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

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几年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棚户区改造进展迅速,帮助大量居住在棚户区和危旧房中的困难群众改善了居住条件;同时,还为扩内需促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面对仍然繁重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并就做好这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部署,创新体制机制,深挖棚改潜力,下更大的力气打赢棚改攻坚战。

一、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成效显著

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渠道。200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进展迅速,解决了大量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顺应了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美好愿望,成效显著。

一是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2014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40万套,基本建成511万套,完成投资1.29万亿元,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其中,改造各类棚户区506万户,占同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的68%。从“十二五”期间的累计数量来看,2011—2014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32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共开工1590万套,占同期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近50%。棚户区改造解决了上千万户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有力地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支持了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

二是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进入新阶段。2008年以来,我国陆续启动了煤矿、林区、垦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012年,在推动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又将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纳入改造范围。中央逐年加大了对各类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力度,各部门分工协作,先后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完善了土地供应、财税支持和信贷扶持政策,加强了指导和监督管理。2014年,中央提出要更大规模加快棚户区改造,并明确到2020年“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任务。随后,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拉开了新一轮棚改的大幕。

三是农村危房改造进展顺利,贫困农户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危房改造对改善贫困农户居住条件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开始,农村危房改造从贵州省起步试点,后逐步扩大范围,2012年覆盖到了全国农村地区。2014年中央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同时,国家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的基础工作和相关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了农村危房逐户调查工作,录入2400万户危房信息。几年来,农村危房改造进展顺利,明显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提升了农房抗震防灾能力,保护了农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拉动内需和农村就业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