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因为深刻认识到“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2011年12月,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 10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设点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其中北京大学、海南大学、湘潭大学等58所高校获批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等22所高校获批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南政法大学等12所高校获批为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本书的研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启动的。

在本书的研究过程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并对此进行了新的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其中特别指出,制定实施法学专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本书吸收了这些重要文献的精神。

本书的研究旨在落实党中央和教育部等关于卓越人才培养以及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并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举,老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的现代教育理念,建立符合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规律要求和社会需要的以培养通识基础广、综合素质好和创新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机制。

本书是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点课题《海南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机制研究》(编号:QJZ125001)和2013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资助性项目《地方高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机制研究》(编号:Hjjg2013-02)的最终研究成果。本书的完成还得到海南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资金项目的资助。

本书的部分论文,已在相关期刊发表,谨此对这些期刊及责任编辑致谢。感谢本书责任编辑余志洪先生为编辑本书所付出的辛劳。也感谢所有为本书的研究及出版提供帮助的人士。

 

邓和军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