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 恋情的终结
- (英)格雷厄姆·格林
- 4996字
- 2019-07-19 01:20:12
我始终不明白:那些能相信人格化的神这种非常不可能的东西的人却对人格化的鬼大惊小怪。我太熟悉魔鬼会怎样影响着我自己的思维。不管萨拉曾说过什么,都无法反驳魔鬼那诡诈的猜疑,不过通常都是等到萨拉走后他才展现自己的猜疑。他会在我们发生争吵很久以前就怂恿我们进行这种争吵:与其说他是萨拉的敌人,还不如说他是爱情的敌人。其实在人们的概念中,魔鬼不就是这样的吗?我能想象到:如果存在着一个主爱的神的话,魔鬼就会被逼得只好去破坏这种爱的哪怕是最蹩脚、最不堪一击的仿冒品了。所以说,他怎么会不害怕爱的习惯成长起来呢?他怎么会不竭力让我们大家都落入他的圈套,成为爱的背叛者,帮助他消灭爱呢?如果有某个神会利用我们,用像我们人这样的材料来制造他的圣人的话,那么魔鬼也会有他的野心的——他会梦寐以求地要把哪怕是像我这样的人,哪怕是可怜的帕基斯都训练成他的圣人,让我们用借来的狂热去摧毁我们在任何地方发现的爱情。
3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觉得:在帕基斯先生的下一个报告里,可以看出对于魔鬼把戏的一种真正的热衷。他终于真的嗅到了爱情的气味,正蹑手蹑脚地跟踪它,而他的儿子则像一只帮他衔回猎物的狗一样紧随其后。他已经发现了萨拉花那么多时间去造访的地方;不仅如此,他还确切地知道,那些造访是可疑的。我得承认:帕基斯先生已经证明自己是个精明的侦探。他在儿子的帮助下作了安排,让迈尔斯家的保姆赶在“当事人”沿雪松路朝16号走来时待在16号的屋子外面。萨拉停下脚步,同保姆(那天是她的休息日)说话,而保姆便把她介绍给小帕基斯认识。然后萨拉接着往前走,在下一个街角处拐弯,而帕基斯本人正在那里守着。他看到她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又拐回去了。看到保姆和小帕基斯都已看不见后,她按下了16号的门铃。帕基斯先生随后便着手调查住在16号里的人。这事不太容易,因为这座房子里分成几个单元,他还没办法知道三个门铃中萨拉按的是哪一个。他答应几天后给一个最后的报告。他所要做的一切,就是下次萨拉动身往这地方时,他赶到她前面,在三个门铃按钮上都抹上一层粉。“当然,除了物证A以外,并没有当事人行为失检的证据。如果基于这几份报告,需要有此类证据用于法律诉讼的话,那么就有必要在适当的间隔之后,跟随当事人进入室内。这时需要有第二个能认出当事人的证人在场。不一定需要当场捉住当事人;法庭会认为一定程度的衣服散乱和神情慌张便足以构成证据。”
恨同肉体之爱很相像:它有高潮期,随后又有平静期。我读帕基斯先生报告的时候不禁想到:“可怜的萨拉”,因为这会儿正是我恨的高潮期,此刻我已经得到满足。她终于被围住了,但我却开始为她感到难过。除了爱以外,她并未犯什么别的过错,可是帕基斯父子却在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他们同她的保姆串通一气,在门铃按钮上抹粉,打算强行闯入或许是她现在能够享有的唯一的安宁。我有点想把报告撕碎,吩咐撤销对她的盯梢。如果不是在自己加入的那家无聊的俱乐部里翻开一份《闲话者》报,看到上面登出的亨利的照片的话,我也许就这么做了。亨利现在春风得意:在上一次女王生日颁授荣誉称号时,他因在部里工作业绩突出而得到了“大英帝国司令勋章”的头衔;他已被任命为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的主席。照片上的他出现在一个“欢乐之夜”上,那晚放映了一部名叫《最后的警报》的英国影片。在闪光灯的照耀下,他脸色苍白,鼓凸着两只眼睛,用一只手臂挽着萨拉。萨拉低下头,以便躲开闪光灯的闪光,不过即便她的头没有低下来,我也认得出她那密实扭结、让人的手指不容易抚摸或者没法抚摸的头发。突然间,我很想伸出手去摸摸她,摸摸她的头发和她私处的毛发;我想要她躺在我身边;我想能在枕头上侧过脑袋,对她说话;我想要闻到她肌肤上那几乎闻不出来的气味,尝到它那几乎尝不出来的味道。而亨利却在那儿,正带着部门头头的自得和自信面对着记者们的摄影机。
我在沃尔特·贝赞特爵士于一八九八年赠送给俱乐部的一只牡鹿头下面坐下,给亨利写信。我说有要紧事情同他讨论,问他愿不愿意同我一块儿吃午饭——时间嘛由他定,下周里哪天都行。亨利按自己的惯常做法,很快就打来了电话,同时建议我同他一块儿吃午饭——在做客方面,我从来没见过比他更拘谨的人。我记不清他找的理由是什么了,不过那理由让我很生气。我想他说的是:他加入的那个俱乐部里有些上好的波尔图红酒,但真正的原因其实是想到了欠人情——哪怕只是白吃一顿饭的小小人情——他会感觉不舒服。他几乎不会想到自己能欠的人情会是多么小。他选了一个周六。那天,我加入的俱乐部里几乎没什么人。日报的记者们无报要出,学监们都回自己在布罗姆利和斯特里汉姆的家了。我从来也不知道周六这天教士们都干些什么——也许他们都待在房间里准备自己的布道词吧。至于作家们(这家俱乐部就是为他们而设的),他们中的大多数现在都挂在墙上——柯南·道尔、查尔斯·加维斯[22]、斯坦利·韦曼[23]、纳特·古尔德[24],偶尔能看到一张比较有名的熟悉面孔;在世的作家们一只手就能数过来。我在这家俱乐部里总是感到很自在,因为在这里碰上同行们的可能性非常之小。
我记得亨利要了一份“维也纳牛排”——这是他天真无知的标志。我确实相信: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还以为会送来“维也纳炸牛排[25]”之类的东西呢。由于不在自己熟悉的地盘,他显得很拘谨,而没好意思对这道菜发表意见,只是硬着头皮把那块半生不熟的粉红色混合物吞了下去。我想起他在闪光灯面前时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所以在他点面包布丁的时候也没试图去告诫他一声。在这顿惨不忍睹的午餐上(俱乐部这天可真够意思),我们长篇大论地谈着毫无内容的东西。亨利竭力为每天都会见报的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公报增加些内阁机密的色彩。饭后我们去休息室喝咖啡,发现壁炉边一排用马鬃充填、不怎么有人坐的沙发上只有我们两人。我想,沿墙那一溜儿的兽角[26]对于眼下这个场合来说是多么合适。我在壁炉围栏上跷起两只脚,把亨利死死地圈在角落里。我搅了搅咖啡,问道:“萨拉怎么样?”
“很好。”亨利支吾道。他带着怀疑的神情,小心翼翼地尝了尝自己那份波尔图红酒——我想他还没忘记刚才那块维也纳牛排的味道。
“你还在担心吗?”我问他。
他不太开心地移开了目光。“担心?”
“你告诉过我说你很担心。”
“我不记得了。她很好。”他嗓音低沉地解释道,就好像我是在问萨拉的健康状况似的。
“你去找过那个私人侦探吗?”
“我一直希望你已把这事忘了。当时我身体不太好——你瞧,有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要管的这些酿酒的事。我有点劳累过度。”
“你还记得我主动提出要替你去见他吗?”
“我们两人一定都过于紧张了。”他抬起头来,张望着墙上那些古老的兽角。他费力地眯缝起眼睛,想看清楚上面标出的捐赠人的名字,并且说了句蠢话:“你们好像有不少动物的头。”我可不打算放过他,便说:“几天以后我就去找他了。”
他放下酒杯说:“本德里克斯,你绝对没有权利……”
“所有费用都是我出的。”
“真是岂有此理!”他边说边站起身来,但是我已经把他堵在墙角里,他不动粗就没法过去,而动粗是与他的性格格格不入的。
“你自然希望她能被证明是清白的吧?”
“没有什么需要证明的。对不起,我想走了。”
“我想你应该看看报告。”
“我不打算……”
“那么我想就得由我来把报告里有关她所做的那些可疑的造访部分念给你听了。她的情书我已经还给侦探存档。我亲爱的亨利,你已经完全被骗了。”
那一刻我真的以为他要揍我了。如果他这么做的话,我会很高兴地动手还击,揍这个萨拉用自己的方式如此愚蠢地忠诚了这么多年的白痴,可这时候俱乐部的秘书进来了。他是个留着长长的花白胡须的人,穿着马甲,马甲上有喝汤时沾上的汤渍,看上去活像个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但其实呢,他只为自己曾经认识的狗狗们写些小小的回忆录,所用的笔调颇为忧伤(《永远的菲多》曾于一九一二年大获成功)。“啊,本德里克斯,”他招呼道,“好久没见你上这儿来了。”我把他介绍给亨利,他以理发师般敏捷的反应对亨利说:“我每天都看报告。”
“什么报告?”亨利破天荒地第一次在听到“报告”这个词时没先想到自己的工作。
“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的。”
秘书终于走后,亨利说:“那么请把报告给我,让我过去。”
我想刚才秘书在场时,他的脑袋里准是一直都在想这件事情,所以便把报告递给了他。他接过报告后直接将它扔进壁炉,并且用通条将它一下子捅到了炉膛最里面。我不禁想到:这个姿态倒是颇有高贵之处。“你要干什么?”我问。
“什么也不干。”
“你并没有摆脱掉事实。”
“去他妈的事实。”亨利说。以前我还从没听到过他骂人。
“我还是可以让你有一份副本的。”
“你现在能让我走了吗?”亨利问道。恶魔已做完自己的活计,我觉得自己的恶毒已经宣泄一空,所以便把腿从围栏上挪开,让亨利过去。他头也不回地走出俱乐部,忘了拿自己的帽子,那顶我看到他身上滴着雨水从公共草坪那头走来时头上戴的上品黑礼帽——那仿佛是很久很久以前,而非仅仅几周前发生的事了。
4
我以为能追上他,或者至少能在长长的白厅街[27]那头看到他,所以便拿上了他的帽子。可到处都看不见他的人影。我转身回头,不知道该去哪儿。这是这段日子里最倒霉的时刻——倒霉事太多了。我往查令十字地铁站附近的小书店里张望了一下,心想这会儿萨拉的手是不是已经在按雪松路上那个扑了粉的门铃按钮,而帕基斯先生正在街角处守着?如果我能让时间倒流的话,我想自己会这么做的:那天我会不打招呼,让两眼被雨水迷糊住的亨利走过去。但我又开始怀疑无论自己做什么,事情发展的进程是否就真的会因此而改变。现在亨利和我以我们这种古怪的方式结成了盟友,但我们是不是正联合对抗一股无边无际的大潮呢?
我过了马路,从卖水果的小贩们身边走过,进了维多利亚公园。在灰色的、刮着风的空气里,没有多少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我几乎马上就看到了亨利,但过了一会儿才认出他来。在户外,头上没戴帽子的他似乎成了那几个没名没姓、一无所有者中的一员,这些人来自贫困的近郊,没人认识他们——其中一个是在喂麻雀的老头儿,另一个是臂下夹着上面有“斯旺和埃德加商店”字样的棕色纸包的女人。亨利低头坐在那儿,两眼盯着自己的鞋子。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如此专心致志地自哀自怜,所以此刻我竟会对自己的敌人生出同情来,这一点令我颇感奇怪。我悄悄把帽子放在他身边的座位上,准备走开,但他抬起了头。我看到他一直在哭泣。他一定是走了很远的路才来到这里。眼泪是不属于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那样一个世界的。
“对不起,亨利。”我说。只要做出歉疚的表示,就可以悄悄摆脱掉自己的过错,我们是多么容易相信这点啊!
“坐下。”亨利用自己眼泪的权威命令道。我服从了。他说:“我一直在想,你们两人是情人,对吗,本德里克斯?”
“你为什么会想象……?”
“这是唯一的解释。”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这也是你们唯一能为自己辩解的地方,本德里克斯。你难道看不出自己做的事情——太不像话了吗?”他边说边把帽子翻转过来,查看着里面的厂家标志。
“我想,本德里克斯,你一定以为我是个大傻瓜,竟然连这都猜不出来,是吧?萨拉为什么不离开我呢?”
他自己太太的品性难道得由我来教给他知道吗?我心里的恶毒又开始活动了。我说:“你的收入不薄,又很稳定。你是她已经形成的一个习惯。你是安全保障。”他专注而认真地听着,仿佛我是在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面前宣誓作证的一个证人。我尖酸刻薄地继续说道:“你并不妨碍我们,就像你也不妨碍萨拉跟别人一样。”
“还有别人?”
“有时候我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只是不在乎罢了。有时候我很想把心里的话痛痛快快都告诉你——就像我们现在做的一样,只是现在这样做已经为时太晚了。我想告诉你我对你的看法。”
“你是怎么个看法?”
“你是给她拉皮条的。你为我拉皮条,你为他们拉皮条,现在你正给最新的那位拉皮条。你是个永远的皮条客。你怎么不发火呢,亨利?”
“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用自己的无知来拉皮条。你从来也不学学怎么跟她做爱,所以她只好到别处去找,你就用这种方式来拉皮条。你用提供机会的方式来拉皮条……你通过愚蠢和让人厌倦来拉皮条,所以现在就有一个不愚蠢也不让人厌倦的人正在雪松路上同她厮混呢。”
“她为何要离开你呢?”
“因为我也成了个让人厌倦的傻瓜。不过我并非天生如此,亨利,是你把我弄成这个样子的。她不愿意离开你,于是我就变成了一个让人厌倦的家伙,老是用牢骚和妒嫉来惹她厌倦。”
他说:“大家对你的书评价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