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族群归属的自我认同与社会定义:关于保安族的一项专题研究
- 菅志翔
- 6886字
- 2020-08-29 07:05:04
第三章 “民族”是什么?
在关于保安族的介绍和疑问中,有一个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人们普遍地把这里所要关注的这个群体看作“民族”。也就是说,在看待“保安族”这样的群体时,“民族”已经被当作一个无须检验的工具来使用了——人们之所以把“保安族”看作一个“民族”,是因为人们用“民族”这个概念工具来看待这类群体。如果要回答“保安族何以成之为保安族”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弄清楚“民族”是什么。
中国“民族”概念之由来
用民族概念来描述我国的社会群体,最早是梁启超先生直接借用日语中的汉字介绍到中国来的,而且与民族主义并用(韩锦春、李毅夫,1985)。在我国影响最大的一直是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思想,孙先生关于民族概念的解说一直影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金天明、王庆仁,1981)。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学术界曾根据马列主义民族理论进行民族识别,对我国历史和现实中的民族现象进行学术讨论,取得了丰富成果。但受政治形势的影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一方面对民族概念的理解被统一到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上,即将民族视为“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们共同体”,使这一概念成为一切有关研究的理论出发点,学术在概念的束缚下日益僵化,成为对已有理论的考据式的复述、修补和引申;另一方面各种文字中含义不尽相同的一系列有关概念被规定统一翻译为“民族”(马寅,1995:144),使之成为一个多义词,易引起理解的混乱,也影响学术表达的严谨。据宁骚教授的研究,我国“民族”一词的使用涵盖了从一般意义的人类共同体到民族国家以及小族群的主要层次(宁骚,1995: 4~5)。斯大林民族定义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到学术界的质疑,但至今对我国民族理论的研究仍有很大影响(金炳镐,2000)。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
斯大林将“民族”定义为“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他强调:“……把上述任何一个特征单独拿出来作为民族的定义都是不够的。不仅如此,这些特征只要缺少一个,民族就不成其为民族。”他进而指出:“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范畴。”(斯大林,1953/1913)
民族被用来概括构成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人类共同体的特征,实际上是斯大林主要根据俄国民族关系的发展历史与现状并借鉴其他国家国情做出的理论总结,可以看作地区性“民族模式”之一(马戎,2001:149)。需要指出的是,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是一种服务于布尔什维克党的国内斗争和建国需要的政治理论,因此,善意地回避了一些问题。
反对沙皇俄国是布尔什维克党的目标之一,而在沙皇俄国的废墟上建立新型的国家是更为重要而又艰巨的目标。在20世纪初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如果没有国家这样的政治组织,共同的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是无法维持的;而国家组织如果没有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口和经济规模也形同虚设。任何政治组织,任何一个成功的政治领袖,不可能脱离其产生的社会基础而有所作为,必须牢牢抓住社会基础并为之服务。就这一点来讲,任何时代的政治都只有永恒的利益,而没有永恒的真理。斯大林与之斗争的那些民族主义,不仅涉及理性,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利益——正如下文将要论及的,民族或者说那些潜在的民族-国家从来没有与确定数量的人口和明确范围的地域建立过一一对应、清晰划界的简单关系,正因为如此,有关“民族”的政治理论论争,实际上是如何给“民族”划界的斗争,其背后的动机和真实逻辑是与地域联系在一起的某种政治-经济-文化集团的利益。
造成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分裂的核心理论问题之一,是人类解放的国际主义路线能否与民族主义运动相容或者抗衡。换句更为直截了当的话说,就是解放人类应当首先是以打破民族界线的阶级解放的方式进行,还是以忽视阶级界线的民族解放的方式进行。肩负建国任务的俄共与没有建国任务的其他欧洲国家的社会民主党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巨大分歧,这是面临不同环境背景和政治使命时对社会问题进行的思考中必然会出现的正常现象。正因为如此,斯大林的“民族”是一种政治建构,并且是针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沙皇俄国和欧洲的民族主义运动实际的政治建构。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种政治理论的局限性必然需要认真加以分析、甄别和扬弃,尤其当这种政治理论还在作为一些实践的理论基础的时候。观察和认识民族及其发展过程,必须从多角度、多层面去了解和分析,必须把它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实体来加以认识(金炳镐,1994a: 46)。现代社会科学对于人类社会的认识已经有了极大进步,这或许说明今天研究民族理论问题应当有一个新的立足点。
当代主要的民族理论
民族是当今世界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伴随着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的扩张,民族和民族主义不仅在重塑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发祥地社会文化结构的过程中发育、扩散,成为西欧社会政治制度的核心理念之一,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产生深刻影响,在确定现代世界的面貌方面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当今世界的所有重大国际问题,各个国家的基本制度设计以及内部的社会、经济、文化问题,无不在各种程度上与民族和民族主义有瓜葛。东南欧地区的民族冲突、东南亚的分立运动、非洲的政局动荡以及阿拉伯世界的问题一再说明,民族和民族主义是如此重要的范畴,以至于如果对这个范畴没有一定深度的认识,人们就无法深入认识各个国家在国内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领域出现的很多问题,无法在有关国家性质、国内政治、国际关系等的诸多领域进行有效的研究探讨以及协商和对话,从而影响社会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影响社会与社会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文明与文明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影响世界的和平和人类的进步事业。因此,对民族和民族主义的研究不论在社会科学领域还是在政治实践领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结构分析方法,是最早的社会科学理论方法之一,至今仍具有深刻影响。马克思主义一直非常重视民族问题,在经典作家的早期著作中就对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有所论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他们的学说的同时,提出了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理论。正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在阶级问题、社会问题、社会革命问题的框架内考察和研究民族问题的(金炳镐,1994b),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想是人类社会的全面平等和人的彻底解放,所以在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的社会运动中,民族和民族问题是不可回避的。马克思主义在欧洲的后继者,如考茨基、鲍威尔、罗莎·卢森堡、列宁、斯大林等对民族和民族问题都有研究。今天所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主要是列宁和斯大林的有关论述,尤其是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不仅对苏联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产生了决定性影响,而且至今仍是我国广泛使用的民族理论的基础。
西方社会科学界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忽略了对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的系统研究,直至20世纪60年代,在世界性的非殖民化和亚非新兴民族国家不断涌现的大背景下,才开始进行系统的专题研究,形成了原生主义、永存主义、现代主义、族群-象征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等不同的民族理论和学派,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现代主义和族群-象征主义(叶江,2002)。有学者认为那些新近的包含再生产和女性主义视角的民族主义理论研究——后现代主义——是一种具有超越性的尝试(Özkırımlı, 2000)。
民族和民族主义这一研究领域需要解释的最核心的问题是“民族是什么”和“民族是怎样形成的”,也就是相对静态的民族观念和动态的民族过程问题。这两个问题,涵盖了民族理论的三个方面:①民族的定义,②民族意识的产生和传递,③民族关系(马戎,2001: 45~46)。
马克思主义早期的经典作家论述较多的是民族过程问题。在论述劳动分工、交往和生产力的发展过程时,马克思和恩格斯阐述了古代民族的起源与社会分工的关系。他们认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他们指出,民族是不同的部落由于物质关系和利益结成的,社会经历了从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到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民族是伴随私有制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马克思和恩格斯,1995/1846)。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和俄国的社会现实,列宁和斯大林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他们试图回答“民族是什么”的问题,他们的理论也通过苏联和中国的政治实践,成为在当今世界仍具有重要影响的民族理论。
当代西方(主要是欧洲学者)民族理论的原生主义学派认为民族产生于原始的自然状态,是权力、意志和法律的终极源泉(叶江,2002)。以格尔兹的思想为源头的文化论者认为,族群的(ethnic)和民族的(national)的纽带是“被给定”(givenness)的,正如造成人们强烈归属感的语言、宗教、亲属关系等是自然赋予人类的稳定特性一样(Özkırımlı, 2000: 75)。社会生物论者认为族群和民族的归属感源于人类物种生物遗传的“亲族主义”(nepotism),所以,族群和民族现象具有生物遗传基础,并会在人类社会中长期存在(Van den Berghe, 1987)。
现代主义民族理论认为民族是由法律上平等的公民组成的拥有疆域和主权的、相互黏合的政治共同体,该理论对民族论述的重点就在于民族的现代性、政治性、市民(公民)性及其缘起的西欧性。这里的现代性是指民族是从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至多是从美国独立)开始产生的,不具有久远的历史性;政治性是指民族和国家紧密结合,是国际政治舞台上的主要行为者;市民(公民)性是指民族成员具有平等的法权,民族具有对全体成员的动员能力;民族缘起的西欧性是指西欧是民族主义的发源地,民族这一现代历史现象是通过西欧向全世界的扩张才具有全球性的(叶江,2002)。
现代主义认为原生主义和永存主义对民族的解释是从民族主义的情绪出发坚持民族的原始性和永久性,不是出于实证的研究和理性的思考。而现代主义由于忽略了民族的族群基础,引起族群-象征主义学派的批评(叶江,2002)。
另外需要专门提及的是美国和中国的民族理论。美国社会科学界对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的研究,受其多族群、多元文化移民国家性质的影响,对内强调族群关系的社会目标研究,为本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内政治服务;对外从国家利益和外交政策的需要出发,具有更多的实用主义取向。美国的民族理论可以说是一种高度现代化的新兴多族群国家的群体关系理论,既包括国家内部各个层次的社会理论,也包括国际关系和世界文明体系的宏观理论,其代表如戈登的美国族群关系发展的三阶段理论(戈登,1997/1982)和亨廷顿的文明冲突理论(亨廷顿,1998)等。
相对而言,我国的民族理论是一种文明历史悠久的多族群国家的群体关系理论。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我国一些学者曾对中国历史上的族群关系做过多侧面的深入探讨,为认识中国族群关系发展的历史特点及其影响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和研究成果(马戎,2002a)。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前,我国一直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框架内认识和研究民族问题。90年代以来,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基础上,我国学术界的民族研究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其中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费孝通,1989)最具代表性。
“民族”是什么?
除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外,对于“民族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较多的是被归类为现代主义的民族理论。虽然凯杜里、盖尔纳、霍布斯鲍姆、安德森等人的学术观点并不一致,但他们仍然可以归为现代主义民族理论的代表人物,因为他们分别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民族”为何物这个问题,并且在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上并没有什么分歧。
从思想观念史和意识形态研究的角度,凯杜里把民族主义视为一种意识形态,一种讲述一系列有关人类、社会和政治的相互联系的思想观点的理论学说。民族主义认为,人类自然地分成不同民族,这些不同的民族是而且必须是政治组织的严格单位,政府的唯一合法形式是民族自治政府。民族主义的思想最终体现为对一种政治权力的追求,即民族自决权。这个原则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在20世纪初被明确纳入国际法。因此可以说民族是一种新形式的政治,是资本主义时代个人结合为国家的、具有高度同质性的社会组织形式,而这种形式是文化多样性和发展的不平衡性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扩张和现代社会一致性的应对方式。但是,某种民族主义的强烈愿望,事实上并非表明这种意识形态设想的民族实际上的确存在并能够为民族国家提供社会基础。民族自决权是国际社会中的无序状态而不是有序状态的主要的制造者。民族与民族主义的关系是:与其说民族主义学说是民族特性的表现,不如说民族特性是民族主义学说的创造(凯杜里,2002)。
英国学者霍布斯鲍姆从社会历史过程角度指出,民族是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而产生的新生事物。资产阶级经济发展利益与相应社会群体的政治、主权和领土要求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定地域内的在语言、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以及经济生活上具有突出同质性的人们共同体单独建立民主国家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在这种意识形态影响下群体认同发展为民族意识,其核心内涵是建立单一民族的国民经济和政治实体,即民族-国家。民族主义在价值的和实用的、普世的和地方的、阶级的和文化的等一系列只有部分重合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范畴里寻找契合点,在混沌中创造具有灵活性和变异性的意识形态,成为社会动员和蛊惑民众的凝聚核。所以说,民族是民族主义塑造的“想象的共同体”,欧洲民族的历史是先有民族意识而后才形成民族。近代欧洲的资产阶级革命和建国运动正是利用这一思想武器进行社会动员和国家构建的。不仅如此,民族主义的思想武器也被共产主义运动和殖民地解放运动所广泛使用,成为在世界政治中最有影响力的意识形态(霍布斯鲍姆,2000)。
盖尔纳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分析民族和民族主义。民族主义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民族主义的根源在于某种劳动分工,这种劳动分工是复杂的,是不断积累和变化着的。工业化生产打破了传统社会原有的社会结构,工业社会的高度流动性和人口社会化教育的完全社会化,使一种能够适应工业社会要求的“高层次文化”限定了人们的生存范围。这种条件下,制约人们社会流动的最主要的因素是文化——个人的可雇佣性、尊严、安全感和自尊取决于他所受的教育,而他们在其中受教育的文化范围就是他们在道德和职业方面赖以生存的范围。一个以“高层次文化”进行的教育的基础架构对于任何一个组织来说都过于庞大、费用过高,只有最庞大的组织即国家能够承受,并且只有国家有足够的实力控制如此重要和关键的职能。民族主义的影响往往与工业主义带来的其他后果融合在一起,追求“高层次文化”及其教育体系进而追求国家组织,日益成为一种必然的情感反应和生存的政治策略。民族就是人们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从文化角度自愿组成的一种政治单位。是民族主义造就了民族,而不是相反(盖尔纳,2002)。
上述研究的共同结论是,民族主义造就了民族。安德森用历史社会学和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民族是如何被民族主义造就出来的。他认为,民族归属(nationality)或民族的属性(nation-ness)以及民族主义(nationalism),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化人造物。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1999:10)。安德森认为,民族本质上是一种现代的想象形式,这种想象成为可能的重要历史条件是:①中世纪以来人们理解世界的方式发生根本变化,世界性宗教共同体、王朝、神谕式的时间观念没落,人们开始想象民族这种世俗的、水平的、横断时间的共同体。这是认识论上的先决条件。②资本主义、印刷科技与人类语言宿命的多样性这三者重合,这三者之间的“半偶然性的”但“富有爆炸性的”相互作用,促成了拉丁文的没落和方言性印刷语言的兴起。而以个别的印刷方言为基础形成的特殊主义的方言-世俗语言共同体,就是日后民族的原型。这是想象民族在社会-结构上的先决条件。在美洲殖民地出现的想象中的祖国和民族,以及在时间上可以包括产生深远历史影响的法国大革命,是民族主义的第一波——美洲模式的民族主义。之后,民族主义以语言民族主义、官方民族主义、亚非殖民地民族主义的方式被“盗版”,并一波又一波地扩散。
民族主义背景下的民族意识总是与领土和国家主权结合在一起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一个社会群体是民族,实际上意味着承认这一群体具有建立独立行政机构、行使主权的可能。吉登斯认为,“民族”是“指居于有明确边界的领土上的集体,此集体隶属于统一的行政机构……民族和民族主义是现代国家的特有属性”(吉登斯,1998a:141)。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的基本主张是一个族体应享有从自治直到独立的程度不等的权利,而一个现代民族则应享有建立民族国家的权力(宁骚,1995:89)。
从西方学者对欧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和民族这种社会实体的形成、演变、传播和扩散现象的研究看来,斯大林定义的“民族”是一个与英文nation对应的中文概念,这个概念比较确切的中文译法应该是“国族”(宁骚,1995: 5)——建立民族-国家的族群或族群集团。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对nation这类社会群体现象的一个描述性定义。而现代主义的民族理论所做的是从形成的过程和机制的角度对nation现象进行分析和解释。在将近一百年以前,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描述“民族”是具备一些要素的人们共同体,而在当代,西方现代主义民族理论则解释说它们其实是些“想象的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