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指点

道格拉斯微微站立了一会,慢慢调整呼吸。开始了今天的拔剑术修炼,这时他拔剑的速度要比之前快了近三倍,但他却没有停下来,仍然在不断重复这一个动作。直到他做完五百次,身体感到酸痛,之后他控制着肌肉一点点颤动起来。

以前他每做完一百次就不得不停下来,这完全是他对肌肉锻炼不够,而且不能很好的控制,浪费了过多的力量,使肌肉过早地进入疲惫状态。现在他的肌肉已经非常紧密,耐力也通过这些时间的训练加强了几倍。

不一会儿,听到一阵脚步声接近,他就停了下来。

“沉稳静谧,迅若雷霆,真是杀人的好剑术,只是……”

道格拉斯只是站在那看着他,莫可接着不屑地说道:“剑术是不错的,你若如木桩一般……人又不是傻子,谁会使劲往你剑上凑啊。”

道格拉斯自然知道自己的这个短板,只是到现在他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书籍里根本就没有关于移动中使用拔剑术的描述,他自己尝试几次都不满意,就一心只练这种站桩式的拔剑术了。

“把剑给我!”

莫可给道格拉斯非常简单演示如何使用奔跑的技巧,又解释如何耗费更少的力气和斗气,借助空气的流动让人奔跑更加快速。因为他并不了解道格拉斯修炼哪些武技,所以只是地把如何在运动中借用自身的速度将剑更加快速拔出的方法说给道格拉斯,这是需要长久的经验才会知道的。给道格拉斯演示了几个动作后,就介绍起与法师战斗的技巧来,同时也讲起了一些法师们经常使用手段。

这样的指点并没很长时间,大约也就两刻钟,他才不管道格拉斯能理解多少呢,说完就靠在一棵树边休息了起来。

而道格拉斯则按照莫可说的方法练习起来,这些的技巧没有花费多长时间道格拉斯就学会了,主要是因为他对自身的肌肉已经能非常好的控制,但在奔跑中如何使用出拔剑术,却遇到一点麻烦,因为高速移动的过程中根本不能很好把全部的力量发挥,而且还会因为使用拔剑术产生短暂停顿,在战斗中这是会致命的,而且出手速度也不能让他满意。

“为何以前从来没有听过有这样的剑术呢?还有那个瞳术,一个三阶的小子什么时候能拥有这种东西了?”莫可就靠在树边低声自言自语起来。

“嗯,这拔剑术要是再配合瞬移?那……浑浑噩噩喝酒十年,时代就已经变了!”他一会自怨自艾,一会又把问题推到别人身上,一会又说些不知所云的事,他愤怒小人的出卖,也抱怨自己的软弱,心里面一时都是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他就这样靠在树旁,呆呆看道格拉斯一次一次地在那里练习,心里渐渐产生了一些改变。

这时他看着道格拉斯慢慢掌握了在奔跑中使用拔剑术的方法,虽然还远远没有达到一个令人称赞的程度,至少已经有了一个方向,于是向道格拉斯招呼一下。

道格拉斯看到莫可的示意后,脚下用力,转变方向,空地本来就不大,吐吸的时间就到了莫可的跟前,借着奔跑的惯性瞬间使用拔剑术,竟然划出三道剑影,两剑划向莫可的脑袋,被弹开了,第三剑刺向下身要害,莫可眉头一挑,知道这个臭小子动起手来刁钻狠辣不讲节操,手里不由运起一股暗劲轻轻一弹,把道格拉斯的铁剑给震成几段。

这时道格拉斯催动斗气于脚下,强行改变方向,从戒指里又取出一把剑来,向莫可划去。

“噌”

同样三道剑影,莫可顿时感到肌肤一寒,这是战斗的本能在提醒他,莫可也收起小视之心,他可不想用自己的性命去赌道格拉斯能否及时收手,对方年纪轻轻,下手却没留半点余地,次次都指要害,招招都要人命。

只见莫可手中一团光芒,连点二下后,最后一把将剑抓在手里,道格拉斯顿时动弹不得。这是两人巨大的实力差距造成的。

“镔铁!”

莫可看着剑又看了道格拉斯一眼,撇了撇嘴。现在的世界都怎么了,这种东西给一个小家伙拿着,也不怕给人抢了?他不自觉地把剑扯了扯,见道格拉斯没松手,就自己放开了。

莫可这时又想去喝酒了,虽然在道格拉斯的行为刺激下,他颓废的神情有一点点改变,也有一些新的想法,但这些并不能一下让他转变。

“莫可,我身上的气息怎么回事?”道格拉斯认为有必要弄清楚,这可不在他的计划之内。

“你一个小垃圾而已,想那么多干什么?这不是你现在的阶位能了解的,如果你……你去了军部自然就会知道!我想那里一定有你很需要的东西。”莫可说着人就要转身。

“等一等。”道格拉斯将一个装有五枚金币的小布袋丢了过去。

莫可接住一看,原来是几枚金币,脸上的胡子不由的跳起来,就要开口说:老子喝酒什么时候缺过金币?

“给丽娜的。”道格拉斯说完就把镔铁剑收了起来,换了一把铁剑提在手里,也没有道别就向暮色森林里走去了。

“教你半天还顶不上一个女仆送两顿饭!”莫可抬手就把布袋给甩出去,但马上又在半空把它抓了回来,看着道格拉斯走远的身影思绪不是飘荡在哪里。我也是要好好想一想了啊,已经十年了!

没多久道格拉斯就走到清理出来的大路上,现在已经接近晚餐时分,不少冒险者也和他一样从树林里钻出来,只是他们是向镇上走去;也有小队的佣兵们带着收获的猎物或任务品返回来;道格拉斯取出地图看了一下,他现在要了解一下路径,至于目的地早已经是计划好的。

“喂,小子,就是在说你,站住!”就在道格拉斯准备离开时,被一个身影拦了下来。

“队长,看看这是谁?你说咱们是不是应该‘好好’教教他怎么做一个合格的商人呢!”这个身影回头说道。原来他们就是就是之前向道格拉斯购买铠甲被拒绝的那队佣兵。

“小兄弟,你看,我早说过,在这片地面儿上,总要混个脸熟,是不是?这不,我们又见面了!”这个佣兵队长也是狮族一员,金色的头发搭配着狮王护心铠甲和手中的大剑,的确显得威风凛凛。这时也有不少路过的冒险者和佣兵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跑过来围观,也有不少人把自己队伍里的年轻人带过来,称让他们来学习一点经验,但这能学到什么经验,他们只是单纯的好事之徒而已。

佣兵队长一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而道格拉斯迟迟没有反应,不由为这臭小子不上道感到气愤。江湖不只是打打杀杀,还有人情事故。但他脸上却不表露一分,反而带着笑容说道:“你我都是同族的兄弟,上次你睢不起咱们佣兵的身份,落了兄弟们的面子,现在这多么佣兵兄弟们在场,我也不以人多欺负你。”这队长越说声音越大,越说越慷慨激昂,不少年轻佣兵都向道格拉斯投去鄙视和痛恨,认为他没有资格瞧不起佣兵,凭什么敢,谁给他的胆子?

“我们烈火佣兵团是一个历史悠久、最守原则、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从不放弃同伴、互爱互助的佣兵团,也经常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佣兵兄弟们,从我高猛担任团长以来,更是把这些视为我的准则。这位小兄弟虽然和我同族,但羞辱我佣兵兄弟的,就不再是我的同族了!现在我决定:这位小兄弟要么和我这位队员决斗一场,要么付出两百枚金币作为我这些兄弟们的道歉。”高猛说完还真有一点担心这小子掏出金币出来,但这并不是一笔小钱,他是存心想要给自己的佣兵团提高名气。

“对,决斗,决斗!”

“靠,高猛这孙子又……”

“真是位少见的,公正又英明的团长啊。”

“是啊,是啊。”

“是啊,如果我们队长像他那样就好了,至少我不用每天都挨打挨骂了。”

“这才是我心目中的老大啊,我拿团长当兄弟,团长拿我当韭菜。脏活累活凭什么都是我们干?我要加入他们!”

那些年轻的佣兵听完高猛的讲话后,顿时感觉找到了心中的目标,看着高猛露出敬佩的神色;而一些老佣兵则对这位队长的演说非常不屑,于是将这些年轻人都带到一边给他们讲起这位高猛队长的种种不堪行为,比如偷偷打家劫舍,虐待幼女,和其他男人发生不正当的关系等等,种种恶行不断地从这些人的口中数落出来。当然,他们的目的就是要让这些年轻人不要偏听偏信,对自己所说的那些不堪的种种行为是真是假,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只是把前辈们告诫他们时说的话,用在了这些后辈的身上。

道格拉斯自从看了一眼佣兵队长后就将自己遮盖在斗篷里,开始旁若无人地锻炼起肌肉来,自从身上两百四十块常用肌肉锤炼后,他现在已经没有必要再每天进行长时间拔剑的练习,但还是要将全身肌肉数量修炼至四百块才算完成第一步。他之所以能这么快完成拔剑的修炼,完全是因为有过长时间的拔剑练习,他的剑术基础异常牢固,而且剑术天赋非常不错,他只缺少机会和方法。

现在对于这位佣兵队长所说的话,他根本就懒得去理会。

高猛见到道格拉斯这种态度一下怒不可遏,又不好当众爆发,于是向狼人同伴狠狠使了一个眼色。

“小子,这是你自己找死。”看到队长表态后,佣兵嘴角一扬,狠狠盯着道格拉斯。

上次他们换了一家店铺后,花了他大半的积蓄才购买了一件猎头者皮甲,这让他很长时间不能与异性进行一些深入的交流和运动,为此心中怨气颇深,今天一见到道格拉斯他就想要发作。现在队长刚示意,他就了解到了队长的意思,脸上一下就显示出心中的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