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中“物”之理论及生态意义研究

——郭店楚简本与王弼本的一个比较

孙柏林
(云南大学)

引言

对于《老子》(或《道德经》)关于本文主要采用《老子》版本的说明:(1)王弼本,[魏] 王弼著《老子道德经注》,选自《王弼集校释》,楼宇烈校释,中华书局1980年版。(2)郭店楚简本,荆门市博物馆编《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3)陈鼓应本,陈鼓应注译《老子今注今译(参照简帛最新修订版)》,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4)帛书本,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马王堆汉墓帛书(一)》,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另外,本文中所引《老子》原文,皆用繁体字,王本和陈本只注明章节。而言,众所周知,其最核心的词汇是“道”,如陈鼓应先生说:“老子哲学的理论基础是由 ‘道’这个观念开展出来的。”陈鼓应本,《老子哲学系统的形成和开展》,第22页。据陈鼓应本《老子》一书统计,“道”字总计出现73次,其有“道”字的章节共37章,近乎占全书章节的一半。除“道”之外,对《老子》中“有”、“无”等观念,也有许多的讨论,最早如魏晋时期的“崇有—尚无”之争。而据王弼本《老子》统计,“物”出现于书中的27个章次,共计有37处;关于“物”的另一个词“器”,出现于书中的9个章次(在第二十九章、第三十一章、第五十七章与“物”一同出现),共计11处。由此可以看出“物”在《老子》中也十分重要,奇怪的是,关于《老子》中的“物”的专门讨论却较少。

关于《老子》中“物”的研究大体有三个向度,按其讨论的热门程度依次总结如下:其一,现今由于生态危机日益严重,有部分学者关注“老子智慧”中的生态价值,因而找寻“物”的生态意义,以求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如阳淼:《〈老子〉中“物”的生态价值》,载《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吴先伍:《“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中的生态智慧》,载《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其二,受海德格尔思想的影响,致力于找寻海德格尔与老子或道家的亲缘关系,而就其双方“物”的意义做比较研究。如王庆节:《道之为物:海德格尔的“四方域”物论与老子的自然物论》,选自《解释学、海德格尔与儒道今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蒋邦芹:《晚期海德格尔和老子在“物”中相遇》,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其三,直接讨论《老子》中的“物”的理论意义,经知网检索,这方面的论述只有近二十年前的一篇论文且其仍站在唯心、唯物的立场,认为“物”即经验世界。参见芮宏明《试论老子哲学中的“物”》,载《安徽大学学报》, 1995年第2期。

根据相关材料阅读和研究,笔者发现,目前对于《老子》之“物”的研究有以下不足:其一,对于“物”之理论意义的研究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一个基于《老子》具体文本研读后,对“物”的整体梳理和阐释。其二,对不同版本《老子》之间有关“物”之描述的差异,缺乏比较分析。其三,对于“物”的生态意义分析,也有待立足文本更深入的探讨,而不是简单地套用“深层生态学”理论。以上三点不足,便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及讨论的关键。

一 王弼本《老子》中“物”之理论意义研究

如前文所言,“物”在王弼本《老子》中出现的频率很高,共37次之多。在陈鼓应本中,“物”出现36次,同样分布于27个章次中。之所以少1次,由于王弼本句“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第七十六章)陈先生考据后认为“万物”为衍文,故删后重订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七十六章)也即“万物”只出现了19次。笔者下文将具体分析复合词“万物”,独立词“物”以及“无物”、“奇物”在王弼本《老子》中的理论意义。

(一)“万物”一词的理论意义

“物”作为复合词“万物”使用,出现于王弼本《老子》中的16个章次,总计20处。关于《老子》中“万物”的含义,通常解释为:宇宙间一切存在物。如《辞海》释“物”第八条:“中国古代哲学概念。西周初期的 ‘物’已具有较完整的存在物的意义。战国时老子以‘物’与 ‘道’相对,提出 ‘道者万物之奥’(《老子·六十二章》)。”夏征农、陈至立主编:《辞海》(第六版彩图版),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2433页。

除了上引文的中的“万物”外,大部分“万物”亦可以宽泛解释为“一切存在物”,如“有名万物之母”(第一章), “万物作焉而不辞”(第二章), “(道)渊兮似万物之宗”(第四章),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第八章), “万物并作”(第十六章),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实”(第三十二章), “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衣养万物而不为主……万物归焉而不为主”(第三十四章),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 “天下万物生于有”(第四十章)、“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第四十二章),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第五十一章)“(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六十四章)等。但是把《老子》中的“万物”理解为“一切存在物”的总称,结合具体文本的分析,这种解释可能会遇到两个问题:第一,“万物”之中必须有“人”?第二,“万物”一定包含“器”?

《老子》文本中涉及“万物”的另4处(3个章次):其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第五章)这个“万物”可以不包含“人”在内,作狭义理解为“纯粹自然物”而与“百姓”并列。其二、三,“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万物无以生将恐减,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第三十九章)此章的两个“万物”也可以狭义理解为“纯粹自然物”而与作为人的“侯王”对举。其四,“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第七十六章)陈先生注译此章时,删除了“万物”一词,如果保留则可把它理解为包含“草木”的一个更大的类“纯粹自然物”与前面的“人”并举。综上而言,可知《老子》中的“万物”可以涵括“人”,但并非其中一定有“人”。

关于《老子》中“万物”与“器”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老子》中“器”的基本含义为“用具”,它是“有用而人制作之物”,不具自我生成性,“制乃成,易则毁”。关于“器”与“物”,就其本义而言,其差别是比较明显的。“器”,许慎《说文》曰:“器,皿也,象器之口。”段玉裁注:“皿,饭食之用器也。然则皿专谓食器,器乃凡器之统称。”((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86页。)也就是说,狭义的“器”指生活饮食用的器皿(如《老子·第十一章》“埏埴以为器”);而广义则可以一切人造物或制作物(如《老子·三十一章》“兵者,不祥之器”)。在《老子》中可以看出“器”和“物”的区分,但到《易传·系辞》“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里的“器”与“物”义同。如“埏埴以为器”(第十一章), “朴散则为器”(第二十八章), “(兵)不祥之器”(第三十一章)等。王弼本《老子》中的“器”,有两处含义需要特别指出:其一,“天下神器,不可为也”(第二十九章),按陈鼓应先生的理解,“天下”指“天下人”, “神器”即“神圣的东西”,并引河上公注:“器,物也,人乃天下之神物也。”(陈鼓应本“第二十九章”,第188页)据此理解,此处“器—物—人”则为同一。其二,“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第四十一章)该“大器”, “大象”等都是“喻道之物”,因而此“器”与“道”近。“大器晚成”,在帛书本中作“大器免成”(“老子乙本释文——德经”,第89页)。“免”,去也,去则不矣,“器”是合成者,“大器免成”即“大器不成”之意,与其他几者并举。(可参见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24—25页。)故而《老子》中的“万物”也不必须包含“器”,可解释为“一切自然存在者”,只含“人”和“纯粹自然物”,如“水善利万物”(第八章), “万物并作”(第十六)之“万物”。

(二)其他“物”之词的理论意义

“物”作为一个独立词出现于王弼本《老子》中的12个章次,总计14处;另有2处为“无物”, 1处为“奇物”。“物”与“万物”在字源上的关联,王元化在《心物交融说“物”字解》指出:“(王国维)指出物的本义不是万物,而是杂色牛,推之以名杂帛,后更因以名万有不齐之庶物。因此,万物乃物字的引申义。”王元化:《文心雕龙创作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10页。

《老子》中的“物”作为独立词大体有以下几种意义。

其一,“物”或指“道”,即“物—道”不分(2个章次,3处)。如“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第二十一章), “道之为物”即“道这个东西”,而“其中有物”,指“道”作为恍惚,似有若无,但并非绝对虚无,它是有实质的(相当于“道”之“有”)。又“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第二十五章), “先天地生”的乃是“道”,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第四十二章),因而此处的“有物混成”的“物”与“道”同义。

其二,“物”或指“纯粹自然物”,不包含“人”(1个章次,2处)。如“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第二十七章)此处“物”与“人”对举,来说明圣人之自然无为而无不为,其“物”便是“纯粹自然物”的意思。

其三,“物”或指“人”(2个章次,2处)。“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第二十四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第三十一章)。此两处的“物”与“有道者”并举,“恶”与“不处”并举,表示人的态度或情感,因而这里的“物”即“人”的意思。

其四,“物”或指“万物”(一切自然存在者),因句式及行文习惯而省“万”字(7个章次,7处)。如“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第十六章), “物壮则老”(第三十章、第六十五章),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第四十二章),以上4处的“物”,包含纯粹自然物和人,阐明了一切自然存在者之“物极必反(返)”的状态。又“故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第二十九章)这里“物”与“圣人”并举,万物各具其性,圣人应顺而不施,因而不为,任期自然。“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第五十一章),《管子·心术上第三十六》云:“物固有形,形固有名。”“物形之”,即万物具有自己的形体。最后“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第六十五章),陈鼓应认为“与物反矣”有两种解释:第一,德与万物的性质相反;第二,德同万物复归于真朴,即返于道;并且赞同第二种解释。参见陈鼓应本,“第六十五章”,第305、306页。

“物”在《老子》中,除了作复合词“万物”、独立词“物”外,还有为复合词“无物”和“奇物”的情况。

《老子》中的“无物”解。“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第十四章)此段文字中的两处“无物”皆于“道”相关:前者直接指“道”,意即复归于道;后者则是对“道”的描述。

《老子》中的“奇物”解。“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第五十七章)此处的“奇物”,多训为“邪事”参加王弼本,“第五十七章”,第150页;陈鼓应本,“五十七章”,第281页;帛书本,“甲本释文—德经”注二六,第8页。,也即此“物”为“事”意。训“物”为“事”,可参见《康熙字典》: “又《玉篇》:事也。《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疏:物,事也。《礼·哀公问》:敢问何谓成身。孔子对曰:不过乎物。注:物犹事也。”(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整理:《康熙字典》(标点整理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2年版,第651页。)笔者认为“奇物”亦可理解为“奢器”,因前文“人多伎巧”说人有许多的技术,善制作,故而“奢器”多而滋生、蔓延,乱人心性,“五色令人目盲,……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第十二章)。

(三)“物”与“道”及“有—无”之关系

在王弼本《老子》中,“道”“物”与“有—无”之间的关系复杂,许多学者的解释也陷入一种自相矛盾之中。如果“有”、“无”均指称“道”,那么“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这里的“有”何指?按王弼“以无释道”,此“有”具象化为天地、阴阳等,则与“有无相生”(第二章)相悖。参见陈鼓应《从郭店楚简本看〈老子〉尚仁及守中思想》,载《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郭店楚简专号》,陈鼓应主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79页。

通行本《老子》中的“有”“无”,陈鼓应先生分“道”与“物”两个层次来进行论述,这对解决上述阐释中的矛盾提供了一条继续深入的路径。

老子的“有”“无”须分道与物两个层次来说。就道而言,“有”、“无”见于通行本《老子》第1章与第40章;就物而言,有、无则见于第2章与第11章。层次之分,是首先要辨明的。如第1章、第2章都出现“有”、“无”概念,但首章有、无乃指称本体界之形上道体;而第2章之有、无则就现象界中的一组事物之对待关系而言。陈鼓应:《论道与物关系问题(上)——中国哲学史上的一条主线》,载《哲学动态》, 2005年第7期。

下文中笔者欲接着陈鼓应先生的观点,具体以王弼本《老子》第一、十一、四十章与第二章为核心,继续讨论道、器、物与有、无之关系问题。

1.“道”之有、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第一章)此章王弼以“无名、有名,无欲、有欲”断句,今从陈鼓应先生,均以“有、无”断句。参见陈鼓应本“一章”,第73—79页。因“有、无”,经《老子》论述,而发展成为中国哲学本体论或宇宙论的一个重要范畴,以此断句,更有利于从哲学上阐释《老子》。据此章可以看出,《老子》中的“有、无”是对等的,是关于“道”的不同描述,相当于一体之“道”的两面。郭象《庄子·齐物论》注曰:“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自生耳。”(晋)郭象注,(唐)成玄英疏,曹础基、黄兰发点校:《南华真经注疏》,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6页。关于郭象哲学中“有”之范畴的有关讨论,可参见冯达文《郭象哲学的“有”范畴及其文化含蕴》,载《道家文化研究·第四辑》,陈鼓应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32—240页。可知其蔽于有而不知无,把道之“无”理解为虚无,任何东西都没有。《老子》中“道”之“无”,是指“道”的否定性和无限性,无定形而不可见、无定名而不确知;“道”之“有”,则指“道”确实存在,“其中有信”(第二十一章):它是万物产生的根源,是万物生长、发展的基础、规律和准则。

2.“器”之有、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第十一章)此处的“器”是狭义的器,即皿,生活饭食之用的器皿;其广义为人制作之用具,车、室亦可合称为器。“器”之“有”,指器的实体。“有之以为利”,直接的便利或器具之功利的发生是由于其实体。比如碗盛水或饭,直接是由碗之实体而保持水或饭;又锤子敲击,直接是由锤子之实体的接触而提供便利。而“器”之“无”,指隐于产生功利或便利之后的整个关系或发生关系的场域。碗之所以有盛水或饭的用途,是因为人生活需要饮食,而把它制作成凹的形状,并且只有在整个人口渴或饿的关系场域中,它才满或空;锤子敲击,是人需要用它敲打钉子,而制作成实心,且只有在人需要盖房子而发生的关系场域里,它才敲击或被放在柜子。

3.“物”之有、无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这里的“万物”,是指一切自然存在者,也即一般理解意义上的“物”。此“物”与“器”的差异在于,“物”能自我成长、变化且保持自身特质,如草木荣至枯、人之生到死。而“器”一旦制成之后,如果其形发生改变,那么其有用性也随之变化,则不再是原先自身,而变为其他,如碗碎、锤朽。所谓“物”的“有”,指其有名、有形。“万物生于有”与“物形之”(第五十一章,“之”即物)之义近。此处“生”为长出、成形。“生”,《说文》: “生,进也。象草木生出土上。”(《说文解字注》,第274页)也就是说,“生”的本义是草木从土下的“无”,到地上赋形而可见的“有”的过程。“物”的“无”,则是指其生成性、变化性、可能性。草木生长、山川蜿蜒、石玉生窍……正是“物”的无,才保证了“器”的可能,及其功用。因而“物”乃是连接“道”与“器”的枢纽。有学者指出船山论“道”“器”之关系是“物兼道器”;但王夫之所言的“器”是具体的表现于为外的物质形式,而“物”则是一般意义上的事物的共相。与本文的论述有很大差异。(参见李秀娟《物兼道器与一体两面——试论王船山对传统道器观的价值开新》,载《船山学刊》, 2009年第1期。)

4.“有无相生”之有、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第二章)“有无相生”,可作两种解释:其一,有、无并存,即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自存,而是与其对立面相依、共存;其二,有、无相互转化,即有化为无,无变成有。陈鼓应先生说,如果是第二种理解的“有无相生”,则只能指“物”层面的有、无,不能指“道”层面的有、无。陈鼓应本“二章”,第81页;“十一章”,第117页。作为“道”的有、无是绝对分别的,是对于“道”不同特点的描述,而只有当其显现,落实到“形下”的层面时才有相互转化的问题,如“太极图”中黑白(阴阳)变化就是对事物变化的把握。另外,“器”(制作物),其也没有有、无相互转变的问题。因为一器如果改变,则变为他器或非器,虽可能有新的有、无产生,但这与此前之器已无涉。

二 郭店楚简本《老子》中“物”之理论意义研究

郭店楚简本《老子》中,甲组有“物”字10处:其中6处为“万物”,又“奇物”“法物”各1处,独立词“物”2处;乙组无“物”一词;丙组有1处“万物”(此与甲组文字基本重合);共计11处。而“道”字在甲、乙、丙三组中,分别有14、10、2处,共计26处。如果单就郭店楚简本《老子》最核心、最有价值的甲组而言,“道”与“物”出现的频率是比较接近的(当然就义理而言,“物”的意义可能要单薄些)。

(一)郭店楚简本《老子》中“物”义疏证

郭店楚简本《老子》中涉及到“物”的章句如下:

1.甲组简12—13: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六十四下)文中所引郭店楚简《老子》文本,基于郭店楚简本的释文;文中“甲组简12—13”即表示“郭店楚简本《老子》,甲组第12—13简”;下标的数字为简号;句后括号内的中文数字表示其对应于王弼本中的章节,此据陈鼓应本“附录二”,第431—440页。

2.丙组简14:(圣人)是以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六十四下)

3.甲组简13:道恒亡为也,侯王能守之,而万物将自化。(三十七)

4.甲组简14:知以静,万物将自定。(三十七)

5.甲组简17:万物作而弗始也,为而弗恃也,成而弗居。(二)

6.甲组简18—19:道恒亡名,朴虽微,天地弗敢臣。侯王如能守之,万物将自宾。(三十二)

7.甲组简24:万物旁作,居以须复也。天道员员,各复其根。(十六上)

8/9.甲组简30—31:夫天多忌讳,而民弥叛。民多利器,而邦滋昏。人多知天,[而] 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七)

10.甲组简35:物状则老,是谓不道。(五十五)

11.甲组简37:返也者,道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亡。(四十)

上面11处关于“物”的讨论,除多了7/8中的“法物”(王弼本作“法令”)1处,又10中的“之物”(王弼本做“万物”)外;其他基本都可以在上文“王弼本《老子》中 ‘物’的理论意义研究”的相关讨论中找到。“法物”,河上公注为“珍好之物”,又“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第三章), “法物”或指钱币、货物。参见彭裕商、吴毅强《郭店楚简老子集释》,巴蜀书社2011年版,第314—319页。故而除“奇物”“法物”之“物”训为“器”:人制作之用具郭店楚简本《老子》文本中有2处“器”:甲组简30的“民多利器”(五十七),以及乙本简12的“大器曼成”(四十一),另有1处缺文:丙本简6的“故曰兵者□□□□□”(三十一中下),据王弼本补为“非君子之器”。关于“大器曼成”,《说文通训定声》中讲“曼”与“无”字通:“《小尔雅·广诂》: ‘曼,无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753页)。赵建伟、廖名春等认为“曼”可与从“免”之字通。(参见《郭店楚简老子集释》,第452—457页。);其余“物”即“万物”(一切自然存在者):人及纯粹自然物。由此,可以看出在郭店楚简本《老子》中,“道”与“物”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并没有“物”即“道”的情况出现。

(二)“道”与“物”:郭店楚简本与王弼本《老子》中几处文字的比较

1.甲组简21:有状混成此句依裘锡圭等,具体可参见《郭店楚简老子集释》,第208—213页。郭店楚简本整理者读为“有道混成”,帛书本为“有物昆成”(帛书本,“甲本释文—道经”,第12页;“乙本释文—道经”,第97页)。,先天地生。(二十五)

王弼本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此句王本中的“物”,笔者在上文中指出其即为“道”。楚简释为“状”, “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第十四章),更符合《老子》文义,也可避免一些误解发生,如“道”是“唯物”还是“唯心”的争论。

2.甲组简24:天道员员此句帛书本,“甲本释文—道经”作“天物云云”,第11页;“乙本释文—道经”作“天物魂魂”,第96页。亦可参见《帛书老子校注》,第300—301页。,各复其根。(十六上)

王弼本第十六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此句王本的“夫物”,楚简本为“天道”,且王本多一“归”字。在王本中,“复”意为“又”或“再次”,其句指:万物生长,各自又返回它们的本根——道。“道”生万物,万物生长,并最终又回归于“道”中。而楚简本少一“归”字,“复”则为“还”或“返回”。“天道”是本真之“道”的体现,如“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第七十三章), “天道无亲”(第七十九章), “天之道,利而不害”(第八十一章)。该句意:“道”环周圆转,周而复始。

3.甲组简37: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亡亡,通“无”。《说文》: “亡,逃也。”(《说文解字注》,第634页),然甲骨文“亡”,其义皆为有、无之“无”。因而可推断,“亡”的原意并不是“逃”,而是“无”。只是到许慎的时代,“亡”其原意已经不明显了。“无”,其原意为“舞”;而《说文》: “无,亡也”(《说文解字注》,第634页),可知此时“无”之原意已隐蔽了。(参见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年版,第1386—1387页。)另外在郭店楚简《老子》中,甲、乙组一般用“亡”而不用“无”(除甲组31简的“我无事而民自富”),丙组则用“无”不用“亡”,这说明《老子》成书存在时间上的差异,不仅在各版本之间,单本内部也存在。。(四十)

王弼本第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此句王本比楚简本只多一“有”字,但其引起文义的变化却是根本性的。陈鼓应先生指出:“虽一字之差,但在哲学解释上具有重大的差别意义。因为前者属于万物生成论问题,而后者则属于本体论范畴。”参见陈鼓应《从郭店楚简本看〈老子〉尚仁及守中思想》,载《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第78—79页。亦可参见陈鼓应本,“四十章”,第226—228页。笔者在前文中层论述,王本中的是“物”层次的“有”“无”,乃是生成论性质的,指万物由无形质到有形质的变化过程,其“有”“无”能够相互转化。而郭店楚简本的“有” “无”乃是本体之“道”的层次,此“有”“无”不能转化,是“道”的一体两面,因“道”能生“物”,即其“有”生“物”和其“无”生“物”。张祥龙先生也指出,对于《老子》之“道”的理解有“水平(域)的”(有无相生)和“垂直的”(有生于无)两种方式,依郭店楚简本可以看出,《老子》之“道”原初或为“水平式的”,而“垂直式的”(突出“无”的本体优越性),可能是从战国中期的黄老学开始的。参见张祥龙《有无之辩和对老子道的偏斜——从郭店楚简〈老子〉甲本“天下之物生于有/无”章谈起》,载《中国哲学史》, 2010年第3期。

通过以上几处郭店楚简本与王弼本的比较,可以看出《老子》文本处于郭店楚简时期,内容虽单薄一些,但其文义更清晰,且更有条理;而到王弼本,内容充实而复杂,相应的内部矛盾也就增多,从而导致其阐释的艰难性和歧义性。

三 《老子》中“物”之生态意义研究

生态(Eco—)一词源于古希腊词语oikos,其意为“在家”“住所”“栖息地”等。参见 [英] 哈德编《牛津英语词源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41页。1866年,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Ernst Haeckel)提出“ecology”的概念,当时认为它是研究生物(有机体)与环境(包括生物的和非生物的)相互关系的科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三好学(Miyoshi Manabu)于1895年把ecology译为“生态学”,此汉译大约在1935年之前由武汉大学张挺教授介绍到我国。参见谢平《从生态学透视生命系统的设计、运作与演化——生态、遗传与进化通过生殖的整合》,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页。

西方生态伦理思想中,人对生态(自然本章论述的“自然”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自然界”,这与《老子》中的“自然”(自己而然、自然而然)有一定的差别。)的态度大体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人类中心论”,人的理性至上,自然是供人利用、促人发展的资源。第二,“自然中心论”,自然存在都有其自身内在的价值,人应敬畏所有生命。第三,“生态中心论”,人与自然地位平等、和谐共存。参见曹明德《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的转变——兼论道德共同体范围的扩展》,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2年第3期。

关于中国古代智慧尤其是道家思想的生态意义,不但是国内学者研究的一个热点,许多国外学者也已意识到其价值,如美国物理学家卡普拉说:“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美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潜在两者的基本一致。”Fritjof Capra. Uncommon Wisdom: Conversations with Remarkable People. Simon & Schuster edition. 1988,36.当代澳大利亚生态哲学家也评价:“道家思想是一种生态学的取向,其中蕴含着深层的生态意识,它为 ‘顺应自然’的生活方式提供了实践基础。”Richard Sylvan and David Bennett. Taoism and Deep Ecology. In The Ecologist. 1988(18), 148.另外有研究者指出西方“深层次生态学”理论的建构吸收了“道家”思想。参见陈霞《国外道教与深生态学研究综述》,载《世界宗教研究》, 2003年第3期。

接下来的部分,笔者将以上文“物”的理论意义研究为基础,从四个方面论证《老子》处理“物”的智慧及其生态意义。

(一)人与自然之“物我合一”

狭义的“生态”,主要研究人与自然生态系统(环境)的关系。《老子》的“生态智慧”可能并不是专门针对“环境问题”的思考而产生的,而是源于人对自身的存在方式之思。

“道生万物”(第四十二章),人和其他自然物便归于一个共同的起源——“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第四十二章,甲组简23),则表明人和天地都同样遵循“道”的法则,“道”乃是天地万物(包括人)生存、发展的根基。“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第十六章,甲组简24“天道员员,各复其根”), “道”也是万物最终的归宿。在“道”之中,人和物(纯粹自然物)的生、长、亡都是共同一体的。人并不主宰物,也不仆从于自然,两者是一种平等、共存的关系。

“物我合一”。这里的“一”即“道”(与《老子》中“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第三十九章)之“一”意同)。这种“合”,最本真的不是指分开之后的重新复合,而是一种源始的人与万物的同源、同质(“道”)。怎样保持这种源始的同一性之合呢?无为。人原初的与自然有一种亲密关系,但人的妄作,“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第七十七章),使人与“道”分离,与自然隔阂且强假于物。若“无为”,则“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甲组简13)。

(二)人与器具之“见素抱朴”

《老子》中的“物”一般是指“自然存在者”,与“器”(器具、用具或人造物)有一定区分,但也有通用的例子,如“人多伎巧,奇物滋起”(第五十七章,甲组简30—31“人多知天,[而] 奇物滋起”)之“物”。现今我们一般把“物”理解为“一切存在者”,而作为人造物的“器具”在现代的影响也日趋深远,人与技术的关系日益异化,《老子》的“见素抱朴”之思对于如今处理“人与器具”的关系问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现代技术危机”,在马克思看来是资本或劳动异化的结果,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颠倒:人所创造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变成它自己的反面;对于海德格尔则是技术作为“座架”,人生产它,使它施于自然而求过分的回报,最后却自身控制不了它,反受其掣肘。参见陈志刚《马克思和海德格尔的技术批判思想之比较》,载《自然辩证法研究》, 2002年第2期。

“见素抱朴”(第十九章,甲组简2“视素保朴”), “朴”本指未经加工的木材,“素”为没有染色的丝,“朴素”意即质朴无华。参见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3544、3472页;《说文解字注》,第252、662页。《老子》言“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第三十二章,甲组简18)“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第二十八章)“朴”乃“道”的特征和表现,人制作器具何以可能呢?人必须顺道之朴,依物之性,合人之用,方可制成。“大制不割”:最高明的制作,便是不割裂、保持物本真之质朴与道性。人如果合“道”,不忘“器”源于原初之“朴”,保持本心,则能守“器”之用,利于自身又不为其所累。

(三)人与他者之“贵柔不争”

现代都市化的人际关系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之中:陌生、敌视。所谓“陌生”即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不易相信别人,对人冷漠。而“敌视”则是人与人交往时,容易片面放大自己的欲求,当其得不到实现时便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而敌视或仇恨他人。《老子》以水譬“道”时指出的“水之德”:贵柔、不争,对于怎样处理人与他者的关系有指导意义。

“水德”之“不争”: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故无尤。”(第八章)水处于低下、卑微的位置,奉献自身而对他者有益,却不求回报、不争名位。人不争,便是“得道”的表现,古则可为圣贤,今则能为优秀领导者。

“水德”之“贵柔”: “天下莫柔弱于水……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第七十八章)柔则善化,能随机应变,豁达大度,变通而胜刚。弱则坚韧,能持之以恒,水滴石穿,长久而胜强。

(四)人与自己之“爱身静心”

在现今这个浮躁的社会,众人追名逐利,最难的是保持本心、做自己,人之身心处于一种矛盾而分离的状态。现代人与自己“身心”的分离,大体有四种表现:轻身、害身、惘心、燥心。或过分追逐名利而轻身,或放纵食色之欲而害身,或不懂生命意义而惘心,或陷于现实生活而燥心。《老子》中的“爱身静心”思想,能缓解身心的背离,使现实生活中的人知足、安宁、幸福。

爱身。《老子》言:“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王弼注曰:尚名好高,其身必疏。贪货无厌,其身必少。得多利而亡其身,何者为病也。(王弼本,“第四十四章”,第121—122页)(第四十四章,甲组简35—36)名誉和身体,哪个与人亲近?财物与身体,哪个对人有益?得利与亡身,哪个有害?此意名利乃身外之物。因名利而轻生,即舍自身而求外物,是舍本逐末、得不偿失。又因食色而害身者,不惜己身,何以爱他身?“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第十三章,乙组简7—8)贵身、爱身之人,方可寄托天下于他。

静心。“归根曰静,静曰复命。”(第十六章)静,就是返回自身的命运,回归于道之中。“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第四十五章,乙组简15)人如果“少私寡欲”(第十九章,甲组简2),则能静,静则生慧,天下万物都能保持自身本质,平和、安宁。“惘心”不知生命之意义,因忘根,“燥心”不明生活之本质,因忘本。心静,则知足、安宁,便能归根返本,与“道”为一,自然而然、保持本心。爱身、静心,则身心合一,圆满而幸福。

结语

《老子》对于“物”的论述,具有深刻的理论及生态意义。其一,就“物”的理论意义而言,郭店楚简本《老子》中的“物”含义明晰,基本指“一切自然存在者”;而其在王弼本《老子》中则比较复杂,“物”还或意指“道”。此外关于“有”“无”的讨论,也要基于“物”“道”“器”的差异,才能说得更清楚。其二,就“物”的生态意义来说,它为处理当下“人与自然的矛盾” “人与器具的异化” “人与他者的敌视”“人与自己的分离”都有一定的指引和借鉴作用,有利于我们塑造和谐的“生态”之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