两者最为紧要。
陈独秀一人担当时期时刻不忘两个发展主题:一是资本(财),二是人才(材)。首先是北上集资,为杂志的运转奔波。汪原放这样回忆:“1915、1916年间,酝酿过一个‘大书店’计划。起初曾有群益书社、亚东图书馆、通俗图书局三家合办之议,未果。后又打算群益、亚东合并改公司,并由此而有仲甫、孟邹北上之行。”对此,我们从陈独秀致友人胡适的约稿信中可以得到佐证:“弟与孟邹兄为书局招股事,于去年十一月底来北京勾留月余,约可得十余万元,南方约可得数万元,有现金二十万元,合之亚东、群益旧有财产约三十余万元,亦可暂时勉强成立,大扩充尚须忍待二三年也。书局成立后,编译之事尚待足下为柱石,月费至少可有百元。……《青年》、《甲寅》均求足下为文。”陈独秀从一开始酝酿《新青年》时就已经把自己摆进去,成为捆绑式的“股东”了。如同我们看到的那样,主撰“招财”与“招才”互为表里,双管齐下。
如上所述,“招股”是为了延揽“柱石”,而“柱石”又可以为市场化的运作提供品牌支撑。汪孟邹给胡适的另一封信足见主撰“招股”与“招才”并行不悖的急切心理:“陈君盼吾兄文字有如大旱之望云霓,来函云新年中当有见赐,何以至今仍然寂寂,务请吾兄陆续撰寄。”即使是转达,其求贤若渴的焦急表情仍跃然纸上。主撰在第2卷第1号扉页上登的两则《通告》更是将人与事“互为表里”的逻辑构成暴露无遗。《通告(一)》云:“得当代名流之助,如温宗尧、吴敬恒、张继、马君武、胡适、苏曼殊,诸君允许关于青年文字皆由本志发表。嗣后内容,当较前尤有精彩。此不独本志之私幸,亦读者诸君文字之缘也。”这个“广告之后更精彩”的自我标榜看似简单,其实它是将“一时名彦”作为卖点捆绑推销。尽管这些作者不可能签订买断的协议,但“文字皆由本志发表”的“通告”却给人以尽收网底之感。这种以名家托举品牌的战略眼光,也不难从其与大腕作者胡适的君子协定中窥见:“他处有约者倘无深交,可不必应之。”言下之意,就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恰恰在这里,我们能触摸到主撰捉襟见肘的痛处:经济上惨淡经营,稿件上等米下锅。钱荒和稿荒的双重压力使得《新青年》面黄肌瘦,即使偶泛红晕,也不过是涂脂抹粉后的虚胖。
二
说起《新青年》的华丽转身,那是在陈独秀北京“招股”不成反被人招的1916年底。蔡元培的轮番轰炸,让一意孤行的陈独秀终于服下软来。1917年初,他携带杂志就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将编辑部移到北京。从此,《新青年》一改门可罗雀的冷清,无论是作者、读者还是编辑队伍都开始趋向门庭若市。从《新青年》驻北到“轮流编辑”,从“容纳社外文字”到“不另购稿”,从作者和稿件“俱乏上选”到切实“尤为精彩”,“《新青年》愈出愈好,销数也大了,最多一个月可以印一万五六千本了(起初每期只印一千本)”。由此,如日中天的当红杂志也在不经意间现出了“前恭后倨”的原形。探其究竟,《新青年》进入了“公同担任”的同仁期,也就是笔者标意的“股份制”时期。所谓“股份制”,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人所有的生产要素(诸如场地、设备、材料、技术、人员、资金等)整合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这里所说的“股份制”入股方式不是我们通常说的厂房、设备、资金等“物质”,而是以各自的知识、思想、观念、信仰等精神产品作为股份投稿《新青年》,这即是本文标题昭示的“精神股份制”。
《新青年》“股份”的运作是以编辑部“公同担任”作为精神信号的。这里先有第4卷第1号的“陈独秀先生主撰”隐退作为预告,再有1918年3月15日第4卷第3号的《本志编辑部启事》眼见为实:“本志自第四卷一号起,投稿章程,业已取消,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公同担任,不另购稿。其前此寄稿尚未录载者,可否惠赠本志,尚希投稿诸君赐函声明,恕不一一奉询。此后有以大作见赐者,概不酬赀。录载与否,原稿恕不奉还,谨布。”无独有偶,另一则《本杂志第六卷分期编辑表》则把《新青年》由一个主撰发展为多头主撰或说公共担当的事实大白于天下:“第一期陈独秀、第二期钱玄同、第三期高一涵、第四期胡适、第五期李大钊、第六期沈尹默。”轮流坐庄的事实一改主撰“一揽子”的个人意志决策模式,同时也引入了分庭抗礼的“民主”办刊机制。尽管这里尚留“集中”的余温,但一个自由、独立、联邦式的“共和”与“共斗”之“民主”公共空间却已形成。在现代性的多副面孔以及时刻存在的流变面前,缰绳在握、辔头失手的主撰能否将《新青年》知识群体这一公共空间潜存的内在张力转化为公开透明的协力,不但是对原主撰一个人的考验,也是对每一位参与者的集体问责。
毋庸置疑,这个考验源自公共性和个人性的紧张。进一步说,是思想史元命题民主与集中的张力。坚实强大的作者队伍,一直是办刊人梦寐以求的,但同时也是他整合队伍使之“听将令”的难点。在思想家各自为战的时代,怎样让“同一首歌”“心散神不散”是陈独秀把持这一舆论平台的关键所在。“采取同一步调”“听将令”,则是主编恒久不变的初心。在这一点上,陈独秀的收放自如、把持有度可从鲁迅回忆录中窥见一斑:“《新青年》的编辑者,却一回一回的来催,催几回,我就做一篇,这里我必得记念陈独秀先生,他是催促我做小说最着力的一个。”此外,鲁迅《〈呐喊〉 ·自序》中有关“听将令”的自述也确证了《新青年》主编的执着情怀。在这个空间里,你可以时不时谈谈自己的政治导向,也可以以“哲学艺文改造”为主;你可以是欧美自由主义代言人,也可以是欧陆的个人主义主张者,也可以是法俄革命的倡导者,还可以是日本思潮的关注者,同时也可以是弱小民族的人道同情者,甚至可以是师“兽性”“军国”以自强的模仿秀。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但有一点不曾偏向,那就是围绕中华民族现代性目标的高度一致和统一。陈独秀以最大限度的底线意识(开)“放”、以最小的强度“收”(敛)之编辑原则与蔡元培“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异曲同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新青年》是“精神股份制”浇灌出的思想奇葩。
在这个“精神股份制”规则下,《新青年》编辑同仁们的“公同担任”,不只是轮流值日的担任,也不只是约稿排版的担任。对同仁们而言,流水账似的业务关系都不算问题。在编辑部同仁们那里,一旦成为编辑部的一员,他们就有了共同的“进”与“出”、“荣”与“辱”。换句话说,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一员,他们以舆论家的身份为民族、国家的民主、独立、富强、自由、和谐等人类共同价值和终极关怀担当着“道义”,释放着家国情怀。虽然松散、自由,但这种“捆绑式”的思想销售如同上了一列加速转型、迅猛飞奔的高速列车。他们可以在编辑方针上各执己见,可以在选稿内容上见仁见智,也可以在论述路径上各自为战,但在中国现代性的演进之大是大非的“国是”问题上唯一不二。对此,我们可以从陈独秀立意的破与立之“革命”大纛上找到同仁们共同奋斗的目标。
1919年6月,“本志同人”本着“吾国革新的希望”发出的共同宣言掷地有声、振聋发聩。陈独秀开诚布公,毫不隐晦同仁们在“反对”(“破坏”)与“认定”(“拥护”)上态度和目标高度的一致性。针对社会上的非议和责难,陈独秀代表同仁予以回应:“追本溯源,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按照陈独秀“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的逻辑,《新青年》从问世的那一天起,面对的就是“旧”势力的阻碍、质疑和打压。同样的感受和同样的渴望,引发的一定是抑扬顿挫的“同一首歌”。最为率性的“宣言”还在这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正是这一共同“认定”,激励着他们以“铁肩”担负起为中华民族复兴圆梦的重任与道义。在现代性的演进上,以编辑部为主体的“新青年派”这一文化和学术共同体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认定的方向。所有的发散最终都聚焦在一个关键性的中心上:“现在世上是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向共和的科学的无神的光明道路;一条是向专制的迷信的神权的黑暗道路。”这就是20世纪“新青年”一代知识分子在中国道路上的旨归。在这一破旧立新“问题”上,同仁们没有分歧,于是也才有了在同一条战线上协同作战、再造中国的默契和诉求。
时至1919年,虽然编辑部已经到了山重水复的境地,但以陈独秀口径出炉的《本志宣言》火力更加迅猛、意志更加坚定:“本志具体的主张,从来未曾完全发表。社员各人持论,也往往不能尽同。读者诸君或不免怀疑,社会上颇因此发生误会。现当第七卷开始,敢将全体社员的公同意见,明白宣布。就是后来加入的社员,也公同担负此次宣言的责任。”“全体”“公同”一扫内部的张力,他们共同追逐着未来那若隐若现的中国梦:“我们理想的新时代新社会,是诚实的、进步的、积极的、自由的、平等的、创造的、美的、善的、和平的、相爱互助的、劳动而愉快的、全社会幸福的。”遗憾的是,“新青年派”的宣言也预示着一个声名鹊起的团体即将“散掉”;残酷的是,“公同担任”的“精神股份制”时代也将成为同仁们难以释怀的心结。
三
论及《新青年》的同仁性,它具有公开、透明的特点,更有开放、包容的气度,还有担当、执着的气象。或许,正是“精神股份制”浇灌的启蒙之花让他们倍加珍惜,以至于以爱恨交织的不同心态和文字流布出依依不舍的复杂情感。对此,我们不难从同仁们关于“金字招牌”之何去何从的寄托中体味到其中的爱恨情仇。
事情的经过要从陈独秀的个人际遇谈起。1919年4月8日,蔡元培宣布北京大学废除学科的学长制。时值“五四运动”爆发前夜,于是便有了陈独秀个人命运与20世纪中国历史的改变。陈独秀本来对政治就情有独钟,脱离北大便如同一匹脱缰野马飞奔左转,当年与胡适“二十年不谈政治”的承诺也在顷刻间化作历史烟云。如果说此前的“谈政治”尚有“君子协定”的诺言牵制着,那么离职后对本志同仁“往往不以我谈政治为然”的“不以为然”则完全暴露撕破底线。以这篇发表于1920年9月1日的《谈政治》为标志,陈独秀直接把自己的“主义”提到台面上来,由遮遮掩掩、拐弯抹角的“谈”变成直言不讳、开诚布公的“说”了。尽管胡适对“色彩染浓”一再申述,甚至“联合抵抗”,但《新青年》上的同仁文章日渐稀少,间或发表一些周作人、鲁迅、胡适的文章,那也不过是不成体系的豆腐块。十分巧合的是,9月1日也是“新青年社”成立之日。同是在发表《谈政治》的公开文字的第8卷第1号,“新青年社”的《本志特别启事》“以免误会”的“预先声明”一目了然:“本志自八卷一号起,由编辑部同人自行组织新青年社,直接办理编辑印刷一切事务。”杂志封面由“上海群益书社印行”调整为“上海新青年社印行”的“变脸”,标志着陈独秀与群益书社7卷42期的合作画上了完全的句号。
第8卷第1号的《新青年》表现出“经济”(独立)与“政治”(色彩)冲突加剧、分裂在即的双重信号,这使杂志在内忧外患中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和忐忑中,同时还面临着经济和政治歧路。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拐点”,而这一切,又都是围绕他们倾心、精心打造的“金字招牌”展开的。
1920年5月1日,《新青年》第7卷第6号为“劳动节纪念号”,那时的陈独秀终于从其热衷的政治中获取了足够的理论资源。鉴于篇幅增至400多页,书社提出加价,双方相持不下。或许是“劳动者”对“资本家”的意识上升,陈独秀认为发行对象大多数是下层无产者,所以尽管汪孟邹出面调停、“拉拢”,他还是恼羞成怒、“大拍桌子”,最终闹得不欢而散。一贯喜欢自作主张的陈独秀这次依然胸有成竹:“自办一书局”,而且“非有发行所不可”。在5月7日给胡适、李大钊的信中,陈独秀对自己的想法与事情的原委都做了交代:“非自己发起一个书局不可,章程我已拟好付印,印好即寄上,请兄等切力助其成,免得我们读书人日后受资本家的压制。……现在因为《新青年》六号定价及登告白的事,一日之间我和群益两次冲突。这种商人既想发横财,又怕风波,实在难与共事,《新青年》或停刊,或独立改归京办,或在沪由我设法接办(我打算招股自办一书局),兄等意见如何,请速速赐知。”
尽管习惯擅作主张,也是“一个有主张的‘不羁之才’”,但在这个“独立”问题上却反复追问甚至有点穷追不舍,多少显得与固执己见的独秀先生不符。原来,这个声名远播的《新青年》是以“知识”和“思想”为精神代价换来的如日中天之“金字招牌”,用今天的商业话语讲即是:冠名权就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更何况其社会价值和效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想当年,从第4卷开始取消了“每千字自二元至五元”稿酬而改为“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共同担任”,也是大幅度降低了办刊成本的。当时虽然同仁自掏腰包,但那靠“智力”所入的“干股”不能不说隐含着很高的含金量,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精神畛域的“真金白银”。眼下,只是成本降低后还需要面对排版印刷、经营发行等问题,更何况随着《新青年》同仁性的淡化,杂志又慢慢回到原初的路子上来,内容单调、文风单一、空间萎缩、思想式微等不能不影响到《新青年》的发行量。
万般无奈,陈独秀再次想到了当年的办法:“招股”。比起上次的招股,这次是“内外”兼招。就像“空城计”不能再次上演一样,“空手套白狼”至少在同仁“内股”上已经是明日黄花。原来,政治和经济总是缠绕不清、相克相生。当年《新青年》同仁上演的那一幕,堪称启蒙思想史上的“政治经济学”。说同仁们落井下石有点夸张,若用祸不单行来形容陈独秀却也不算过分。最后,陈独秀绕来转去,“新青年社”招股“不便”是因为像“一个报社的名字”;为便于对外宣传“招股”又取名“兴文社”,结果还是绩效平平,最终以“兴文社已收到的股款只有一千元”而作罢。
面对窘境,是重振雄风还是偃旗息鼓?对陈独秀来说,无疑是前者。但这关键要看同仁的参与程度。对此,他在上海向北京同仁提出甚为直接的条件:一是同仁慷慨解囊;二是“非北京同仁多做文章不可”。当然,从这两个条件来看,前者属于上海同志的一厢情愿,后者则在于北京同仁的有为还是无为之主动性。细说起来,同仁内部尤其是胡适,无论是对“招外股”(经济)还是对“聘外人”(政治)都是颇有微词的。所以我们看到,无论陈独秀在上海怎样千呼万唤,北京的同仁总是无动于衷:不是软磨就是硬抗。7月2日,他在给高一涵的信中催“存款和文稿”,并请其“特别出点力”,同时也埋怨“编辑同人无一文寄来”。时至9月中旬,陈独秀还在催“适之兄”的“股款”和“演讲稿”,那“百元”和“讲稿”居然都成了救命稻草,足见《新青年》的潦倒。涉及股份,无人回应;论及稿件,寄来的几乎全是应付差事的“演讲稿”。比起当年的金戈铁马、天设地造,陈独秀这回算是“呼天天不灵呼地地不应”了!的确,如陈独秀本人感叹的那样:“长久如此,《新青年》便要无形取消了。奈何!”“招外股”无效,“招内股”无果。最后,“将稿费算入股本”的做法也只能是杯水车薪。
陈独秀万般无奈之本因还是要算到《新青年》僭越了同仁空间而让“聘外人”破门而入的规则上。北京同仁的被动、冷战、袖手无不因“人”而异。本来,陈独秀“成败听之”的誓言在先,完全可以索性让《新青年》顺理成章地完成“从哪里来还到哪里去”的归属使命。如果说在这次的分歧上陈独秀还是固执己见的话,那就是他在“政治”,准确地说是在“Soviet、Russia”倾向上的“不以为然”仍然不减当年。而在京沪去留、停办另立等“拐点”上的“优柔寡断”确有一反常态之嫌。不过这些不可思议背后,折射出的还是同仁难舍、旧情难割的深层心理。
从1919年9月出狱算起,陈独秀经历了北京、上海、广州的三步走。每走一步,就与同仁们疏远一次。这一时期北京和上海之间书信往来的中心议题基本上是关于《新青年》的起、承、转、合问题。1920年4月26日,陈独秀写信给李大钊、胡适、周作人等12人,公开、广泛地征求意见,显示出作为“伙计”应有的民主(透明)与公平(正义)。细读之下不难发现,“咨询”无非一种台前幕后的过场,说穿了是无疑而问的(摆)设(之)问。从其相继邀请陈望道与沈雁冰参加《新青年》编辑工作和撰稿工作的情形看,在上海的陈独秀已经胸有成竹了。殊不知,这些正是上海“同志”惹恼北京同仁的冲突升级点,所以其“请速赐复”的请求得到的只能是一纸空文。
《新青年》于北京、上海“两栖”之时,针对杂志“色彩”问题,胡适多次写信与陈独秀交涉。12月16日,他在给胡适和高一涵的信中说:“《新青年》编辑部事有陈望道君可负责,发行部事有苏新甫君可负责。《新青年》色彩过于鲜明,弟近亦不以为然。”胡适心急火燎,陈独秀却“不以为然”,同时倒打一耙:“同仁多做文章”才是。起用新人的做法本来就令同仁不满,更何况陈独秀还给那些素不相识的陌生面孔诸如沈雁冰、李达、陈望道等支付薪水:不但同仁时期圈存的家底要流入外人的腰包,而且外人以一边倒的思想倾向把控着《新青年》,这怎能不让北京同仁义愤填膺?撇开中间飞鸿穿梭的意见征求,精神股份制打造的“金字招牌”花落谁家成为你推我搡的议论焦点。我们看到,在胡适得知陈独秀闻讯而感情用事后,他便很快向在京同仁发出紧急信件,以“征求意见”的名义联合抵制“色彩”与“分裂”。这时的“色彩”问题已经被“分裂”与否所取代,而“分裂”还是“统一”的问题则是在为一个“名目”。胡适曾为消解陈独秀的火气这样安慰过同仁李大钊、鲁迅、钱玄同、周作人、王星拱等伙计们:“《新青年》在北京编辑或可以多逼北京同仁做点文章。否则独秀在上海时尚不易催稿,何况此时在素不相识的人的手里呢?”这是胡适的真实想法,也是担心破裂而走出的“妥协”一步:《新青年》这一如日中天的“金字招牌”究竟落于谁手才是手中的底牌。
归根结底,胡适向同仁“征求意见”的议题只有一个:“把《新青年》移到北京编辑”。鉴于他担心《新青年》会随时失控,于是在陈独秀气急之时,他很快收回“另起炉灶”的要挟,态度上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说“我们这一班人决不够办两个杂志”。当陈独秀在气头上表示“此事(指另起炉灶——引者注)与《新青年》无关”时,胡适就又换了一种要挟的口气和方式:“然岂真无关吗?”这个疑问的口气中除了要挟外,还有一种对同仁多年心血的讨价意味。这里,胡适不愿意分裂的态度从来没有这样鲜明过,他改变了被迁就的主动,竟然被动地迁就起陈独秀来:“一个公共目的,似比较的更有把握,我们又何必另起炉灶,自取分裂的讥评呢?”结果是,包括胡适在内的9位北京同仁中,张慰慈、高一涵、陶孟和、王星拱等6人态度明确地支持“移回北京”;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则明确表示“索性任他分裂”,“不必争《新青年》这一个名目”,“不在乎《新青年》三个字的金字招牌”。李大钊则以“调和”的态度“主张从前的第一个办法”。更重要的是,鉴于“大家都与他(《新青年》——引者注)都有点关系”,不是“你的或他的”,所以“大家公决”,“总该和和气气商量才是”。作为精神股东,《新青年》的同仁董事会是以飞鸿传书的形式进行的,他们往往不在现场,但个个圈阅、人人担当、从不缺席。
不言而喻,无论是正能量的“调和”“商量”“和和气气”,还是看似负能量的“索性”“不必”“不在乎”,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同仁们对这个金牌杂志的留恋、珍视和惋惜。前者的心态是一种对重整旗鼓的呼应,后者则是一种酸葡萄心理作祟。“索性”背后的寡断、“不必”背后的势必、“不在乎”背后的很在乎隐匿的是难分难舍的情怀。固然我们必须承认《新青年》在其运作过程中有一定的“物质股份制”成分,但相比之下,同仁共同浇铸的这一品牌更多的是灌注着生气淋漓的“精神股份制”神采,由此也才有了因为同仁所以辉煌的《新青年》。在当下关于“知识分子还能感动中国吗”“知识分子都到哪里去了”“知识分子的背叛”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之际,回眸《新青年》同仁以“精神股份制”运作方式浇灌出的思想园地,我们不能不感怀万千并一言以蔽之曰:“你如何能禁止我的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