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主义文艺研究(2016年第1辑)
- 张江
- 8187字
- 2021-03-24 13:09:29
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视域中自律与他律的辩证法
韩清玉
摘要 文艺实践中自律与他律都是实然性的存在,如何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成为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重要课题。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形态,到西方马克思主义,再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纵观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诸种形态,其所建构的文学批评范式兼具文学自身与社会历史的双重属性,体现为“美学的”和“历史的”、艺术性和革命性、审美精神与人文精神等理论特征,实现了文学的自律与他律关系的辩证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科学性。
关键词 审美;社会—历史;科学性;实践品格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文艺工作者要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要做到这些,既要自觉坚守艺术理想,又要认真严肃地考虑作品的社会效果。在习近平看来,好的文艺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这其中,经济效益成为当代文艺生态的重要因素,所以习近平提出,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因此,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期待,反映了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的关键问题,即如何对待文艺活动中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换言之,文艺实践中自律与他律都是实然性的存在,如何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就成为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重要课题。
或许本文所讨论的话题前面应该加上“中国”的修饰语,这是因为我们所力图实现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中国化,在追求理论话语的体系性的同时,并没有形成具有实践效用的文艺批评范式。相形之下,西方现代文艺批评理论诸如精神分析、原型批评、女权主义、新历史主义等等,则在新时期文学批评中轮番上阵。与此同时,在中国语境下,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理应成为最具生命力的,也正是如此,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阐释力有了更多的期待。正如马汉广所指出的,“假如我们能够在现实中很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基本原理,并结合当下中国的文艺实践,进行卓有成效的批评指导,那就是我们的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最大的成就”。自然,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实践性,是建基于其理论建构的科学性。换言之,深度挖掘马克思主义在面对文学自身基本问题的理论言说,就会发现构成了自律与他律之间关系的辩证法,并且这一理论指向在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若干形态中是一以贯之的。
一 “美学的”和“历史的”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社会发展的总体性学说,文艺思想只是这一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或者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首先是社会学家、思想家,他们的文学建树只是他们建构社会革命学说的需要;也是基于此,我们通常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看作是社会历史批评的范式。但是,我们认为,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首先对文学自身的规律给予充分的关注,即使是在讨论文学的社会历史性,也是透过文学的形式表达发现社会状况的。从这一点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的文学理念和批评实践已经实现了文学自律与他律关系的辩证法,这一点可以从“美学的”和“历史的”批评标准加以分析。
“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最早是恩格斯于1847年提出的,而在1859年写给斐·拉萨尔的信中更为明确地提出这一思想:“我是从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以非常高的、即最高的标准来衡量您的作品的。”这是恩格斯评论完拉萨尔的剧本《济金根》之后作的总结。他的批评实践是如何践行这一标准的呢?首先恩格斯解释为什么这么久才回信给拉萨尔,“由于现在到处都缺乏美的文学,我难得读到这类作品”,这里恩格斯认为《济金根》在当时是值得花费时间大书特书的美的作品。接下来他从形式的角度赞叹情节的巧妙安排和从头到尾的戏剧性。在谈到韵律的时候,恩格斯关注到了剧本与舞台演出的效果问题,继而就提出了自己的文学理想:“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的融合。”结合剧本的内容,恩格斯对其表现形式进行批评:“要更多地通过剧情本身的进程使这些动机生动地、积极地,所谓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恩格斯在这里所阐明的,其实就是要以文学或审美的形式表达历史和现实。在历史内容的评论上,恩格斯从农民运动和宗教改革的宏大叙事中抓住了对人物的“有代表性的性格作出卓越的个性刻画”这一点。进一步地,恩格斯结合人物的历史角色与悲剧效果,提出了“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冲突”这一著名论断。
实际上,比恩格斯的这封信早一个月,马克思就拉萨尔的剧本《济金根》写了信。马克思的批评套路几乎与恩格斯一致,先从形式谈起。除却韵律,马克思更从具体生动的悲剧冲突来批评剧本的结构和情节。马克思指出拉萨尔最大的缺点是席勒式地把个人变成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筒,而应该追求更加莎士比亚化。马克思认为剧本在人物个性的描写方面缺乏特色,并就作品的细节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对剧本的评论是以“美学的”和“历史的”为一体的批评标准,把社会历史的内容融入文学的形式中。因此,我们反对在论述马克思、恩格斯的文学批评思想时把二者分开来讲。“以马克思主义的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评论文学,不仅能把握文学的审美特征而且能把握文学的社会本质;不仅能揭示文学的创作规律,而且能揭示文学的发展规律。”它的科学性由此彰显。
毛泽东文艺批评的理论资源是承袭马克思、恩格斯的文学批评思想的。毛泽东站在人民的立场来看待文艺问题,其文艺思想自然是具有浓厚的政治导向性的。就是说,毛泽东文艺思想是在中国革命场域中形成的,这一明确的历史指向决定了毛泽东的文艺思想必然是向政治的历史生成。这是否意味着对毛泽东的文艺思想只能存有政治性的读解呢?当然不是。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在于毛泽东文艺思想的考察对象仍然是文艺活动本身。也就是说,毛泽东对文艺活动的论述是以尊重艺术规律为前提的。传统对之的解读往往是将其纳入他律论的单一框架中,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发掘毛泽东文艺思想中是否具有超出自律/他律的理论潜质。这自然不是一种庸俗的调和方法,而是带有唯物辩证法意义的深层解读。这一解读最为直接的理论意义在于: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语境下,找到一种辩证的思想资源,为当下文学理论形态建构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参照。
毛泽东对文艺的政治属性定位是直言不讳的。他认为:“在现在世界上,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是属于一定的阶级,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的。为艺术而艺术,超阶级的艺术,和政治并行或相互独立的艺术,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承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文艺思想,毛泽东认为无产阶级的文学艺术是无产阶级整个革命事业的一部分。关于艺术内容与形式的辩证法中,毛泽东坚持以内容的革命性为前提。诚如他所强调的,如果内容是反动的,越具有艺术性的作品就越应予以排斥。在《讲话》中,毛泽东提出了文艺批评的两个标准,并指出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长时期以来,人们把它绝对化为只强调政治,而否定艺术,这样有关阶级性、政治性的理论和观点在毛泽东文艺思想研究中占据了话语主导权。而我们更应该把它们理解为一个标准的两个方面,这并不是有意为之圆场和美化。在《讲话》中,毛泽东紧接着解释为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与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他认为缺乏艺术性的艺术品,无论政治上怎样进步也是没有力量的。“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既是文艺批评的标准,也是用来指导文学创作实践的准则。
马克思主义美学秉承“历史的”和“美学的”相结合的艺术批评标准,“美学的”正是对艺术审美形式所作的要求,艺术创作只有坚持艺术自律,才能符合“美学的”之评价标准。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也提出文艺工作者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这不能看作是对群众审美趣味的刻意投合,而是艺术自律的延伸指向。“喜闻乐见”是艺术在遵从自律的审美法则前提下凸显其艺术性后的必然效应。此时的艺术才是成功的艺术,因为成就艺术的不仅仅是创作者,还包括接受者。这就是说,以人民为主体的毛泽东文艺思想不是以牺牲审美性、娱乐性为代价。
文学是人学,文艺为人服务,是文艺最大的自律,接下来就是文学为哪些人服务的问题了。毛泽东对文艺服务对象的规定性判断是文艺历史属性的表现;而对艺术规律的尊重则显现出了其思想的可贵之处。这是一个基本的美学难题,也是最具张力的理论命题。这一理论显现方式为当下文学理论建构指明了方向,即在彰显一个理论视角的同时不能忽视另一个视角。
二 艺术性与革命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流派对艺术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各抒己见,莫衷一是。这其中,法兰克福学派特别是其中的重要成员阿多诺和马尔库塞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是深有意味的。他们秉持艺术自律观念,但这一观念又不是19世纪唯美主义所倡导的“为艺术而艺术”,而是把艺术自律作为实现社会批判的重要力量。正是在批判理论的背景下,阿多诺和马尔库塞的艺术自律思想在具体的自由追求指向上更为明晰,甚至即使在如此具体的美学命题上都显现出革命性或政治美学的特征。因此,虽然标榜“艺术自律”,阿多诺和马尔库塞力图践行的却是艺术自律与他律之间的辩证关系。
艺术自律性与人的自由问题的探讨在康德美学中已趋向深入,后世美学大致是沿着康德的思路前进的,即以主体的自由感为纽带。如果说艺术自律性能够承载人之自由的话,那么在具体的实现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艺术与现实的关系;二是艺术形式。作为法兰克福学派艺术自律思想的两大核心问题,“艺术与现实”指涉的仍是艺术自律性命题的外部关系;而艺术形式则是艺术自律性本身的自我关联,甚至可以说,艺术形式与艺术自律性本就是一个问题,在多个层面上两者都可以实现话语转换,这一转换的根本意义在于赋予形式以革命性力量,更好地实现社会批判和承载人之自由追求的社会性价值。虽然“艺术与现实”问题是艺术与外部的关系,但是它并不外在于艺术,用阿多诺的话来说,艺术与社会的聚合是实质性的,仍是艺术本身的问题,也是艺术自律思想要解决的问题。
在批判理论家那里,艺术认识现实的方式不应该是照相式的或者透视的描写,“而是通过其自律的构造(法则)来表现的,这些构造被现实的以经验为依据的形式隐藏着”。相对于苏联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现实反映论,阿多诺和马尔库塞在“艺术与现实”问题上更为复杂。首先,艺术是与现实对立的,是对现实的否定。艺术对现实的否定性在阿多诺那里是否定辩证法的具体展现,也是建立在整个批判理论对社会的否定性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可以说,批判理论的内在逻辑构成了艺术否定现实的合法性所在。正是因为现实是不合理的,所以艺术只能是对过去的追忆抑或对未来的梦幻,“在世界历史上,它是一种对灾难的想象性补偿,是一种在必然性魔力下不曾实现的、或许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自由”。
但是,否定性也只是艺术与现实关系的一个方面,艺术还有对现实肯定的一面。马尔库塞认为,艺术必须是现实的,必须是生活的组成部分;而作为生活的一部分的艺术,本身就是对现存生活的刻意否定,——否定他的全部不合理的内容。从这一思维逻辑出发,在艺术中出现了两重现实:即那种人们对它抱以“否定”的现实(历史现实),和人们向它表示“肯定”的现实(艺术现实)。这两个“现实”之间是对立的关系,后者是对前者的否定与超越。否定与超越是同时进行的,“破”和“立”结合在一起。只有分辨出两个现实的不同意义,才能准确地理解马尔库塞的这句话:“艺术作品在谴责现实的同时,再现着现实。”句中的第一个“现实”是不合理的既存现实;第二个现实则是艺术所力图构建的理想世界。马尔库塞意义上的“再现现实”,被阿多诺看作是艺术所具有的约定性(promissory)。而艺术构建理想世界,也是对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积极呼应。
结合“社会批判”这一价值指向,细察法兰克福学派的形式概念,就会发现其带有的革命性色彩。这一点阿多诺讲得非常明确:“虽然艺术中的形式特征不应该从直接的政治条件角度来解释,但它们的本质含义就包括政治方面。所有真正的现代艺术都追求形式的解放。……艺术虽然对政治不感兴趣,但会(从另一种意义上)参与到政治中去。当然,在当前社会结构已经完全一体化的语境下,形式本身是一种具有破坏性的抗议。”这就是说,形式承担了艺术自律性的价值诉求,成为社会批判的武器。形式被阿多诺规定为改变经验存在(empirical being)的法则,这经验存在就是艺术所要否定的现实,而形式则表征着艺术所要肯定的自由。马尔库塞也认为,作为艺术自律性本身的内在构成,审美形式使艺术与“给定的东西”区别开来,这“给定的东西”正是阿多诺意义上的“经验存在”,因此,是形式产生了美学的“异在效应”,这也就意味着,艺术的批判实践是通过形式进行的。阿多诺在这一问题上是与艺术否定现实的观点结合在一起的。就其一般意义上来讲,压抑性的社会现实是作为艺术的内容(或质料)出现的,虽然艺术是一种形式化的展示,但这并不意味着是对现实的清除,艺术形式包含经验存在物的本质要素。在这里,我们不难发现阿多诺与马尔库塞的细微差别:马尔库塞一直在强调内容如何被淹没在形式中;阿多诺却要努力表明这样一种理论倾向:作为内容之积淀的形式并非只求其本身的独立自足,内容应该在其中得以艺术化地展现。“当形式成功地恢复了积淀在其中的内容的生命力之后,才能判断其在审美意义上完成。”即使这样,阿多诺意义上的艺术还是形式,因为艺术作品对于现实内容的表达不是直接的,而是采取迂回间接的方式,并且越是以自我组织的形式来表达,其否定性力量则愈为强大。
可见,阿多诺和马尔库塞的艺术自律思想既出乎艺术之外,又是入乎艺术之中的。所谓“出乎艺术之外”是指他们从压抑的社会现实所导致的人的不自由出发,用艺术自律性印证着人的自由;“入乎艺术之中”则是指他们把艺术自律性与艺术形式紧密地联结在一起,艺术自律性与艺术形式凝结成为一个问题,在阐扬形式专制、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中,艺术自律得以完满实现,艺术在形式铺就的光明大道中抵达“自由王国”。可以说,艺术在自律性问题上的纠结在阿多诺和马尔库塞美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方面,他们认为实现社会批判的他律性目的必须内化于形式专制的艺术自律性中方能更好地实现;另一方面,他们又把艺术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看作是艺术自律性的异质契机(heterogeneous moment),这一异质性因素在否定艺术自律性的同时也成就了艺术的自律性。所有这些,都充分表明了艺术自律性作为一个美学命题的复杂性。
即使阿多诺和马尔库塞在这一问题上是清醒的,也并不意味着艺术自律性问题上的纠葛在此已经得到了解决。以艺术的自律性为途径实现艺术之外的目的,当把艺术自律作为工具时,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艺术自律性的抹杀。这种纠葛是艺术自律思想的理论困境,在其现实性上,阿多诺也发现了另一种困境:“如果艺术放弃自律性,它就会委身于已有的秩序;但如果艺术想要固守在其自律的范围之内,它同样会被同化,在其被指定的位置上碌碌无为。”可见,阿多诺对艺术处境的这种困惑与我们所谈论的悖论不是在同一个层面上的,或者说,在他们那里,理论层面的自律性的悖论已经不是问题,因为在他们眼里艺术的社会性是一种内在质素,艺术自律性所承载的社会价值也就是艺术分内的担当了。阿多诺意义上的困境是,艺术到底是在何种意义上与社会发生关联,是屈从还是反抗?在这里阿多诺向我们传递的却是艺术在现实面前的一种无力感。到这里,我们不得不面对艺术自律性命题在价值论意义上的有效性问题,就是说,阿多诺和马尔库塞所力图搭建的审美自由乌托邦能否实现?阿多诺明言:“如果艺术的乌托邦真的成为现实,那么艺术将会终结。”在这里,阿多诺预设了一种悖论:审美乌托邦的建构是以追求自由为出发点的,然而如若这一乌托邦果真能够实现,艺术也就走向了灭亡。而在马尔库塞那里,这已经不能构成悖论,因为艺术为人类搭建的自由乌托邦根本不可能实现。
三 审美精神与人文精神
长期以来,在“物质决定意识”这一理论前提下,文学的反映论在对文学本质的追问中占据主导地位,对社会现实的客观反映成为文学价值的唯一诉求,其工具论色彩相当明显。这一对文学审美特性的漠视显然不符合文学自身的规律,也不利于文学的健康发展。正是在这一理论语境中,钱中文于1984年提出了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认为审美的本性才是文学的根本特性。而后童庆炳发文支持这一观点,并把文学定义为“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世纪之交他又提出“审美意识形态应该作为文艺学的第一原理”。王元骧对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实践论意义进行挖掘,并把人学观点与意识形态观点结合起来,认为“人学本体论”与“文学本体论”的恰合是审美意识形态论走向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
审美意识形态论把文学的审美性看作其根本特性,突出文学艺术的独立性,对于长期以来的文学反映论来说,起到了纠偏的作用,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价值,产生了很大影响,被称为中国的“审美学派”。对“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究竟作何理解?审美意识形态论者不否认文学具有意识形态性质,但是就文学的存在形态而言,与哲学的抽象形态断然有别,其独特性正在于审美特性,文学的意识形态性是审美特性的一般表现。正如钱中文所说:“上世纪80年代提出‘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逻辑起点不是意识形态,而是‘审美意识’。”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朱立元就已经从方法论的高度提出:“研究艺术、认识艺术的最主要之点是要注意艺术本身的特殊矛盾,即构成艺术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重要任务。”可以说,“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者抓住了文学的审美特质这一特殊本质。当然这一创造性的提法也受到了不少诟病,单就文学的自律与他律的关系而言,有学者指出,如果说“审美特性的凸显”是审美意识形态论的特色,在这一“去政治化”、“去意识形态化”的理论阐述中,“没有看到对文学与政治关系和文学与意识形态关系的应有的和必要的理论表述,没有看到怎样通过审美来改善、优化和加强意识形态和文艺的意识形态性的理论阐释”。
事实是否如此呢?首先,意识形态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文学对意识形态的作用是以文学的形式予以实现的;其次,前述“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持有者并非绝对的审美主义者。早在1995年,钱中文即已提出重建新理性精神。他如此解释新理性精神:重新理解与阐释人的生存与文学艺术意义、价值的立足点,新的人文精神的立足点。同时钱中文也指出,这一精神极端重视审美,但不是所谓的“纯粹的审美”。也就是说,在审美与人文之间,他试图实现一种辩证:文学以审美的形式承载新理性精神的价值诉求。同样,童庆炳文学研究中也非常关切人文价值的维度,这一倾向愈在晚近的著述中表现得愈为明显。在对当下文艺理论困境的反思中,他敏锐地提出这样一个话题:文学研究如何深入历史语境?他指出:“如果文学研究都能进入历史语境,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揭示作家和作品的产生、文学现象的出现、文学问题的提出以及文学思潮的更替,那么文学研究就会取得‘真实’的效果,在求真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求善求美。”特别是在临终前发表的一篇论文中,童庆炳更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从文学的时代性高度讨论文艺家的历史责任,他认为:“我们在研究各种学问之外,之所以还需要文学,是因为文学与学问各有各的功能,文学的历史理性应当与人文关怀保持张力。”
当然,对文学的审美性如何强调都不过分,只是文学研究应该是开放性的,多层面的。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发展和完善,必须由文学审美的单一向度走向文学研究的多向度。根基于“文艺本体论”的文学研究,也应该(事实上已经做到了)把“人学”纳入其理论视野。这是因为“‘人学本体论’不仅为‘文艺本体论’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还可以通过两者的对话而走向有机的统一,并使我们评论文艺作品有了坚实的客观真理性的标准。”
总之,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形态,到西方马克思主义,再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纵观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诸种形态,其所建构的文学批评范式兼具文学自身与社会历史的双重属性,实现了文学的自律与他律关系的辩证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科学性。当然,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理论也是开放的,更是具有实践品格。如何将文学自律与他律的辩证法运用于批评实践,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