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 恋情的终结
- (英)格雷厄姆·格林
- 4715字
- 2017-04-19 10:02:29
“我得回去了,”他说,“我不能把什么事都推给她,本德里克斯。”他按住我的胳膊,就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一年似的。这个动作他是不是从萨拉那里学来的呢?结了婚的人会彼此变得相像。我们并肩往回走,在推开过道的门时,我从放在角落的镜子里看到两个人像是刚刚接过吻似的分开了——其中一人就是萨拉。我瞧了瞧亨利。
我想他要么是没看见,要么是不在乎,要么就是有点别的什么。他一定是个不幸福的人。
那个场面萨维奇先生会觉得有关系吗?后来我知道,亲吻萨拉的并不是她的情人,而是亨利在养老金部的一个同事。那个同事的妻子一周前同一个有本事的水手跑了。那天萨拉还是头一次碰到他。就我已被断然排除在外的那种场景而言,他似乎不太可能还身在其中。爱情耗尽自己用不了那么长时间。
我本不想提起这些往事,因为写到一九三九年的时候,我感觉到旧日里所有的愤愤不平又都回来了。恨似乎与爱一样,都作用于我们体内同样的腺体:就连它们产生的行动都是一样的。如果没有人教会我们应该如何解释耶稣受难的故事,那么单从犹大和彼得的行动来看,我们能说得清爱基督的究竟是嫉妒的犹大还是怯懦的彼得吗?
4
从萨维奇先生的事务所回到家后,女房东告我说迈尔斯太太来过电话。我听后一阵欣喜,就像以往听到前门关上,过道里传来她的脚步声时一样。我有一种急切的希望,希望几天前她看到我以后,心里会唤起某种我可以加以利用的东西——这当然不会是爱情,但会是一种情感、一段回忆。此时我仿佛觉得,只要能再占有她一次——不管怎样匆忙、马虎、不尽兴——我就会重新平静下来:我会把她从心里洗刷出去,随后我就离开她,而不是她离开我。
在十八个月的沉默之后,又拨起“麦考莱7753”这个号码,此事有点怪;更叫人觉得奇怪的是,由于无法肯定最后一位数字是什么,我不得不在通讯录上查找这个号码。我坐在那儿边听电话铃响边想:不知亨利是否已从部里回来,要是他接电话的话,我该说些什么。随后我意识到:说真话再也没有什么不对的了,谎言已经抛弃了我。我觉得很孤独,就好像谎言一直是我唯一的朋友似的。
耳畔响起一位训练有素的女佣重复电话号码的声音。我问:“迈尔斯太太在家吗?”
“迈尔斯太太?”
“你不是麦考莱7753吗?”
“我是的。”
“我找迈尔斯太太。”
“你打错电话了。”对方把电话挂了。我从没想到:小事情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
我在电话号码簿上查找迈尔斯,上面还是那个老号码:号码簿已经过期一年多了。我正欲打电话问查号台时,电话铃又响了。打电话来的正是萨拉本人。她有点局促不安地问道:“是你吗?”她从来没用名字称呼过我,由于没对我用以往用过的那些亲热称呼,此刻她的声音听上去有点不自在。我说:“我是本德里克斯。”
“我是萨拉,你没听到我给你留的口信吗?”
“噢,我正要给你打电话,只是我得把一篇文章给写完。顺便说一下,我想我这儿现在没你的电话号码。我估计电话号码簿里有吧?”
“不,还没有呢。我们换了号码,是麦考莱6204。我想问你件事。”
“嗯,什么事?”
“没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我想同你吃午饭,就这事儿。”
“当然可以,我很乐意。什么时间?”
“明天行吗?”
“不,明天不行。你瞧,我就是得把这篇文章……”
“星期三呢?”
“星期四行不行?”
“好吧。”她说。我几乎可以想象到“好吧”这两个字里所包含的失望——我们的自尊心就是这样欺骗我们的。
“那么一点钟我在皇家咖啡馆里等你。”
“你真是太好了。”她说。从她的声音里,我听得出她说的是真心话。“星期四见。”
我手握听筒坐在那儿,像审视一个人们不想认识的傻瓜和丑八怪似的审视着仇恨。我又拨通了她的号码,而且一定是赶在她离开电话机前截住了她。我对她说:“萨拉,明天可以。我刚才忘了点事儿。老时间、老地点见。”我坐在那里,手指搭在沉默下来的电话机上,心有所期,暗暗想道:我记得呢,这就是希望的感觉。
5
我把报纸平摊在餐桌上,反复阅读着同一版,因为我不想看着门口。门外不断有人进来,但我不想成为那些脑袋一会儿抬起一会儿低下、显示出是在傻乎乎地等待着什么的人当中的一个。我们大家到底有些什么好期待的,竟然能够听凭自己的心里充满失望?晚报上登载着寻常的谋杀案新闻,以及关于议会争论糖果配给数量的报道。她已经迟到五分钟了。倒霉的是,她进来的当儿正好看见我在看表。我听见她的声音说:“真抱歉,我坐公共汽车来的,路上很堵。”
我说:“坐地铁要快一点。”
“我知道,不过我并不想快。”
她经常这样实话实说,让我下不来台。在我们相爱的日子里,我老是试图让她说得比实话多出一点——说我们的恋情永远不会结束,说有一天我们会结婚。我不会信她的,但我会喜欢从她嘴里听到这些话,这也许只是为了能够得到一份自己可以做主的满足吧。不过她却从不肯玩这种孩子们过家家的游戏,而是在说过了让我下不来台的话之后,突然让人预料不到地说出一句如此可爱和大度的话,使得我的矜持态度顿时土崩瓦解……我记得有一回,正当我为她平静地表示“有一天,我们的关系会结束”感到难过时,就听到她说:“以前我从没像爱你一样地爱过一个男人,以后也再不会了。”听到这句话以后,我又感到难以置信的幸福。唉,我想,她自己不知道,其实她也一样在玩着过家家的游戏。
她挨着我坐下,要服务员给她来一杯拉格啤酒。“我已经在鲁尔斯订了座。”我说。
“我们不能就在这里吗?”
“那是我们以前常去的地方。”
“是的。”
我们两人的神态看上去可能有点紧张,因为我发现我们引起了坐在不远处沙发上的一个矮个子男人的注意。我试图用两眼逼视他,好让他不敢再看我。那人留着长长的唇须,长着一对淡黄褐色的眼睛。他赶紧把目光移开了。他的胳膊肘碰到了啤酒杯,啤酒杯打着转儿滚到了地上,这让他极为狼狈。这时我的心里感到有点歉疚,因为那男人可能是以前在照片上看见过我:他甚至可能是我那些为数不多的读者当中的一个。他身边坐着一个小男孩,当着儿子的面让父亲出丑太残酷了。服务员赶了过来。在他父亲无甚必要地拼命道歉时,男孩子的面孔涨得通红。
我对萨拉说:“当然,你得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吃午饭。”
“你瞧,后来我就再也没上那儿去过。”
“唔,你从没把它当作自己的餐馆,对吗?”
“你常上那儿去吗?”
“我去那儿很方便,一星期两三次吧。”
她一下子站起身来,说:“那我们走吧。”但说完以后便突然大咳起来。对于她那瘦小的身躯来说,这阵咳嗽显得过于剧烈:她的额头上渗出了汗珠。
“咳得很厉害啊。”
“噢,没关系,真对不起。”
“打车吗?”
“我还是宁愿走路。”
沿着仕女巷左边的马路往北走,会看到一个前面马路上铺着阴沟盖的门道。我们默默无语地走过门道。第一次同她一起吃饭时,我问她亨利的生活习惯,而她对我的兴趣产生了好感。饭后去地铁站的路上,我在那个门道上笨手笨脚地吻了她。我不知道自己为何那么做,或许只因为当时脑海里浮现出镜子里看到的那一幕的缘故吧,因为我并没打算要同她做爱——就连再去看望她的打算都没有。她太美了,在我心里激不起可以亲近的念头。
落座后,一个早就认识的服务员过来向我打招呼:“您好久不来了,先生。”我听后真希望自己刚才没对萨拉说那句假话。
“噢,”我说,“我现在在楼上吃午饭了。”
“您,太太,也是好久……”
“差不多有两年了。”萨拉用那种有时候让我感到恼恨的精确性回答道。
“不过我还记得,您喜欢叫一份大杯的拉格啤酒。”
“你记性真好,阿尔弗雷德。”看到萨拉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服务员开心地笑了。萨拉总有同服务员们搞好关系的诀窍。
端上来的饭菜打断了我们乏味的闲聊。一直到吃完饭以后,她才透露出一点来意。“我想要你同我一块儿吃午饭,”她说,“我想问问你亨利的事情。”
“亨利?”我重复道,尽量克制着,不让声音里流露出失望的语气。
“我为他感到担忧。那天晚上你觉得他怎么样?是不是有点反常?”
“我没注意到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啊。”我说。
“我想问问你——哦,我知道你很忙——你能不能有时候来看看他。我想他很孤独。”
“同你在一起?”
“你知道,他从来没有真正注意过我,多少年来都是这样。”
“或许他已经开始注意到你什么时候不在了。”
“我并不常出去,”她说,“现在。”一阵咳嗽袭来,来得正是时候,使她可以不用再说下去。尽管回避事实并不是她的习惯,但咳嗽过去后,她已经想出了新话题。“你在写新书吗?”她问道,口气就像是在与不认识的人——人们在鸡尾酒会上碰到的那种不认识的人——说话一样。就连第一次见面我们一起喝着南非雪利酒的时候,她也没问过这样的话。
“当然。”
“你的上一本书我不太喜欢。”
“那段日子里写东西就是一种挣扎——心思平静下来……”其实我还不如说“心思纷乱起来”。
“有时候,我害怕你又会钻到过去的想法里面出不来——我指我讨厌的那种想法。有的男人会这样。”
“写一本书得花上我一年时间,如果为了报复而写书,那可是太辛苦了。”
“如果你知道自己要去报复的东西有多么微不足道的话……”
“当然了,我是在开玩笑。我们在一起有过好时光。我们是成年人了,知道它总有一天会结束。你瞧,现在我们可以像朋友一样地见面,在一起谈论亨利了。”
我付了账,和她一同走出餐馆。沿街向前二十码,就是那个前面铺着阴沟盖的门道。我在人行道上停住脚步,说:“我想你是去斯特兰大街吧?”
“不,去莱斯特广场。”
“我去斯特兰大街。”
她站在门道那儿,街上空荡荡的。“我就在这里同你说再见吧,见到你真高兴。”
“好吧。”
“有空随时给我打电话。”
我走近她身边——我能感觉到脚下的阴沟盖。“萨拉。”我说。她一下子掉开了头,仿佛在观望有没有人过来,是不是有时间似的……可是待转过头来后,她又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她弓着腰站在门道上,咳了一阵又一阵,连眼睛都咳红了。她身上穿着皮大衣,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被人堵住了去路的小动物。
“对不起。”
“得去看一下了。”我像自己被剥夺了什么东西似的恨恨地说。
“只不过是咳嗽罢了。”她伸出一只手说,“再见——莫里斯。”这名字听上去活像是句侮辱。我说了声“再见”,没握她的手便头也不回地匆匆走开了,装出一副忙得不得了、巴不得赶快离开的样子。当听到身后又响起咳嗽声时,我真希望能有本事哼出首喜气洋洋、带点冒险味道的小曲来,只可惜自己身上没有音乐细胞。
6
人年轻的时候会养成工作的习惯,并且自信这些习惯会保持一辈子,并经得起任何灾难的打击。二十几年来,我始终坚持每星期写作五天,每天平均写大约五百个字。我可以在一年里写出一部长篇小说,这里面还留出了用来修改和校对的时间。我总是十分有条不紊地工作;一旦完成了定额,哪怕刚刚写到某个场景的一半,我也会停下笔来。上午工作时,我会时不时数一数已经写好的字数,并且在稿纸上每两百个字做一个分隔记号。任何一家印刷厂都用不着根据排好的版面来仔细推算我作品的字数,因为我送交的打字稿首页上已经标好了字数——83764字。年轻的时候,就连谈恋爱也改变不了我的工作日程。恋爱得在午饭后开始,晚上上床——只要是睡在自己的床上——无论多么晚,我也要把上午写的东西读一遍,睡觉时还想着它。就连战争都没影响到我。因为一条腿跛了,我没被征召入伍,而是参加了民防队。我从不要求值一般没什么事情的早班,这让同队队员们十分高兴,结果我得了个工作热心的虚名。其实我真正热心的只是我的书桌、我的稿纸以及那些按照定额井井有条地从我笔下缓缓流出的文字。要推翻我加诸自己的戒律,得靠萨拉才行。从战争开始第一天里的空袭,到一九四四年的V-1型飞弹[17]袭击,这段时间里的轰炸始终保持着晚上才来的习惯,这让我感到很方便。不过我往往只能在上午见到萨拉,因为下午的时候她总不大躲得开自己那些朋友,她们采购完了东西,总想在傍晚的空袭警报拉响前找个伴儿聊聊天。有时候,她会在两次排队买东西之间的当儿过来,于是我们便在买蔬菜和买肉的间歇里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