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译者序(2)
- 网与石(全集)
- (美)托马斯·沃尔夫
- 2865字
- 2021-04-07 10:37:38
在作品中,沃尔夫无数次生动地再现了听觉的感受,把外部世界的各种声音完美地展现了出来。有时候,他会直接用一首诗来代替叙述,而且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沃尔夫的文字不仅能够传达出事物的声音与画面,而且还能传达出事物的气味,所有的感官感受融汇在一起,给人一种全新的立体感。在《时间与河流》的第一部分第四章,他在叙述中穿插了大量的抒情内容。从表面上来看,这部分与小说的整体叙述并不和谐,有些内容既隐晦又支离破碎。因而有些读者认为这样会影响小说的叙述,从而质疑他对小说结构的驾驭能力。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内容主要是描述主人公酒醉后的心情和感受,大段的抒情和破碎的语言的确能给人一种真实且逼真的感受。或许这一段文字正是沃尔夫在列车上喝完酒后立即写在笔记上的吧。
在他的小说中,优美的段落处处可见。例如:
我再次穿越所有时间和岁月——穿越荒凉冬日尽头的三月,穿越淡红色残阳的凄凉与悲怆,穿越四月魔幻般的绿色,穿越盛夏之际令人恐怖而窒息的具体地点,穿越十月落叶的气味与空气中木材散发出的烟雾。
这些被遗忘的时刻与数不尽的片段,连同我所有巨大的记忆、多年前消失在山巅的声音、那些已然不在永不再现的亲属的声音,他们修建并长辞在那里的房屋、留有他们足迹的道路、姑妈芒向我讲述过去那些名不见经传者故事的时刻,此时一齐重现脑海。它们在我巨大的思想脉动中得以恢复,庄稼也浮现出来,一株株、一棵棵、一丝丝,直到完全、完整,并与滋养它们的大地(它们最后、有生命的部分)结合在一起。(《时间与河流》)
沃尔夫对英国著名作家詹姆斯·乔伊斯非常推崇。1926年他在欧洲旅行期间,曾两度邂逅了乔伊斯。虽然两人并不熟悉,但是短暂相逢的经历令沃尔夫非常难忘。沃尔夫在自己的创作中有意识地模仿了乔伊斯的写作风格,在《天使,望故乡》中,有很多段落都可窥见乔伊斯式的文风。尽管如此,学者米歇尔·埃沃顿认为:“沃尔夫虽然深受欧洲文学的影响,但是他的作品更多地反映了美国的文学传统。”
事实上,他的第二部小说《时间与河流》在很大程度上与华盛顿·欧文与马克·吐温的写作风格十分接近。“《时间与河流》将自传体写作手法与马克·吐温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的情节叙述与结构巧妙地结合起来。”他尽情地描写时间、死亡、孤独、睡眠、火车、河流、夜晚。这些极其普通的事物在他的笔下开始变得深邃而神秘。
有人认为,与其把沃尔夫称作小说家,还不如把他称作诗人。他是一位极其质朴、自然的诗人。他巧妙地将各种诗句、民谣运用于作品中,大大加强了作品的感染力。他对各种简单的声音或词汇情有独钟。在他的作品中,随处可见各种富有节奏的诗意表达。这种独特的语言特色和艺术风格极大地丰富了作品的意义,使作品在语言层次上呈现出含蓄隽永的美感和盎然的诗意,达到了理想的艺术效果。他的这种天赋或许部分源自家庭的熏陶,因为沃尔夫小时候经常听到父亲诵读莎士比亚的诗句,从小就培养了他对这种诗性语言的爱好和兴趣。沃尔夫本人也曾坦言,他对诗歌情有独钟。在其作品中,他旁征博引,有些诗句的运用恰到好处,充分地表达了具体的感受与心境。在《时间与河流》中,诗歌仍然处处可见。
《时间与河流》的副标题是:追求青春梦想的传奇故事。在副标题下,他引用了一句话:“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入地的呢?”该句话出自《圣经·旧约·传道书》第3章第21节。接下来,他在向编辑珀金斯致敬之际引用了德国作家歌德的一首诗,这首名为《迷娘曲》的诗出自歌德长篇小说《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所有这些用典烘托出一种浪漫却坚定的气氛,把一个年轻人追求理想的炽热激情体现了出来。
沃尔夫还十分擅长直接运用打油诗或者讽刺诗来表达具体的情境。例如,在《天使,望故乡》一书中,孩子们用歌声来戏弄甘特:
“甘特老头!
醉酒回家!
甘特老头
醉酒回家!”
另一首歌子也反映了孩子们的天真和顽皮:
“相约在圣——路——易,啦——啦,
相会在博览会,
如若见到小伙姑娘们,
就说我一定会来。
我们一齐跳‘胡气咕气’——”
要想在作品中真正、如实地再现生活,作家必须经历并且了解那样的生活,他必须对各种各样的生活有所意识。沃尔夫有意识地关注了他周围的人以及周围的世界,并且以极其细微的、近乎自然主义的写作手法再现了这一切。但是他在写作的时候明显怀着一种幻想,这是他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因此幻想与现实之间往往有不重合之处。托马斯·沃尔夫的四部长篇小说虽然具有自传体的特点,但是作品的内容并非完全是作者的亲身经历,相反,几部作品中融入了作者大量的想象与虚构。有评论家认为,在想象力方面,沃尔夫堪与惠特曼相媲美。这话不无道理。虽然惠特曼与沃尔夫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前者逝世于1892年,而八年后沃尔夫才出世。但是他们两者之间的共同之处却不少。惠特曼的诗歌狂野、欢快,而沃尔夫的抒情性散文体作品同样显得狂放不羁、气势磅礴,具有明显的反传统特点。两位作家都深爱着美国,都对美国所展现的各种美好倾心不已。两人都用各自的诗性语言赞美了美国。他们赞美美国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城市,美国就是人之自由精神的象征。在他的笔下,他尽情地抒发自己对美国的感受:奔流的大河、繁忙的港口、广阔无际的苍穹、各种肤色和种族的民众、高楼林立的城镇、充满现代气息的都市生活,等等。在《无处还乡》中,他用数十页篇幅描绘了美国及美国人的生活,在这一点上,他毫不逊色于惠特曼。虽然他的小说大受欢迎,但是由于他在作品中真实地再现了他所处的生活环境、人物与事件,许多家乡的乡亲和朋友都非常恼火,这件事情迫使沃尔夫开始深入地思考文学虚构与真实经验的关系。沃尔夫坚持认为:“作家若想创作出富有价值的东西,他就必须利用自己生活经历中的素材。”
他的作品将自己的人生经历与虚构的情节紧密地穿插起来,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比较如实地反映了美国社会的现实。沃尔夫深爱着美国,他远赴欧洲达七次之多,但是每每在他离开美国之后,他才更加喜爱美国,感到某种记忆或某种难言的力量一直驱使自己不断返回。在描写美国的时候,他往往会关注那些容易被人忽略的细小方面,诸如“牛奶车开过街头的声音”等等。这些东西往往能勾起人们的回忆,读来清新自然,也容易打动读者的心。作为一名小说家,他把自己的直观感受倾注于笔端,用一种强烈的意识再现了自己对美国的认识和看法。
和惠特曼不同,他没有使用太多赞美的字眼,相反,他甚至会在很多方面对美国提出批评,但是总体而言,他用含蓄、朴实、自然的语言表达了自己对美国的热爱。
沃尔夫往往将景物描写与抒情紧紧结合起来,这是他的又一大特色。在《时间与河流》中,优美的景物描写与抒情处处可见。美国学者罗伯特·泰勒·恩赛也认为:“沃尔夫不仅对自然世界十分关注,而且还经常将人物置身于大自然之中,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大加渲染。”沃尔夫在抒情时往往使用长而复杂的句式和结构,经常连续使用三个以上的名词或形容词。这些词汇表面上给人一种唆、重复之感,但是仔细品味,读者就会发现这些词汇不仅意义相异,而且相互之间具有某种内在的互补性。显而易见,作者在写作时并非随意用词,而是精心构思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