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论吕不韦封君河南

吕不韦以富商身份参与政治,其思想与实践对于战国晚期乃至秦代历史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他主持编纂的《吕氏春秋》,在中国文化史上也有重要的地位。吕不韦出身于以洛阳为中心的工商业发达地区,他为秦灭东周的举措一时震动天下。吕不韦显赫时曾经食河南洛阳十万户,失势后亦于洛阳结束了人生悲剧。考察吕不韦在洛阳的政治文化实践,有益于全面真实地认识这位历史人物,也有益于理解当时河洛地区对于中原交通格局和行政控制的意义。

(一)吕不韦出身及其以财富影响政治进程的成功

秦国在公元前3世纪后期结束战国纷争局面,实现了统一。这是中国古代历史进程中划时代的大事。吕不韦作为秦国上层执政核心中的重要人物,在这一历史演进过程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唐人李商隐《井泥四十韵》诗所谓“嬴氏并六合,所来因不韦”《李义山诗集》卷下。,就强调了这一事实。吕不韦的生涯富于戏剧性波澜,曾经极尽显贵,最终又归于悲剧结局。历代史家每多特意渲染其奇诡经历,或以政治道德油彩重加涂抹,使其文化形象大失其真。回顾这位风云人物的表演,我们不妨借用鲁迅《作文秘诀》一文所谓“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的“白描”笔意《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1月版,第4卷第614页。,勾勒其人其事的历史真迹。而吕不韦与河南洛阳的特殊关系,也有必要说明。

据《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记载,吕不韦出身富商,“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然而他与一般的商人不同,能够凭借非同寻常的政治敏感,发现质于赵国的秦贵族子楚“奇货可居”,于是决心进行政治投机,出谋出资支持这位“秦诸庶孽孙”取得王位继承权。吕不韦不惜“破家”以“钓奇”的政治策划终于取得成功。公元前249年,子楚即位,是为秦庄襄王,吕不韦任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洛阳十万户。其政治投资获得回报。三年后,秦庄襄王去世,太子嬴政立为王。这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张守节《正义》:“仲,中也,次父也。盖效齐桓公以管仲为仲父。”《释名·释亲属》:“父之弟曰 ‘仲父’。仲,中也,位在中也。”

从秦庄襄王元年(前249)起,到秦王政十年(前237)免职,吕不韦在秦国专权十二年。而这一历史阶段,正是秦国军威大振,统一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期。秦庄襄王元年,吕不韦亲自率领秦军灭东周,扫荡了周王室的残余,真正结束了以周天子为天下宗主的时代。如《吕氏春秋·谨听》所说:“今周室既灭,而天子已绝,乱莫大于无天子。……今之世当之矣。”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校释》,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第705页。提出了新的“天子”当政的时代要求。同年,秦军伐韩,取得成皋和荥阳,置三川郡。次年,秦军强攻魏、赵,得赵地37城。秦庄襄王三年(前247),秦军又攻韩、赵,置太原郡,并瓦解了进逼函谷关的五国联军。秦王政幼弱,而吕不韦实际执政的数年间,秦军顺利进取韩、赵、魏,又击破五国联军,逼迫楚国迁都。如果以太行山、白河、汉江下游一线贯通南北,这条线以西的辽阔地域,都已经成为秦国的疆土。应当看到,当时这一界线虽然大体两分天下,而西部地区却实际已经占据了能够控制并进取东部地区的优势。后来刘邦战胜项羽,汉景帝平定吴楚七国之乱,都同样是据这一界线以西地方,举军东进,取得成功的。在吕不韦时代,秦国的经济实力已经远远优越于东方六国,秦国的军事实力也已经强锐无敌。当时,“以天下为事”,期望“得志于天下”,已经成为秦人直接的政治目标。应当说,秦实现统一,在吕不韦专权时大势已定。后来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秦王朝的建立,吕不韦是当之无愧的奠基者之一。秦国用客可以专信,如商鞅、楼缓、张仪、魏冉、蔡泽、吕不韦、李斯等,如明人张燧《千百年眼》卷四所说,“皆委国而听之不疑”。而论其功业,吕不韦可以与商鞅并居前列。

吕不韦是中国历史上以个人财富影响政治进程的第一人。从这一角度认识当时的社会与经济,或可有所新知。吕不韦以富商身份参政,并取得非凡成功,就仕进程序来说,也独辟新径。秦政治文化实用主义的特征,与东方文化“迂大而闳辩”同上书,第2348页。风格大异。而商人务实精神,正与此相合。司马迁笔下洛阳巨商白圭自称“权变”“决断”类同“商鞅行法”《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是发人深思的。吕不韦的出身,自然也是他身后招致毁谤的原因之一。而这种由商从政的道路,虽然履行者罕迹,对于政治文化风貌的影响,也许是有特殊意义的。

(二)桃色污点与“六国之亡人”的舆论渲染

司马迁在《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最后说道,嫪毐发动蕲年宫政变,导致败亡,“而吕不韦从此绌矣。孔子之所谓 ‘闻’者,其吕子乎?”注家多以为“孔子之所谓 ‘闻’者”,即《论语·颜渊》中所谓“夫闻也者:色取仁而行违,居之不疑……”政治史上所见“闻人”,前有《荀子·宥坐》称少正卯,后有《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下》称王莽。看来司马迁以“闻”谓“吕子”,可能是暗含批评之义的。吕不韦的情感经历污染宫闱,又有嫪毐秽事,都见于司马迁的记载,所根据的,应当是秦国史《秦记》,大约是可靠的。不过我们通过《战国策·韩策二》秦宣太后言及性事毫不避忌,可知这是秦人风俗特征。秦人记史不予隐讳,也反映了秦国上层的文化习性。秦重女权,秦国政治史上屡次发生太后把握朝政的情形。这种政治异常往往又与道德异常相伴随,即太后专权时每有后宫秽行的传闻。参看王子今《秦国上层社会礼俗的性别关系考察——以秦史中两位太后的事迹为例》,《秦陵秦俑研究动态》2002年4期。然而吕不韦和赵姬两位出身东方的男女发生同类事情,或许不应当对秦政形成显著冲击。舆论的渲染,当有另外的文化深层次的原因。

实际上掌握着秦国军政大权的吕不韦据说与太后关系暧昧,在传统史家笔下其政治形象于是蒙上了深重的阴影。然而我们今天回顾这一现象,则应当持较为冷静的历史主义的态度,更看重他的政治实践和文化倾向的历史效应。

吕不韦事迹中最为世俗之人所瞩目的,是关于秦始皇血统的传说。秦始皇身世之谜中赵姬有孕,后归子楚的说法始见于司马迁《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然而明代已有学者指出此说乃“战国好事者为之”。梁玉绳《史记志疑》据司马迁说赵姬“至大期时,生子政”,以为本已“别嫌明微”,人们不应“误读《史记》”。所谓“大期”,有十月和十二月两种解说,但无疑不能理解为不足月。自然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即如王世贞《读书后》所推想,吕不韦客借此丑化秦皇,“而六国之亡人侈张其事,欲使天下之人谓秦先六国亡也。”梁玉绳:《史记志疑》,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08页。而后世文人炒作这一传闻,以艳市俗,则是出于另外的目的。而秦始皇私生之说即使属实,这种男女私秘,知情者也只有吕不韦、赵姬和子楚,而他们都是绝无可能宣露于外的。以严肃的眼光看历史,秦始皇就是秦始皇,嬴政也罢,赵政也罢,吕政也罢,都不应当影响我们对于他的历史作用的评价。

(三)《吕览》:东方学士的集体创作

司马迁在《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中用这样一句话概括吕不韦事迹:“结子楚亲,使诸侯之士斐然争入事秦。”可以说,吕不韦时代,是秦国吸引东方士人西行参与秦政,从而使秦的文化实力空前扩充的时代;也是秦文化汲取东方文化的成熟内涵,取得历史性跃进的时代。这一文化进步的突出的标志,是《吕氏春秋》的问世。《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写道:“当是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吕不韦“招致士”,组织他们各自著述所见所思,“集论”以为《吕氏春秋》。据说书成之后,曾经公布于咸阳市门,请列国诸侯游士宾客修正,号称有能增减一字者,给予千金奖励。可见这部书当时在秦国已经占据了某种文化权威的地位。

《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载司马迁《报任安书》有“不韦迁蜀,世传《吕览》”的名言,又与《周易》、《春秋》、《离骚》、《国语》、《孙子兵法》、《韩非子》以及《诗经》等名著相并列,称其“贤圣发愤之所为作”。虽然“迁蜀”“世传”时序有误,却是高度肯定了《吕氏春秋》的文化价值的。《汉书》卷三〇《艺文志》将《吕氏春秋》归入“杂家”之中,又说“杂家”的特点,是兼采合化儒家、墨家、名家、法家诸说,而所谓“国体”“王治”,即合理的政体和成功的政策,正应当兼合诸学,博采众说,取百家思想之所长。

《吕氏春秋》的这一特点,应当与吕不韦往来各地,千里行商的个人经历有关。这样的人生阅历,或许可以使得见闻较为广博,眼光较为阔远,胸怀比较宽容,策略比较灵活。不过,《吕氏春秋》能够成为杂家集大成之作的更主要的原因,可能还在于即将来临的“大一统”时代,对文化形态提出了涵容百家的要求。而曾经领略过东方多种文化因素不同风采的吕不韦及其宾客们,敏锐地发现了这一文化进步的方向,明智地顺应了这一文化发展的趋势。

据《吕氏春秋·序意》,有人问这部书中《十二纪》的思想要点,吕不韦回答:调整天、地、人的关系使之和谐,要点在于“无为而行”。他的这番话,很可能是说明《吕氏春秋》中《十二纪》写作宗旨的序言,全书的著述意图,自然也可以因此得到体现。所谓“无为而行”,对于未来政治的设计,是有其历史合理性的。汉初的文景之治,证明了这一点。由于吕不韦政治生涯的终结,也由于秦王朝统治年祚的短暂,以致《吕氏春秋》中提出的有关思想,并没有来得及走向真正的成熟。

《吕氏春秋》的重要的文化价值,突出表现在撰著者有意在大一统的政治体制即将形成的时代,为推进这一历史进步进行着一种文化准备。在政治文化的总体构想方面,吕氏为秦的最高统治者进行了精心的设计。《序意》申明“智”识应当“由公”的理念,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校释》,第648页。《顺民》强调执政要“顺民心”的原则,指出:“先王先顺民心,故功名成。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 “凡举事,必先审民心然后可举。”同上书,第478—480页。《贵公》发表了政治公平的主张:“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 “凡主之立也,生于公。”至于“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人之天下也”的思想,同上书,第44页。尤其体现了相当开明的政治意识。

《吕氏春秋》是战国百家争鸣时代最后的文化成就,同时作为文化史即将进入新的阶段的重要的文化标志,可以看作一座文化进程的里程碑。尽管吕不韦在秦王朝建立时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然而《吕氏春秋》的文化倾向,对秦政依然有一定的影响。

宋代仍然有学者称美《吕氏春秋》,“云其中甚有好处”《朱子语类》卷一三八。,“道里面煞有道理”《朱子语类》卷一一九。,“道他措置得事好”《朱子语类》卷九九。。推想所谓“措置得事好”,很可能是在肯定《吕氏春秋》的政治设计。

或许可以说,《吕氏春秋》一书的文化内涵,体现了吕不韦较其政治实践更为突出的历史贡献。

(四)阳翟·濮阳·河南洛阳:吕不韦的人生轨迹

司马迁在《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中说,“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人也。”以为出身阳翟(今河南禹州)。而《战国策·秦策五》则写道:“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又以为出身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司马贞《索隐》说:“《战国策》以不韦为濮阳人,又记其事迹亦多,与此传不同。班固虽云太史公采《战国策》,然为此传当别有所闻见,故不全依彼说。或者刘向定《战国策》时,以己异闻改彼书,遂令不与《史记》合也。”

事实上,无论阳翟或者濮阳,都是战国时期工商发达、经济富足之地。有的学者分析:“作为商人,迁居是常有的事。《史记》所说的可能是原籍,《战国策》所说的可能是新居。濮阳离陶(今山东定陶)较近,而陶是当时的交通枢纽,也是各国间的贸易中心。‘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 后来更名为陶朱公的范蠡就是在那里‘三致千金’ 的。《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吕氏为了进一步发展自己的事业,把家移到陶的附近,是极有可能的。”洪家义:《吕不韦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原籍阳翟,新居濮阳之说固然猜测意味过浓,但是并取二说,并且联系与陶的关系,依然有可取之处。对于战国时期陶的经济地位,史念海早有论著发表。他指出,洛阳作为周的都城,有居于“天下之中”的地位,但是从春秋末年以迄于战国,另外有一个新的“天下之中”的都会兴起,这就是济水流域的陶。对于陶以外的经济都会,史念海依然举出洛阳。他写道:“黄河以南、荥阳以西的经济都会要数到洛阳。洛阳本为东周的都城,由于周室衰微,强国称霸,洛阳已失去其政治都会的意义。但洛阳并未因此萧条下去。”洛阳的人口众多,不能以洛阳为东周的都城来解释。因为战国时代东周只能算是一个小国,小国的都城是难与大国相比拟的。“洛阳的人口众多当有其经济的原因。洛阳很早以来就是居于东夏和关西的要冲,这样的地理条件并不因为东周的弱小而告消灭。洛阳人在战国时代以善于经营商业著称,当时名闻各国的白圭就是洛阳的商人。耕地不足固然是促成这种经商风气的一种原因。交通便利自然也是商人能够辗转贸迁的一个条件。”他重视《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的记载,“洛阳 ‘东贾齐鲁,南贾梁楚’”,指出:“这是说洛阳的商人能够充分利用荥阳以下鸿沟系统中各水道,和东方富庶的区域作贸易的往来。”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史念海在这篇论文中多次说到吕不韦。在论述太行山以东的商业交通时,他指出:“吕不韦就是在赵国经营商业的人物。邯郸及与其相距不十分过远的中山及郑国,皆以倡伎众多闻于时,倡伎众多是当时都市繁荣的一种现象。”史念海还写道,“洛阳附近的阳翟”,其经济地位也有“相当的重要性”。阳翟“其俗多商贾”,《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所谓“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也”被作为例证。对于吕不韦出身一为濮阳一为阳翟的异说,史念海指出:“濮阳、阳翟皆当时的大都会。”史念海:《释〈史记·货殖列传〉所说的“陶为天下之中”兼论战国时代的经济都会》,《河山集》,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124—125页。

洛阳形势“为天下之大凑”《逸周书·作雒》。,当“天下咽喉”《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褚先生补述。,“天下冲阸”《史记》卷六〇《三王世家》褚先生补述。,“街居在齐秦楚赵之中”《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经济地理优势十分突出。阳翟在洛阳附近,而当时洛阳商人往往“转毂以百数,贾郡国,无所不至”同上。,濮阳也可以算是“相距不十分过远”。在这一经济地理知识的基点上考虑阳翟、濮阳的地位,或许是有益的。如果兼及陶的经济作用,我们又注意到,洛阳—阳翟—濮阳—陶的地理关系,恰恰形成了一个形式如的平行四边形。而其上侧的长边,又恰与当时黄河的走向一致。

(五)吕不韦“食河南雒阳十万户”

吕不韦直接参政后首次震动天下的动作,也是他政治实践的突出功绩,是于秦庄襄王元年(前249)率军灭东周。东周有继承周王朝正统的政治影响,又有集聚天下富商的经济优势。灭东周事,史书所谓“东周君与诸侯谋秦,秦使相国吕不韦诛之,尽入其国,秦不绝其祀,以阳人地赐周君,奉其祭祀”《史记》卷五《秦本纪》。,被有的史家誉为“出手不凡”之举。林剑鸣:《吕不韦传》,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3页。吕不韦的这一成功,是以他的政治识见和政治魄力为条件的。而他的从商经历以及对洛阳商情市情民情的熟悉,自然也有利于东周的顺利征服和平稳控制。

可能正是与此有关,吕不韦得以“食河南雒阳十万户”,或说“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

由于《战国策·秦策五》有“子楚立,以不韦为相,号曰文信侯,食蓝田十二县”的说法,多有学者怀疑吕不韦封君河南洛阳之说。《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司马贞《索隐》:“《战国策》曰 ‘食蓝田十二县’。而《秦本纪》庄襄王元年初置三川郡,《地理志》高祖更名河南。此秦代而曰 ‘河南’ 者,《史记》后作,据汉郡而言之耳。”王遽常据此说:“案河南秦名三川郡,汉高时始改河南。史略误。《秦策》作食蓝田十二县。”王遽常:《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15页。梁玉绳《史记志疑》引金耀辰曰:“河南即周王城,洛阳即成周,并东、西周之地,其名旧矣,《索隐》谓河南之称,《史》据汉郡言之,谬也。而《国策》曰 ‘食蓝田十二县’,与此不同。考蓝田属秦内史,岂河南洛阳为封国,而蓝田其采邑欤?”梁玉绳:《史记志疑》,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09页。林剑鸣则推定:“公元前二四九年,庄襄王即位,吕不韦为相国,被封为 ‘文信侯’,以蓝田(陕西省蓝田县西)十二个县为其食邑(见《战国策·秦策》),后来又改封至三川郡的河南雒阳(洛阳附近)食邑十万户。”林剑鸣:《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15页。总之,简单否定吕不韦封河南洛阳,似乎缺乏说服力。陈直曾经指出,“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洛阳王城发掘,有文信钱石范,盖为吕不韦自铸之钱”陈直:《史记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43页。,也可以作为吕不韦封君河南的助证之一。

(六)“吕母冢”遗恨

秦王嬴政成年之后,与吕不韦的矛盾日渐尖锐。后来终于决心调整上层权力结构,下令吕不韦免相就国。《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记载:

 

秦王十年十月,免相国吕不韦。及齐人茅焦说秦王,秦王乃迎太后于雍,归复咸阳,而出文信侯就国河南。

岁余,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文信侯。秦王恐其为变,乃赐文信侯书曰:“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 ‘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吕不韦自度稍侵,恐诛,乃饮鸩而死。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写道:“十二年,文信侯吕不韦死。”《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裴骃《集解》引徐广曰,也以为事在“十二年”。则吕不韦失势后在洛阳居住达一年多,是比较确定的。

所谓“岁余,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文信侯”,说明吕不韦的政治影响和文化影响是相当广泛的。“秦王恐其为变”,反映嬴政已经感受到吕不韦的严重威胁,以致不得不迫使他离开他所熟悉并可能演生政治变故的洛阳地方。

有的学者以为吕不韦之死,是在迁蜀道中。林剑鸣:《吕不韦传》,第263页。然而从关于吕不韦墓所在的传说看,其自杀应当是在被逼“与家属徙处蜀”当行未行之时。《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说,吕不韦死,“窃葬”。司马贞《索隐》:“按:不韦饮鸩死,其宾客数千人窃共葬于洛阳北芒山。”《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裴骃《集解》引《皇览》曰:“吕不韦冢在河南洛阳北邙道西大冢是也。民传言 ‘吕母冢’。不韦妻先葬,故其冢名 ‘吕母’也。”可见,吕不韦人生的终点,很可能是在洛阳。

(七)关于“吕不韦舍人”

吕不韦曾经“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也就是说,在他周围,形成了一个实力可观的人才群体。如果司马贞《索隐》“其宾客数千人窃共葬”的说法确实,则可知吕不韦遭到贬斥乃至被逼而死时,他的“宾客”群体大概并没有受到严重迫害,甚至依然凝聚在一起,至少保持着比较密切的联系。

当然“窃葬”事的发生,暴露了这一集团的存在。《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写道:

 

十二年,文信侯不韦死,窃葬。其舍人临者,晋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自今以来,操国事不道如嫪毐、不韦者籍其门,视此。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

 

张守节《正义》:“临,力禁反,临哭也。若是三晋之人,逐出令归也。”“若是秦人哭临者,夺其官爵,迁移于房陵。”“若是秦人不哭临不韦者,不夺官爵,亦迁移于房陵。”看来对吕不韦舍人中“秦人”的处罚要重一些,对“三晋之人”则表现出相对的宽容。而史家随即记载的“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事,也体现了对嫪毐附从者的饶恕。《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记载:“秦王所加怒吕不韦、嫪毐皆已死,乃皆复归嫪毐舍人迁蜀者。”可知对“嫪毐舍人”的“迁”和“复”,也与吕不韦有关。据《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蕲年宫政变平定之后,嫪毐集团被清剿,“及其舍人,轻者为鬼薪。及夺爵迁蜀四千余家,家房陵”。事在秦王政九年(前238)。也就是说,“嫪毐舍人迁蜀者”三年之后得以“皆复归”。

《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记载:“(李斯)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李斯因以得说说秦王。”李斯虽然曾经是“吕不韦舍人”《太平御览》卷二四九引《史记》曰:“李斯,上蔡人也,为丞相吕不韦舍人。”,且“不韦贤之,任以为郎”,受到特殊欣赏,却并没有因此为秦王嬴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所疑忌。他甚至受到秦始皇的深心信用,成为最高执政集团的核心人物。郡县制的推行和焚书政策的实施,都是由于他的提议和坚持。认识和理解嬴政对东方“客”的态度,以及东方文化对秦的影响,李斯事迹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