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凤凰:古怪地方,军人家世,顽野而内向的少年

一、古怪地方:“密度”、“空间”和“张力”

一九〇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农历十一月二十九,湘西小城镇筸,诞生了一个男孩,名叫沈岳焕。等到这个男孩长大,产生出改变人生的意识和渴望,要一个人自主地去闯荡世界的时候,确定改名为沈从文。为了叙述的方便,这本书从一开始就称他沈从文。

镇筸,是凤凰的旧称。有很长时期,两个地名并存,大约始自清康熙年间,延续了两百年;到一九一三年,就专称凤凰。《从文自传》开篇写“我所生长的地方”:“我应当照城市中人的口吻来说,这真是一个古怪地方!”(13;243)

“古怪”,沈从文很可能有意选用了这么一个不那么准确和恰切的词。在他想来,一个“城市中人”,怎么可能准确和恰切地谈论这个史书上记载为“五溪蛮”居住的地方:沅水上游的五条支流称为“五溪”,生活于此地的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被通称为“蛮”。

不过,今天,任何“古怪”的地方,在交通日益便利、资讯愈发发达的条件下,“古怪”性都可能大大降低。更何况,凤凰早已变成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旺季常常人满为患。

假设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游客,或多或少读过沈从文湘西题材的小说,带着印象,加上自己的想象,来到此地,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抱怨野蛮的建设和发展、无孔不入的现代旅游业带来的一系列后果?可以从山城的形貌变化,说到淳朴民风的丧失;还是过滤掉这些,依然能够感受天地造化神秀动人的景致,小城生活历久未绝的余韵?

无论感觉是失望,还是不虚此行,“见多识广”的游客都很难把这个地方描述为“古怪”。他置身此地,眼见为实,形成了一个自己的“凤凰观”。不过,这短暂的“实地经验”,并不一定意味着他对此地的了解,真比以前更多了一些、更可靠了一点。譬如,他大概没有想过,他脚下正踏着的路,曾经被血染红过一次又一次;他眼前这个声誉远播的“最美的小城”,与暴虐血腥的历史,联结得超乎异常地紧密。

这个地方兴起为一个城市,并非交通、物产、经济活动等因素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清代统治者治理“边疆”,“为镇抚与虐杀残余苗族,派遣了一队戍卒屯丁驻扎,方有了城堡与居民。”(13;243)我们可以通过不同类型的著作,来了解这个“古怪”地方的历史,了解苗汉杂处的生活的各个方面;[1]更直观的,是曾经长期存在的这种不平常的景象:

试将那个用粗糙而坚实巨大石头砌成的圆城,作为中心,向四方展开,围绕了这边疆僻地的孤城,约有四千到五千左右的碉堡,五百以上的营汛。碉堡各用大石块堆成,位置在山顶头,随了山岭脉络蜿蜒各处走去,营汛各位置在驿路上,布置得极有秩序。这些东西在一百七十年前,是按照一种精密的计划,各保持相当距离,在周围数百里内,平均分配下来,解决了退守一隅常作蠢动的边苗叛变的。两世纪来……的暴政,以及因这暴政而引起的反抗,血染赤了每一条官路同每一个碉堡。到如今,一切完事了,碉堡多数业已毁掉了,营汛多数成为民房了,人民已大半同化了。落日黄昏时节,站到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眺望那些远近残毁碉堡,还可依稀想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这地方到今日,已因为变成另外一种军事重心,一切皆用一种迅速的姿势,在改变,在进步,同时这种进步,也就正消灭到过去一切。(13;244)

沈从文出生时,当地的行政建置为凤凰直隶厅,是嘉庆二年(1797)由辰州府下的厅升格的;民国后改成县治,名凤凰县。从入清到民国,这里是湘西管钥之地,重要的军、政中心。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成立湘西自治州,设吉首为州府,凤凰才降为普通一县。

简单地说,沈从文生长的地方,“古怪”地积聚了这么多如此不同的东西:

从外在的视野来看,这里是“边疆僻地”,接近“蛮荒”;但你能由此想当然地以为,其风气必定闭塞、落后、保守?此地分明是湘西的中心,十九世纪中后期到二十世纪上半叶,得风气之先处,往往超出一般的想象。这是其一。

其二,在异常美丽而幽静的自然环境之中,极其平常地上演着极端暴虐的人类行为,以至于自然的光、影、声、色,与杀人印象,混合叠加,一并成为沈从文童年、少年记忆的主要部分。

其三,人的世界,一方面是“屠杀政治”;另一方面,普通的社会生活却规矩、平和,兵卒,土匪,平民,商人,以及由少数读书人和多数军官结合产生的上层阶级,各本其分,各守其道。实在说来,近两百年的绿营兵役制度,以及其后的残留建制,使得军事和百姓生活交织渗透,形成从生活图景、社会肌理到人的性格方方面面的特殊性。

其四,苗族、土家族、汉族杂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日常活动,呈现出丰富的多样性。“城中的住民,多当时派遣移来的戍卒屯丁,此外则有江西人在此卖布,福建人在此卖烟,广东人在此卖药。”(13;245)城西北方向,即为万山重叠的苗乡,一道小河从高山绝涧中流出,“河岸上那些人家里,常常可以见到白脸长身见人善作媚笑的女子。小河水流环绕‘镇筸’北城下驶,到一百七十里后方汇入辰河,直抵洞庭。”(13;246)

这些不同的东西,本来之间距离遥远,一般很难“统一”到一个地方来;它们偏巧积聚到一起,共同作用于这个小小的山城。可以想见,这里的“密度”何其大,“质量”何其重;同时,这些不同的东西,处在动态的相互关系之中,对照,冲突,融合,纠缠,拉——够拉扯出很大的“空间”,而在这个“空间”的构成中,始终绷紧了各种各样的“张力”。

沈从文幸或不幸,在这个地方长到十五岁,早期生命经验的“幅度”,即呼应着这个“空间”的“密度”和“张力”。

二、军人家世、苗族祖母

沈从文兄弟姐妹九人,他排行第四,男孩中排第二。二姐十七岁时生病死去,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幼年夭折;从成年后来说,沈从文上面有大姐沈岳鑫、大哥沈岳霖(别字云麓),下面有六弟沈岳荃(字得余,后常用名沈荃)、九妹沈岳萌。

他们的曾祖父沈岐山,一八五〇年携家眷从贵州铜仁迁到凤凰黄罗寨中寨村。他有两个儿子,沈宏富和沈宏芳。

沈宏富少年卖马草,十五六岁投身湘军。湘军是曾国藩为平定太平天国之乱而组建,部队中有一支镇筸乡勇为主体的筸军,蛮悍骁勇,屡建奇功,树立起凤凰人“无湘不成军,无筸不成湘”的历史荣耀。一批凤凰军功人物由此涌现,其中有五位官至提督。最著名的是田兴恕,一八六〇年授贵州提督、钦差大臣;次年兼署贵州巡抚,年方二十四岁。沈宏富也步步擢升为青年将领,一八五九年任云南昭通镇守使,一八六三年署贵州提督。几年后回到湘西家中,不久因伤病而死。沈宏富大约生于一八三七年,卒年不晚于一八六八年。

沈家从黄罗寨移居凤凰城,是这位青年军官在世的时候;他死后,“所留下的一分光荣与一分产业,使他后嗣在本地方占了一个优越的地位。”(13;248)现今凤凰古城中营街的沈从文故居,一座不大的四合院,就是沈从文的这位祖父当年所建。

沈宏富早逝,与妻子周氏没有子女;他的弟弟,仍旧住在黄罗寨乡下的沈宏芳,妻子也未能生育。为传宗接代,由周氏做主,替沈宏芳再娶一个苗族女子张氏,生了两个儿子,次子过继给周氏。这个过继来的儿子叫沈宗嗣,即沈从文的父亲。

祖母周氏,在沈从文出生四个月后去世。而他的生身祖母,那位苗族女子,早在生下两个孩子之后,就被远远地嫁走,不知所终。沈从文四岁时到乡下,看到过生身祖母的坟墓;直到成年后即将离开湘西之前,才得知自己身上的苗族血统;又过许多年,母亲去世以前,对他讲了苗族祖母的来去,并告诉他,他小时候见过的那座坟墓是空的,是个假坟。

沈宗嗣从小就被期望能够延续军人家世的骄傲,“家中所期望的并不曾失望,自体魄与气度两方面说来,我爸爸生来就不缺少一个将军的风仪。硕大,结实,豪放,爽直,一个将军所必需的种种本色,爸爸无不兼备,爸爸十岁左右时,家中就为他请了武术教师同老塾师,学习作将军所不可少的技术与学识。”一九〇〇年抗击八国联军,沈宗嗣为大沽提督罗荣光的裨将,跟随驻守大沽炮台;大沽失守,罗自尽殉职。“那次战争据说毁去了我家中产业的一大半。由于爸爸的爱好,家中一些较值钱的宝货常放在他身边,这一来便完全失掉了。战事既已不可收拾,北京失陷后,爸爸回到了家乡。……没有庚子的拳乱,我爸爸不会回来,我也不会存在。”(13;248—249)

沈从文的母亲黄素英,土家族,她父亲黄河清为本地贡生,在文庙官学中当教谕,同治末年至光绪初年间任《凤凰厅志》纂辑,是当地有名的读书人。黄素英年纪极小时,就随同哥哥黄镜铭在军营中生活,见事多,读书也较一般人稍多。黄镜铭是个有新头脑的人物,曾开办凤凰第一个邮政局和第一个照相馆;他后来一直跟随熊希龄在北京做事,协助经营香山慈幼院,晚年回芷江打理熊希龄在湘西的家业。黄素英是当地第一个会照相的女子,只是这个照相馆出现得过早,大概没过多长时间就关门了。“我等兄弟姊妹的初步教育,便全是这个瘦小,机警,富于胆气与常识的母亲担负的。我的教育得于母亲的不少,她告我认字,告我认识药名,告我决断:做男子极不可少的决断。我的气度得于父亲影响的较少,得于妈妈的也较多。”(13;249)——在军人家世崇尚武功的氛围中,黄素英的加入,以及她所牵系的娘家门风和亲戚关系,给沈家带进来另外的因素和气息。

沈从文晚年,近七十岁的时候,在下放湖北咸宁期间,构想了一部庞大的作品,写“家史并地方志”:第一章“盘古开天地”说起,“从近年实物出土写下去”;第二章是二百年前为什么原因如何建立这个小小石头城;第三、四章叙述这么一个小地方,为什么会出那么多人,总督、道尹、翰林、总理、日本士官生、保定生,还有许多庙宇,许多祠堂;第五章叙述辛亥以前社会种种。假定可写十六章到二十章。[2]沈从文把这个构想告诉了黄永——面提到的黄镜铭,即为黄永玉的祖——且写出了一个“引子”:《来的是谁?》。

这是一个未能实现的奢望,但至少透露出,故乡的历史和自己的家世,在沈从文一直到老的思想意识里,是和他这个人的成长、性格,乃至后来的选择、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离开这些,就说不明白自己。

三、顽童和大千世界

沈从文四岁,母亲开始教他认字;五岁时,沈岳荃出生,母亲要照顾新生婴儿,就让他跟着两个姐姐,到一位女先生处念书。女先生是亲戚,他那么小,坐在书桌边的时间,怕是没有坐在她膝上玩的时间多。六岁那年春天,正式上私塾,因为早就认识不少字,记忆力又好,比起其他孩子,过得可谓轻松。

夏天,他和幼小的弟弟同时出疹子,沈从文记得,“两人当时皆用竹簟卷好,同春卷一样,竖立在屋中阴凉处。家中人当时业已为我们预备了两具小小棺木;搁在院中廊下,但十分幸运,两人到后居然全好了。我的弟弟病后雇请了一个壮实高大的苗妇人照料,照料得法,他便壮大异常。我因此一病,却完全改了样子,从此不再与肥胖为缘了。”(13;250)

第二年,家里给沈从文换了一个管教更严的私塾,以防已经出现过的逃学情形,不料反而更糟。他跟从几个较大的学生,特别是一个姓张的聪明表哥,“学会了顽劣孩子抵抗顽固塾师的方法,逃避那些书本去同一切自然相亲近。这一年的生活形成了我一生性格与感情的基础。……当我学会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学校对于我便已毫无兴味可言了。”(13;251)

“我非从学塾逃到外面空气下不可,逃学过后又得逃避处罚,我最先所学,同时拿来致用的,也就是根据各种经验来制作各种谎话。”(13;252—253)免不了有逃学失败、谎话被识破的时候,就得罚跪,“我一面被处罚跪在房中的一隅,一面便记着各种事情,想象恰如生了一对翅膀,凭经验飞到各样动人事物上去。”——河中的鳜鱼被钓起,天上飞满风筝,空山中歌呼的黄鹂,树木上累累的果——游于外,处罚的痛苦也就忘掉了;而且,“我应感谢那种处罚,使我无法同自然接近时,给我一个练习想象的机会。”(13;254)

如此顽劣,实在伤了军人父亲的心;他是第一个赞美这个儿子明慧的人,本期望这个儿子将来即便不做将军,却可能比做将军还要高些。

任何方法都不能拘束这颗小小的心:既然已经开始对一本自然、社会的大书产生出强烈兴趣和冲动,他就要遏止不住地翻阅下去。《从文自传》有一章标题为《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描述一个儿童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的具体情形,特别突出的是身心亲近自然的真切感受,同时还有对于日常人事和生活现象的浓厚兴趣,譬如上学路上经过的各种小铺面、小作坊,每天都可以看到的民间手艺,诸如此类。

“大书”的比喻,与后来沈从文喜欢用的“教育”这个词相连。当这个小孩开始读这本“大书”的时候,这种“教育”也就开始了:不同于旧式私塾的教育,也不同于新式学校制度的教育,这种“教育”的概念宽阔得多,也更根本,更有深入骨髓的影响。它是以自然现象和人生现象为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大书而进行的不停息的自我教育过程。“尽我到日光下去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13;252),“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得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得来,却不需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13;253)

几乎从一开始,这颗向宽广世界敞开的小小心灵,就被这个没有边界的世界带进了永远不会满足、也就永远停不下来的没有边界的探寻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小小的心灵变得越来越充实,越来越阔大——

家中不了解我为什么不想上进,不好好的利用自己聪明用功,我不了解家中为什么只要我读书,不让我玩。我自己总以为读书太容易了点,把认得的字记记那不算什么希奇。最希奇处应当是另外那些人,在他那分习惯下所做的一切事情。为什么骡子推磨时得把眼睛遮上?为什么刀得烧红时在水里一淬方能坚硬?为什么雕佛像的会把木头雕成人形,所贴的金那么薄又用什么方法作成?为什么小铜匠会在一块铜板上钻那么一个圆眼,刻花时刻得整整齐齐?这些古怪事情太多了。

我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都得我自己去找寻答解。我要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就为的是白日里太野,各处去看,各处去听,还各处去嗅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户身上的气味,烧碗处土窑被雨以后放出的气味,要我说来虽当时无法用言语去形容,要我辨别却十分容易。蝙蝠的声音,一只黄牛当屠户把刀剸进它喉中时叹息的声音,藏在田塍土穴中大黄喉蛇的鸣声,黑暗中鱼在水面泼剌的微声,全因到耳边时分量不同,我也记得那么清清楚楚。因此回到家里时,夜间我便做出无数希奇古怪的梦。这些梦直到将近二十年后的如今,还常常使我在半夜里无法安眠,既把我带回到那个“过去”的空虚里去,也把我带往空幻的宇宙里去。

在我面前的世界已够宽广了,但我似乎就还得一个更宽广的世界。(13;260—261)

等到这个顽童年及而立,并且开始创出自己的事业,他描述少小情景,回顾中有了一份生命来历的自觉意识,过往的经验也被赋予清晰的意义。他说:“二十年后我‘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这分性格的形成,便应当溯源于小时在私塾中的逃学习惯。”(13;253)还说:“我感情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都与水不能分离。我的学校可以说是在水边的。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13;252)

四、杀人的一课:刚好知道“人生”时

倘若一个小孩子的游荡,就是下河玩水、上山捉蟋蟀、偷李子枇杷、结伴打架这一类的事,倒也普通,容易想象;不易想象的是另一种经验:

上学有意多绕一节路,多玩玩,多看看,“若从杀人处走过,昨天杀的人还不收尸,一定已被野狗把尸首咋碎或拖到小溪中去了,就走过去看看那个糜碎了的尸体,或拾起一块小小石头,在那个污秽的头颅上敲打一下,或用一木棍去戳戳,看看会动不动。若还有野狗在那里争夺,就预先拾了许多石头放在书篮里,随手一一向野狗抛掷,不再过去,只远远的看看,就走开了。”(13;256)

仿佛看杀人后留下的尸体,不过是日常生活的一个部分,不值得大惊小怪。

即便已经如此习惯于恐怖经验,恐怖还是会以更大的规模和力度,制造出令人瞠目结舌的景象、惊心动魄的事件。

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革命党人在武昌起义,此后各地响应,爆发全国性的旨在推翻清朝专制帝制、建立共和政体的革命。十二月十七日,凤凰起义,苗族群众是起义军的主力。沈宗嗣参与组织,事先送沈从文的两个姐姐和哥哥、弟弟躲避到苗乡,只留下想看热闹的二儿子。等沈从文睡过一夜,早晨醒来,起义军已经被杀败了。

于是我就在道尹衙门口平地上看到了一大堆肮脏血污人头,还有衙门口鹿角上,辕门上,也无处不是人头。……云梯木棍上也悬挂许多人头,看到这些东西我实在希奇,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我不明白这些人因什么事就被把头割下。我随后又发现了那一串耳朵,那么一串东西,一生真再也不容易见到过的古怪东西!叔父问我:“小东西,你怕不怕?”我回答得极好,我说:“不怕。”……我并不怕,可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就让兵士砍他们,有点疑心,以为这一定有了错误。(13;269)

辛亥革命,对这个九岁的山城孩子来说,就是看到砍下了这么多人头。这还只是开始,杀戮要持续一个月。城防军分头派兵下乡捉人,“捉来的人只问问一句两句话,就牵出城外去砍掉。”“当初每天必杀一百左右,每次杀五十个人时,行刑兵士还只是二十,看热闹的也不过三十左右。有时衣也不剥,绳子也不捆缚。就那么跟着赶去的。”被杀的、杀人的、看热闹的,这三者之间的数字对比不能不说是奇观。被杀的差不多全是苗乡的无辜农民,杀到后来,杀人的一方似乎有点不忍了,就想了个决定杀还是不杀的办法:“委托了本地人民所敬信的天王,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在神前掷竹筊,一仰一覆的顺筊,开释,双仰的阳筊,开释,双覆的阴筊,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应死的自己向左走去,该活的自己向右走去。一个人在一分赌博上既占去便宜三分之二,因此应死的谁也不说话,就低下头走去。”(13;270—271)

私塾暂停,沈从文有大量空闲,“一有机会就常常到城头上去看对河杀头,每当人已杀过赶不及看那一砍时,便与其他小孩比赛眼力,一二三四屈指计数那一片死尸的数目,或者又跟随了犯人,到天王庙看他们掷筊。看那些乡下人,如何闭了眼睛把手中一付竹筊用力抛去,有些人到已应当开释时还不敢睁开眼睛。又看着些虽应死去还想念到家中小孩与小牛猪羊的,那分颓丧那分对神埋怨的神情,真使我永远忘不了。”

我刚好知道“人生”时,我知道的原来就是这些事情。(13;271)

第二年,民国建立,凤凰再次起义成功,沈宗嗣成为当地要人;但在此后举行的省议会代表选举中,败给一个姓吴的竞选者,一气之下,远走北京。他离开凤凰时,沈从文最小的妹妹沈岳萌,出世三个月。三年后,沈宗嗣因组织铁血团谋刺袁世凯事泄,逃亡关外,隐姓埋名。等到袁世凯称帝失败,家中才得到他的音讯,比沈从文大四岁的哥哥沈云麓十八岁,远赴热河寻父;一九一九年,二十一岁的沈云麓终于从赤峰把父亲接回湘西。

沈从文是在与父亲相别十一年后,才在辰州匆匆见过他一面,也是最后一面。

沈宗嗣的使性、冒险、失败,造成这个家庭明显地衰落了。

五、新式小学、性格的内部、预备兵

一九一五年,沈从文入新式学校,先在城内的第二初级小学,半年后转入城外的第一初级小学(今文昌阁小学);一九一六年暑假后升入高小。

新式学校比私塾宽松、活泼得多,沈从文不必再逃学,但心思仍然在课本之外的空气、声音、颜色、味道,他充分动用“各样官能”来接收、消化各种东西。爬树,泅水,甚至赌骰子,给老师起绰号,还学会了粗话野话。

《从文自传》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个孩子顽野的兴趣、热情和各种行为,与此对比,他对上学、对文字写成的“小书”,倍感无趣,无比厌烦。这是叙述造成的印象。也许,这种叙述有意压低了读书的“教育”,有意忽略了学校的影响。譬如,这部自传没有提及他的老师田名瑜。

田名瑜,字个石,南社诗人,擅书法,一九五四年入中央文史馆,寓居北京,沈从文常相过从。上高小时,沈从文早听说过国文老师田名瑜一些传闻,对他“有些害怕,有些好奇。到后又觉得为人异常和蔼可亲,别具一种吸引力量,因之印象甚深,上课时堂上格外安静,从不捣乱,在当时实稀有少见”。为什么呢?原来这位先生年少时候,比他们这些顽童更野得厉害,“经常在腰间别片尺来长南竹块,裹腿间插把黄鳝尾小尖刀,终日在附近城乡里市集和庙会戏场热闹处游荡,寻衅打架,聚赌哄人。……正当十六七岁紧要关头,忽然改邪归正,把所有旧家当一齐摔去,投拜本地诗人田星六门下,读古文学诗了。”这是比《从文自传》晚三十年写下的回忆,“浪子回头金不换”的老师,当时对顽童们的扭转之功,多年之后可以叙述得平实而恳切:“事情留在我们一群未成年小顽童心中,既浪漫也相当现实,因之对于先生产生一种不易形容的好感。好些人后来由‘拼命逃学’转而为‘一心向学’,形成种种不同发展,……虽有种种内外因子相互凑和,但是在成年前先生做人印象影响,仍占有一定分量。”(15;424)

这种影响潜移默化,在顽野之外,添加进别样性质的东西。

本来,这个性格也不只是顽野而已。《从文自传》突出和夸张了这一面的特征,掩藏和略去了另外的方面。一九四九年,沈从文重新回顾生命历程,写《一个人的自白》,述及童年少年阶段,说:“由于家道中落,长时期贫困,体质孱弱无从补救。生长小乡城社会,若顽童群免不了日有殴斗事点缀于生活间时,败绩纪录用任何勇气总不易抵消。由于私塾制诵书习惯,读到七八岁时,四书五经及杂诗的温习,任何驯善孩子都必然感到担负沉重,而发生反抗。……从这时起的我,一个具内向型的主要条件已形成,随同这个类型的特征也即起始见出。脆弱,羞怯,孤独,顽野而富于幻想。与自然景物易亲近,却拙于人与人之间的适应。家道日益贫困,且增加了这个对同年分,同小集团的亲友疏隔。……尤其是由之而来的屈辱,抵抗报复既无从,即堆积于小小生命中深处,支配到生命,形成一种生命动力来源。”(27;8)

这个性格的内部,有这么多因素纠结,综合作用于生命的成长:顽野却内向,不缺少勇气却脆弱、羞怯,倾心人生光景却拙于人际关系、与人疏隔,为现实所拘而富于幻想、郁积屈辱。

沈从文读高小的时候,地方上受蔡锷讨伐袁世凯战事刺激,军队改革,小小的凤凰一下子出现了四个军事学校,用新式方式训练青年。有教官饭后课余教教小孩子,顷刻间就能召集一百人左右。一个受过训练的同学问沈从文愿不愿意进预备兵的技术班,有机会补上名额当兵。“本地的光荣原本是从过去无数男子的勇敢搏来的。谁都希望当兵,因为这是年轻人一条出路,也正是年轻人唯一的出路。”(13;284)沈从文的母亲正想不出如何管教这个日益放肆的孩子,此时有这么一个机会,既能考一分口粮,而且受严格的训练,总比在外面撒野好,就答应儿子去做兵役的候补者。

训练期间,营上的守兵出现缺额时,就会分配名额给技术班考选,沈从文考过三次,都没有考取。后来主持的教官调走,这些预备兵也就只好解散。这次训练大约持续八个月左右,“起始在吃月饼的八月,退伍是开桃花的三月。我记得那天散操回家,我还在一个菜园里摘了一大把桃花。”(13;290)

这是一九一七年,沈家的境况一天比一天坏。为偿还沈宗嗣几笔大的债务,家里卖掉了大部分不动产;比沈从文大两岁、美丽而骄傲的二姐,死了;夏天,沈从文高小毕业。往后怎么办?

“母亲看开了些,以为与其让我在家中堕入下流,不如打发我到世界上去学习生存。”凤凰军官杨再春带兵路过山城,母亲向这个有点亲戚关系、过去的老邻居说及情况,他应允沈从文用补充兵的名义,随同部队到辰州驻防。这一天是阴历七月十五中元节,照习俗祭奠河鬼,谁也不敢下河。沈从文烧过纸钱,把酒倒入水中,一个人在清静的河水中拍浮了两个钟头。晚饭后母亲领他去杨家,他才知道明天一早就要动身去当兵了。“七月十六日那天早上,我就背了小小包袱,离开了本县学校,开始混进一个更广泛的学校了。”(13;294—295)

这个少年离家时,没有不舍的感伤,没有愁苦一类的阴郁情绪,相反,他内心几乎是雀跃地呼应即将展开的宽广世界和幻想中的自由生活:“离开了家中的亲人,向什么地方去,到那地方去又做些什么,将来便有些什么希望,我一点儿也不知道。我还只是十四岁稍多点一个孩子,这分年龄似乎还不许可我注意到与家中人分离的痛苦。我又那么欢喜看一切新奇东西,听一切新奇声响,且那么渴慕自由,所以初初离开本乡时,深觉得无量快乐。”(1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