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摩西和“赶牛的人”

你要是没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那本小说,你就不会知道我[1]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那并没有多大关系。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讲的大体上都是实话。有些事情是他胡扯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都是实话。其实这也算不了什么。我从来没见过一句瞎话都不说的人,谁都会说上一两回,不过波蕾姨妈和那位寡妇,也许还有玛莉,却都是例外。波蕾姨妈——她是汤姆的姨妈——和玛莉,还有达格丝寡妇,都在那本书里谈过了——那本书大体上是真实的;当然,像我刚才所说的,有些地方是胡扯的。

那本书的结尾是这么回事:汤姆和我把强盗藏在洞里的钱找着了,我们就发了财。我们每人得了六千块钱——全是金洋。那么许多钱堆在一起,看上去实在吓人。后来法官莎彻替我们把钱拿去放利息,这下子我们一年到头、每天每人能得一块金洋,简直是叫人没法处置。达格丝寡妇收我做她的干儿子,说是要教我怎样做人;可是整天呆在家里,实在叫人受不了,因为那个寡妇的举止动作,总是那么正经、那么规矩,简直可怕!所以到了我再也不能忍受的时候,我就溜之大吉了。我又穿上我从前那套破衣裳,钻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里,立刻觉得逍遥自在,心满意足。可是汤姆·索亚把我找着了,他说他打算组织一伙强盗;他说如果我先回到寡妇那里,做一个体面人的话,那么我也可以加入。于是我又回去了。

寡妇对我大哭了一场,管我叫做可怜的迷途羔羊[2],还用许多别的话骂我,但是她对我丝毫没有恶意。她又让我穿上新衣服,弄得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浑身一阵阵地直出汗,好像箍起来似的那么难受。接着那老一套又来了。寡妇一摇铃吃饭,你就得准时赶到,可是到了桌子跟前,又不能马上就吃,你得先等寡妇低下头去,对着饭菜抱怨几句[3],虽然饭菜并没有什么毛病——这就是说,什么毛病都没有,只不过每样菜都是分开做的。要是一桶杂七杂八的东西,那就不同了:那些东西混合起来,连汤带水搀在一块儿,那就更好吃了。

晚饭以后,她拿出她的书来,给我讲摩西和“赶牛的人”的故事[4];我急着要知道摩西是怎么回事。但是不久以后,从她的话里知道,摩西老早就死了,于是我就再也不管他的闲事了,因为我对死人根本不感兴趣。

不久以后,我想要抽烟,我要求寡妇答应我。可是她不肯。她说那是下流事,而且不干净,叫我千万不要再抽了。有些人的作风总是这样的。他们对于一件事情,虽然一窍不通,可是总要褒贬。你看,她老是摩西长、摩西短的,摩西又不是她的什么亲人;并且,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对谁也没有什么好处,可是我要做一件多少还有些好处的事,她却跟我没完没结地找麻烦。其实她自己也在闻鼻烟;那当然是合情合理的喽,因为那是她自己干的事。

她的妹妹瓦岑小姐,是个很瘦的老姑娘,戴着一副眼镜,不久以前才搬到她姐姐家里来住。她拿了一本拼音课本,跑过来跟我为难。她逼着我硬干了一个钟头左右,随后寡妇才叫她放松一点儿。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后来又呆了一个钟头,真是叫人闷得要命,弄得我简直是坐立不安。瓦岑小姐老是说:“不要把脚跷在那上面,哈克贝里”;还有“不许那么吃吃地蹭,哈克贝里——好好地坐直了”。过了一会儿,又说:“别那么打呵欠、伸懒腰——你怎么不想学点儿规矩呀?”她又告诉我一大套地狱里的事,于是我说我恨不得就上那儿去。这一下可把她气坏了,其实我并没有什么恶意。我一心想上别处去一下;只要能换换环境,我决不挑选地方。她说我刚才说的话,可恶到极点了。她说那种话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她说她是准备好好地过活,为的是将来升天堂。哼,我可实在看不出跟她上一个地方去,究竟会有什么好处,所以我就下决心根本不做那种打算。但是我并没有那么说,因为说出来只能添麻烦,不会有好处。

她既然开了头,就不停地讲下去,把天堂上的情形对我说了一大套。她说,在那里一个人从早到晚什么事都不必做,只不过到处走走,弹弹琴,唱唱歌,就这样永远永远地过下去。所以我觉得那真是算不了什么。可是我从来也不那么说。我问她汤姆·索亚够不够资格到那儿去,她说他还差得远呢。我一听这话,非常高兴,因为我愿意老跟他在一块儿。

瓦岑小姐总是絮絮叨叨地挑我的毛病,真是又讨厌、又无聊。幸亏后来他们把那些黑人都叫进来做祷告,然后大家各自回房去睡觉。我拿着一支蜡烛,回到楼上我的屋里,把蜡烛放在桌上。然后我坐在窗前一把椅子上,打算想些什么开心的事,可是总办不到。我觉得非常孤单,恨不得死了才好。天上的星星亮晶晶,树林里的叶子沙沙响,听起来十分凄惨;我听见一只猫头鹰因为有人死了,远远地在那儿嘿儿嘿儿地笑[5];还有一只夜鹰和一条野狗也在那儿嚎,一定是有人快要断气了。风细声细气地想要跟我谈天,可是我听不懂它说些什么,结果弄得我浑身直打冷战。紧跟着,在树林里老远的地方,我听见一种鬼叫的声音,那个鬼好像要把心事吐出来,可是又没法让人家听懂它的话,所以就不能安安静静地躺在坟墓里,只好夜里出来,哭哭啼啼地到处游荡。我心里非常沮丧,又害怕得要命,真盼望有个人来跟我做伴。忽然间,一只蜘蛛爬到我的肩膀上来,我连忙把它弹下去,它就掉在蜡烛上了。我还没来得及动弹,它已经烧成了一团。不必等别人告诉,我就知道这是个大大的不祥之兆,我准会碰上倒楣的事,所以我怕得直打哆嗦,几乎把衣服都抖落在地上。我站起身来,一连转了三转,每转一次就在胸前画一个十字。我又拿过一根线来,把我的头发捆起很细的一绺,为的是让妖魔鬼怪不敢靠前。不过我并没有多大把握。要是你拾到了一块马蹄铁,没有把它钉在门框上,反倒把它弄丢了,那么你尽管这样做,一定会消灾。但是,你弄死了一只蜘蛛,要想用这个法子避免倒楣,那我可从来没听说过。

我又坐下来,浑身直发抖。我就掏出烟斗来,抽上一袋烟,现在全家的人都睡着了,到处没有一点儿动静,所以寡妇决不会知道我在干些什么。又呆了老半天,我听见镇上的钟,老远地当——当——当——敲了十二下——然后又静下来——比刚才还要静。紧跟着,我听见漆黑的树林子里传来了树枝子折断的声音——一定是有什么东西在那儿动弹。我静静地坐着听。我马上就隐隐约约听见那边发出一声:“咪(口么)!咪(口么)!”这下子可好了!于是我也尽量轻轻地发出一声:“咪(口么)!咪(口么)!”我赶快吹灭蜡烛,爬出窗口,跳到草棚顶上,再溜到地下,摸进树林里去。一点儿也不错,汤姆·索亚又在这儿等着我呢。

注释:

[1]“我”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哈克贝里·芬。

[2]《新约·马太福音》第十章第六节:“以色列家迷失的羊……”

[3]其实寡妇是在做饭前祷告,感谢上帝赐给她饮食;哈克误会了她的用意。

[4]寡妇讲的摩西的故事,里面有“bulrushes”一字,是“蒲草”的意思;哈克根本没有注意听,以为她说的是“bull-rushers”(赶牛的人)。那段故事的大致情节是这样的:埃及国王仇视境内的以色列人,下命令把以色列人的男婴孩,都扔到尼罗河里淹死。以色列妇女卓可白把她那才满三个月的儿子摩西,放在一个蒲草做的箱子里,丢在河边的蒲草丛中。恰巧埃及国王的女儿来到河边洗澡,发现这个弃儿,就把他救了起来,抚养成人。后来摩西领着受压迫的以色列人逃出埃及。(详见《旧约·出埃及记》第2章第3节。)

[5]我国北方也有句俗话说:“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夜猫子就是猫头鹰。据迷信的人说,猫头鹰不但会叫,而且会笑;每逢它笑,就表示有人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