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谢文哲在酒吧“卖唱?”

遇见谭天的那一天考试正好结束,我拎着东西回宿舍,综经过操场的时候我看见了谭天,她正在拍照。我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看懵了,谭天的身上有一种让人着迷的东西。我呆呆地看了谭天好久,直到她发现我,她向我走过来。她说你怎么了?我说没事,在看你拍照。我说你不是这学校的吧,怎么没见过你?谭天笑了笑她说叫我谭天吧。我说你拍这个有什么用?谭天说给杂志社拍的。我说做个朋友吧,我想和你做朋友。谭天点了点头。就这样,我认识了谭天,鬼才知道我怎么要和才见过一面的人做朋友,只是当时那么想了就那样做了呗,真是伤脑筋呀!但是像谭天那样似乎只出现在梦里的人就那么真实地出现在我的面前,还真是吃惊。也许只有书上才有那样的人吧。

放假以后荣坷参加了学校的志愿活动不回家了,萧飞的一个朋友在BJ开了一家酒吧,正需要人手,我就过去了。要挣生活费,再说那里的工资又高,更重要的是萧飞说去那间酒吧的人多数是外国人,什么英国,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的人都有。我想在那儿锻炼一下口语也不错,效果一定比我自己练要好得多。

温苗和小米去服装卖场给人卖衣服,很累,可她俩做得挺开心。我知道温苗和小米对颜色很敏感,不过还是第一次发现她们对卖衣服有兴趣。

从去酒吧上班的那天起我和温苗小米就见不着面了,我白天睡觉,晚上上班;她们是白天上班,晚上睡觉。有时去找她们,可没聊一会儿就看见她们的领头经理黑着脸走过来/我怕她俩因为这个丢了工作就没再去找她们,顶多是发短信,知道对方还是尚在人间。

白天睡不着觉的时候,我就窝在宿舍里看韩剧,美其名曰学习韩语。大米回家的时候把她女儿扔给我了,就是一台花了几万块的笔记本,说是怕我一个人闷。真是太感谢大米了。不过大米就没有我们这么自由了,她一回家就跟着她爸一个一个饭局的跑,没办法谁让她家就两个小孩。

萧飞有时会去酒吧坐坐,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去旅行。萧飞说多出去走走对身体有好处。有时会在酒吧遇到教我韩语的帅哥老师,他的中文不是很好,但他每次见了我都坚持用中文打招呼,很可爱。

真得很羡慕萧飞可以四处去逛逛,等我有了钱,有了时间,我也去旅行。旅行的梦还没有实现,我却在酒吧见到了一个让我意外的人----------谢文哲!他正在台上唱歌,是英文歌,发音还很标准。我想起来了,老板说酒吧驻唱的歌手走了,难道他就是新来的歌手?这也太夸张了吧,学生会主席在酒吧唱歌?这也太神了吧!

他见到我也是一脸的吃惊,估计没想到过会在这儿看到我。我调侃地说谢主席不会是缺钱花了吧?谢文哲看了我一眼低下头摆弄他的吉他,过了好一会儿他开口说:我们讲和,行不行?老是见面互相掐,你不觉得太没意思了吗?

我说好啊!我没什么,就是怕你吃不消。

他说辛向琪,你也够本了,在我笔记本上画了那么多猪头,我还没找你算帐呢。

我说那讲和,谁也不欠谁的了。

谢文哲说行。

我说你来酒吧干什么?

谢文哲说是体验生活。

我不信,却也没再问下去,人都是有隐私的。

我和谢文哲的战争结束,两个人见面的时候会很客气地打招呼。我也不想跟人家有什么恩怨,和和气气地多好。跟温苗和小米说的时候,温苗嘴里冒出两字:“狗屎”。我瞪着小米,如果她敢说那个字我就敢跟她急。小米冲我笑了笑,然后说:“运!”!我直接就扑上去了,这绝对是嫉妒!

谢文哲在酒吧唱歌是有时间的,他到了时间就走。我则没有点了,老板有事就早下班,没事我就在酒吧死扛。甚至忙到早上也是有的事,谁让我拿人家那么多工钱,多干点儿活不会死的。有段时间酒吧的生意很好,我帮老板收拾完都已经早上五点多了。在外面吃了早饭,就走着回学校。酒吧离学校不是很远,也就是六七站的路。很多的时候都能在路上遇晨跑的人,有老人也有学生。

学校操场上一大早也会有人在打球,很帅的。我会在那里看他们打球,直到他们去吃早饭。兴致来了就和他们打一会儿,高中的时候我是校篮球队的,球不赖的。他们也挺热情,从来也不说拒绝我。

生活就是这样的美好,只要你不要放弃什么就没有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