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谁来收了这些妖孽

妖就是妖,永远也不能变成人。

但是很多人却那么想成为妖孽。因为,他们羡慕妖孽可以腾云驾雾,可以穿行三界,可以颠倒众生,可以魅惑感情,甚至玩弄别人于股掌之间……

我身边就有些妖孽。

他们一般都很虚荣,就算是五毛钱特效,也要做得华丽而花哨,要闪亮登场,惊艳四方。这种人通常省吃俭用攒下两三个月工资,然后去买一个所谓的奢侈品包包,背着它到处耀武扬威,大卖风骚!

你可能不知道,如果包包修炼成精的话,它一定会告诉你,我原本可以只装上冈本和银行卡以及化妆包,追随主人坐豪车、赶飞机,说走就走,任性而自由。谁料却被你买下,住进地下室或出租屋,塞满沉重的文件和你自己都读不懂的书,还有你负债累累的信用卡和清风纸巾,被迫朝九晚五,起早贪黑,乘公交,挤地铁……当你背着我趾高气扬,以为别人都向你投来艳羡的目光时,也只有我能看见你背后的他们:翻出的无数个白眼,以及看到我就像看见路边货时的鄙夷的眼光。

妖孽最厉害的法术就是怎么也死不了。

爱这个人的时候死去活来,爱那个人的时候也死去活来。半夜打所有朋友的电话哭诉,把眼泪哭干。跳楼,上吊,割脉,喝农药,发传单,打110,登广告,电视节目上谈心,连午夜DJ都用她的情书来配合音乐煽情,网络则早已成为她爱情的天下,帮她顶贴和灌水的人甚至都超过了唐家三少……

她的每次恋爱都要这样死去活来,可最后还是活得好好的。你偏要把恋爱的过程隆重到比死还要更加轰轰烈烈的程度,而我就不明白这是为了哪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明明知道就算自己无论做什么,对方也不会爱你,她却依然能够义无反顾地直撞南墙,就算头破血流,体无完肤,明天还是要重复昨天的故事。爱得如此投入,贱得如此彻底!作为她的朋友,都忍不住觉得无地自容和丢人现眼到了极点!

妖孽还有个本事——就是跟谁好像关系都很好。其实她不明白,现在谁都不傻,大家只是不想把一些事情说破捅穿。你觉得人家跟你关系挺好,其实人家不过就把你当泛泛之交,不得罪你,让你占占小便宜,明面上跟你还过得去,但是,其实你早就被人家画上了不可信任的符号。等到你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大家都会聪明地躲得远远的。

凡事不要真的自以为是!连自己都看不清,就更别提旁人了。

妖孽可以理所当然地看不起凡人。

你说范冰冰长得漂亮,她说:“呸,PS的。”你夸赵薇眼睛大,她还说:“呸,眼睛比脸都还要大!”你说小四很有钱,她就可以说那些钱都沾着血。你说黄晓明和Angelababy结婚,她就会说:“只会炒作,不会演戏真不要脸!”反正在她的眼里,别人有钱,就一定干了非法的事,要不就是投胎好的富二代。那些没结婚的人,是长得难看没有人要;那些结了婚的,她直摇头,这样的都有人要,对方简直就是瞎了眼……

在妖孽的眼里,凡是比她过得好的人,都是不要脸;凡是挣到钱的工作,她都会鄙视;凡是有所成就的人,她都等着看人家笑话!

有时候我就想,她是不是在雷峰塔下被压得太久了导致神经不正常,看谁都像法海,动不动就要冲上去跟人家玩命……

可是,群里发一块钱红包,她都能立刻现身出来抢得很嗨皮,抢不到都恨不得把手机给摔了!

妖孽很坚持自我,善于自欺欺人。她们总觉得自己很美,谁看她一眼谁就对她有意思。就算哭得稀里哗啦,化妆品被泪水冲得乱七八糟的,她还可以不要脸地微笑着说:别低头,皇冠会掉;别流泪,坏人会笑。勇敢点,做自己的女王!

其实我只是总结了一下,我身边的几款比较大众点的妖孽。你千万别以为妖孽好当。妖孽所做的都是一般人做不到的事,却还要强迫自己保持一颗良善的心灵。生活中没有那么多大慈大悲,普渡众生的好事可以去做,于是她们就一边呼吁着环保,一边羡慕贵妇的皮草;一边主张节俭,一边挑肥拣瘦;一边高举着贞洁牌坊,一边约见各路网友;一边哀叹着上苍对自己不公,一边又游戏人生……

最后,我要告诉那些还没有成为妖孽的你们。对,说的就是你。

想当妖孽,说简单也很简单。你们还没能成为妖孽的原因,只是“作”得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