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美国公民社会发展的高潮和推动力
北美地区公民社会的历史比美利坚合众国的历史要久远得多,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与成熟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情。通过查阅美国总统文献库可以发现,美国总统第一次在公开演讲中使用“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的概念是在1945年9月6日。就拿联邦免税组织来说,免税组织的初始概念源于《1894年税费法》(Tariff Act of 1894),在经历了长达75年之久的演变后,《1969年税收改革法》(Tax Reform Act of 1969)才催生出有关私立基金会的规定,由此确立了今日的美国联邦免税系统的完整法律框架。从那以后,大批非营利组织,特别是公益慈善类组织才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
纵观美国历史,可以发现美国公民社会的组织经历过四次相对集中的高峰期,或者说出现过四次建设高潮。它们的发生都有其经济、社会、政治、国际环境乃至科学技术方面的大背景,反映了时代的要求、民众观念的演进以及美国社会的深刻变化。
第一次高潮发生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的重建时期,即1870年前后。在恢复国民经济、发展工业和建设铁路的热潮中,涌现出一大批工会组织、专业团体和行业协会,这一时期成立的代表性组织包括美国化工理事会(American Chemistry Council,1872)、美国银行家协会(American Bankers Association,1875)、全国步枪协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1871),以及由主要宗教组织发起的一批公共慈善机构等。
第二次高潮发生在19世纪末叶至20世纪20年代,这既是美国作为新兴大国崛起的关键时期,也是美国公民社会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举例来说,全国最大的公路货运行业工会——货车司机工会(Teamsters, 1903)、最大的商会——美国商会(U.S.Chamber of Commerce,1912)、最重要的工业厂商联合会——全国制造商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nufacturers,1895)、最早的全国性民权组织——美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1909)、最早的一批私立公益慈善基金会、历史最悠久的国际事务研究机构——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 1910)、最大的非宗教类民间灾难救助团体——美国红十字会(American Red Cross,1881)、最早的全国性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塞拉俱乐部(Sierra Club,1892)等,都出现在这个时期。还必须看到,《1894年税费法》(Tariff Act of 1894)首次给予公益慈善组织免除联邦所得税的待遇,《1917年税收法》(Revenue Act of 1917)首次规定纳税人的慈善性捐赠可以抵扣税款,这两部联邦法律的相关规定都有效地鼓励了民间公益的发展,为日后美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巨大进步奠定了基础。
第三次高潮发生在20世纪的60—70年代,伴随着民权运动和反对越南战争的抗议浪潮,这个时期诞生的非营利组织的数量巨大,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各种社团的数量急剧上升。公众更加关注政治与社会议题,环境保护团体、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主张和宣传各种公共政策的社团、形形色色的私立慈善基金会和智库机构大量涌现出来。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组织包括环境保护基金会(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1967,该会在中国的名称为“美国环保协会”)、全国妇女组织(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1966)、 “共同事业”组织(Common Cause, 1970)、支持或反对堕胎的全国性组织美国堕胎权利联盟(NARALProChoice America,1969)和生命权利全国委员会(National Rightto Life Committee,1968),以及美国乐施会(Oxfam America,1970)等一批从事海内外灾害救助及对外发展援助的组织。
第四次高潮发生在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的30多年里。在这一时期,美国非营利组织无论是数量、收入(revenue)还是介入的领域、所提供服务的范围,都有了很大的增长。与前三次高潮相比,本次高潮的独特之处有两个方面:一是受到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刻影响;二是冷战结束后涉足国际事务领域的非营利组织快速增加。1997—2007年,非营利机构的收入每年增长4%,而同期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增长率为3%。1999—2009年,联邦免税组织的总量上升了35.1%,从120.257万个增加到158.111万个。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高潮期间各种第501(c)(3)条款组织的增长速度十分惊人,从1991年到2010年这20年间,获得联邦税务局免税待遇的公共慈善组织和私立基金会的总数从51.6万个猛增到128万个。同期慈善捐赠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7%上升到2.0%,其中2000年和2005年还创出了2.3%的历史新高;若使用现在的美元标准衡量全国的总捐赠价值,同期的捐赠额从不足1000亿美元攀升到3000亿美元。这一时期出现的典型非营利组织包括正式成立于1990年、目前拥有全美最大志愿服务组织网的“光点服务基金会”(Points of Light Foundation)、“为美国而教”组织(Teach For America,1989)和“养育美国”组织(Nourishing USA,2008)等。
上述四次高潮的形成完全是时代和美国经济社会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下表(表1-2)是对这些相关要素的大致归纳。
表1-2 美国历史上四次公民社会组织的组建高潮及背景
虽然美国非营利部门的发展是多重因素叠加作用的结果,但还是应当指出若干推动非营利部门快速增长的最重要的因素。长期追踪和研究公民社会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莱斯特·萨拉蒙(Lester M.Salamon)在他主编的《美国非营利部门状况》(2012年第2版)一书中指出,在过去30年里,促使美国非营利部门发展的最重要因素(Impulse)有四个,它们是:志愿者精神(Voluntarism)、专业化(Professionalism)、公众参与(Civil Activism)和商业化(Commercialism)。他强调,在这些因素中,商业化是明显占据上风的最大趋势,它使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得以更好地利用社会对非营利性服务需求的增长,扩大收费范围,进行商业化投资,与工商企业结成伙伴关系,采用工商企业的管理方法,在利用政府资助项目时更多考虑用户,重组自己的机构,在慈善性筹资活动中使用成熟的市场营销和资金管理技巧,利用市场化机制和资源促进本组织的事业。因此,在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后,美国的非营利组织与我们父辈时代的非营利组织已经大为不同了。
在笔者看来,过去30年间促进美国非营利部门高速成长的显著因素还有两个,而且它们的重要性无论如何也不亚于萨拉蒙教授所指出的因素,那就是信息技术革命和国际化。信息技术革命的一系列成果,从个人电脑到互联网络,从智能手机到社交媒体,使非营利部门具备了前所未有的沟通能力、信息加工与利用能力和管理手段;国际化既是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本轮经济全球化改变非营利部门的直接后果,也使得美国这个世界上最开放国度的公民社会组织不可避免地要更多地跨越国界,拥抱世界,深度介入国际事务,提供国际公共物品(Public Goods)。这种国际化一方面有效地增强了美国的软实力,另一方面也使非营利组织的国内和国际界限日趋模糊,对传统的国际关系概念和国际惯例形成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