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会计理论(会计之星·博导文库)
- 盖地
- 2586字
- 2020-06-25 11:17:56
前言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流逝,尤其是对我们这些在“文革”中毕业的人,总希望“弥补”失去的损失,总希望“追回”失去的东西,但总是感到不够,唯有努力再努力,珍惜再珍惜。回首自己对税务会计的学习和追随,不觉已近30年,几乎占我从教时间的四分之三。
当初,因为1983年、1984年的第一步、第二步“利改税”,使我在讲授《工业会计》中遇到了新问题——讲不讲所涉税收问题、税收如何与会计结合。说来可能是机缘,当我在学校图书馆的内部资料室第一次看到日文的《税务会计》、台湾的《税务会计》教材时,眼前一亮。我不懂日文,只是看其书名和目录了解其轮廓,但看繁体的中文还是没有问题的。阅读过后,我便思考:我们能不能写一本《税务会计》,能不能开设《税务会计》课程?尽管当时“利改税”的“税”远不如现在的税制复杂,但我也不熟悉。我想到了在财政系任教的徐守勤老师,他是我的同学,我们可以优势互补、共同完成。事如所愿,我们合作撰写了第一本内部使用的《税务会计》教材。起始的那一步总是令人难以忘却,我要衷心感谢老同学徐守勤教授。有了教材,再利用我任系负责人之便,我们调整了会计专业教学计划,以“税务会计”取代“国家税收”,没有增加课程门数和课时,平稳过渡,波澜不惊。从1985级本科生开设税务会计课程至今,没有不适之感,毕业学生说“实用、受用”。其后,本人陆续编著、主编了几个版本的《税务会计》教材,分别(先后)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南开大学出版社等出版。在此,我要衷心感谢这些出版社,尤其是那些付出辛劳的责编们。再往后,我们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硕士研究生开设了《税务会计研究》课程,每一届都是根据新变化、新体会重新组织材料,虽有不便,但比较灵活。直至2004年,中国金融出版社的王杰华教授发起组织,得到葛家澍教授首肯,由陈小悦、于增彪教授任总编,策划了一套研究生系列教材,我主编了其中的《税务会计研究》(2005)。从2000年,即我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起,我给博士生开设了“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研究”这门课程。回顾税务会计的从学、从教路程,有争议,有困惑,有付出,有收获。龙应台曾言:“思路需要经验的积累,灵感需要感受的沉淀。”对我来说,积累远远不够,沉淀更难言深。积累需要过程,积累需要经验;沉淀需要静心、需要心无二用;沉淀,才能使浑浊逐渐变清。
从自己搞不清楚税务会计的诸多问题(其中包括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到稍有感知、感悟,历经20余年,天资愚钝,唯有坚持,不敢懈怠。几年前,我曾应邀为某一会计理论著作写过一篇“序”,其中写道:“说来甚是惭愧,从事会计教学30多年,自己还没有写过一本有关会计理论方面的书:一是深感自己功力不够,怕人见笑;二是何谓会计理论,何谓财务会计理论,它如何架构,包括什么内容等等,自己真还拿不准。”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撰写本书的心情。对税务会计的追随和学习已近30年,其间出过几个版本的《税务会计》教材,也撰写过若干篇有关论文,还给各层次学生讲授有关课程,但真要写一本所谓“理论书”,还真是惴惴不安。要不是出版社的诚挚相约,我还真下不了决心去写。
本书在借鉴财务会计理论研究成果,尤其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税务会计的长期思考和沉淀,试图构建以税务会计概念框架为核心的税务会计理论结构体系,书中提出了本人的一些基本认识(基本观点),择其部分,摘录如下:
●现代税收离不开会计,离开会计的税收是不可想象的,但会计也摆脱不了税收。
●税收导致会计更加复杂、更有难度,但也使会计更加多姿多彩;税收使会计职业的门槛提高,但也同时提高了会计人员的地位;税收是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的新的增长点。
●不能仅仅理解为只有税务会计才是“会计领域中的税务研究”或是“税务领域中的会计研究”。
●税务会计“这棵大树”同样也是扎根于古代,“只是到了近代才开花结果”。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都是源于传统会计(如企业会计),即都是在传统会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是财务会计“重复”了税务会计,而不是税务会计“重复”了财务会计。如果不承认“被重复”的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又去“重复”谁呢?
●企业涉税会计信息存在于企业各种会计信息之中,税务会计自不待言,管理会计中也有涉税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中更有涉税会计信息,其他专题会计中也会有涉税会计信息。企业税务会计信息仅仅是企业涉税会计信息的一部分,但不能因为在财务会计中列报和披露了有关涉税会计信息,就认为财务会计可以取代税务会计,两者提供涉税会计信息的目的和内容具有明显的差异。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应该是“君子”关系而非“小人”关系,即应该是“和而不同”,而非“同而不和”。
●如果说财务会计目标比较理想化,那么,税务会计目标则比较现实。
●如果税务会计像财务会计那样进行职业判断,可能会滥用税法,不能体现税法的严肃性,同时,也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财税分离的增值税会计实际上是税务会计范畴的增值税会计与财务会计范畴的增值税会计,即复合制的增值税会计。
●所得税会计既是税务会计,同时又是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会计中的所得税会计(Income Taxes Accounting)以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为准绳,对涉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申报),即主要提供纳税人税金负债及其偿还的会计信息,至于这些税款通过什么会计账户反映、其对应的费用额应是多少,那是财务会计准则、制度规范的问题,即财务会计中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当传统会计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不再依附于税法,即不再采用应付税款法后,说明财务会计为了更好地实现其目标,向使用者提供更具相关性的会计信息,越来越具有“独立”意识。但增值税会计则因美国未开征增值税而没有符合财务会计目标的会计规范,它对税务会计无损,受损的只是财务会计。
包括上述观点在内的拙书,是一家之言,是探讨过程中的点滴感悟,偏颇之处,诚望不吝赐教。
在此,我要感谢我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们,在我们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和日常沟通交流中,他们都给我以启发,书中就有他们给予我的灵感及贡献,使我真正体会到“教学相长”的真谛;还要特别感谢多年来一直默默支持我的家人,有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就会拥有一份读书人的心境。当然,还应感谢策划本套书的出版社领导和责编,没有他们,也就没有本书的面世。
盖地
2011年5月
天津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