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什么是民主?定义 证明和选择(4)

不能认为“统治者总是正确的”这一基础性前提同样如此。统治者是具体的行动者;按照他永远正确这一假设,他必定是不受制约的。因此,个人独裁政体下的掌权者不会掩饰一种傲慢的甚至是骇人的说法:sic volo,sic iubeo(我能随心所欲地发号施令)。虽然绝对统治者不过是区区一人,他的一天也是只有12小时的白昼,但这并不能令人心安。正是在这一天的12个小时中——这时间都多得用不完——他一个人就能非常成功地灭绝千百万人。今天,这“区区一人”只需揿一下按钮,片刻之间就能毁灭全人类的生命。用更为严格的方式说,个人独裁政体等于盲目的冒险,一场无比巨大的盲目冒险。民主政体(自由主义民主政体)充满安全机制,而个人独裁的突出特点便是缺乏安全机制。

民主政体中的领导人说:“我是他们的领导,所以我得听他们的。”[29]个人独裁者则说(也许是必然说):“我既为你们的统治者,你们必须听我的。”当然,民主方案也有弊端,但它不仅表明了进行民主冒险的崇高,而且使人放心。相反,个人独裁的方案却如此险恶,它命令我们必须完全屈从于quia nominor leo(我是狮子)、屈从于狮子的存在这一事实。狮子确实存在,但是假如能把它们关进铁笼,为什么还要允许它们跑出来呢?谁也不想让狮子吃掉。因此首要之事是,仅用这个危险因素即可证明选择民主政体是对的,因而不必求助于价值和价值辩论。重要的是在转向靠不住的“价值判断”基础之前就确定这一点。正如我们所做的,第一步是要确保我们找出了那些基本的、有着时间和空间上的可比性的价值。

就这里的讨论而言,我将满足于以下主张:尊重人的生命、人身安全和个人自由。相关的问题是,能否从理性上——即令人信服地——证明,生命、安全和自由足以被称为比所有其他事情更重要的“好事”?价值相对论者[30]素来认为,这类问题无法回答。然而,他们的胜利未免来得太容易,因为他们一般总是要求我们(别人)去证明用“自由是最好的”这种形式表述出来的命题。但我们为何要这样做呢?我认为,恰当而又充分的问题是,是不是“自由是更好的”?换句话说,我们无需对付以绝对的形式表述的命题,只需对付以比较的形式表述的命题。再者,我们也要保持警惕,不可以要求普天下之人以伦理学——实际上是西方伦理学——那种高度抽象和复杂的方式去理解“价值”。

既然这样,那么能否用理性的、可验证的方式证明,尊重人的生命、人身安全和个人自由是(1)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价值,和(2)非常可取的价值呢?第一问涉及的是事实问题,第二问则不是。我们首先要问,能否从经验上证实,我们发现世界各地的人类共同抱有某种基本的价值观,特别是上述价值取向呢?恐怕大多数观察者都会以如下证据作出否定回答:随着时空的不同,不同的人总是怀有不同的价值感受,历史既是价值观念的坟墓,又是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的仓库。但这是确凿的证据吗?它跟这里的问题有关吗?我不这样认为。

比较的问题只能针对位置适合于作出回答的背景提出。譬如问某人愿意骑马还是愿意开车旅行,至少在他看到一辆车或一匹马之前,他可能无言以对,或者他的回答毫无意义。询问人们的偏好,而他们现在没有、过去也没有任何选项,也就是说,没有可以进行比较的东西,不但不得要领,而且还会完全把人引入歧途。明显的事实是,有无数的人不可能选择某物而不选择他物,因为他们看不到有什么“他物”。他们的生命完全受他们所处的人类(或非人的)环境的左右,他们被封闭于其中。因此,为了弄清楚世界各地的人是否具有某种共同的终极价值偏好,我们必须首先确定这项调查适用于哪种背景。如果这个决定性的基本条件得不到满足,那么我们显然只能发现价值的世界不是和谐,而是混乱。然而,这是一种站不住脚的欺骗性证据。不妨补充说,问题不仅是将我们的背景简化为人民(比较的术语是为他们而存在),而且要确保我们没有向他们提出超出他们理解力的问题。目前我们这个星球上的居民,用分析和抽象方法去认识世界,将“价值”作为可辨实体的人,甚至连四分之一也不到。对价值的特殊性进行有意义的理解,要以相当高超的抽象能力为前提,进一步说,要有一种把事实与价值一分为二的世界观。但很多文化并不这样做。

因此,对于经验主义问题——是否有某些价值观念受到实际的偏爱——我们只好以冷静的说明作结:我们无疑可以排除大量反证,但实际上这意味着我们并未掌握充足的确证。这样一来,对这个问题的经验主义表述必然演变为一个辩论性的场所,即演变为我们的第二个问题:有可能合乎理性地合理证明生命、安全和自由是非常可取的价值吗?人们立即会问:在什么意义上非常可取?问得好。至少是在这样的意义上:(1)人们缺少它们,所以偏爱它们;(2)它们是比我们可能追求的无论什么价值更加重要并制约着这些价值的好东西。显然,这种论证的后一部分才是关键所在,即如何为生命、安全和自由提供理由,以确保它们是作为极端重要的价值而得到珍爱。

考虑到“价值”是抽象建构,辩论性的论证(可以说)最好是通过提出以下具体问题来展开:更愿意拿不准明天是否还活着(自然死亡除外)而不是获得明天还活着的保障;更愿意蹲监狱而不是待在家里;更愿受到人身伤害不是禁止肉刑;更愿意一无所有而不是占有;或者干脆,更愿意无论什么选择都受到某个喜怒无常的全能主子的阻挠,有这样的人吗?我想,当然可以想象有这样的人。然而,姑且不论统计学上那些不可避免的例外,只有符合这样的条件,即这种人甚至无法理解上述各种选择的含义,他们的存在才是可以想象的。有人从未品尝过自由和法律的保护,终生过着动物般的生活,是无法回答这类问题的,但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当他了解了这些价值之后,仍不对它们产生向往。因此,尽管有无数人实际上不知道他们的命运可以与目前有所不同,我也很难用任何理性的方式证明,一个人会宁要死亡、肉刑、监禁和家产或收成被任意霸占,而不愿避免这些事情。

可以反驳说,我的论证不完全切题,因为它只是在维护许多选择序列中的一个。反驳的理由可以是:人们很容易指出,自由胜过不自由,但怎么能说自由胜过——比如说——平等呢?我还没有进入这种讨论,因为我将在后面详加论述。[31]然而有必要解释一下,在已经作出的陈述中,我基于两个原因没有把平等考虑在内。第一,这里所界定的自由,是与生命和安全——自由最具体的基本表现——联系在一起的。这样做是正确的,因为这里的讨论要求我们停留在“价值感受”上,就是说,按其最直接的而不是最不明确的存在方式去表述价值。如果要我来评价自由与平等如何相互联系,我将不得不从我这里所反对的抽象分析开始。第二,考虑到如果让平等进入我的论证,我必须采取这样的试验方式:给定一个世界,其中每个人都体验过自由和平等各自的特点(以及它们相互冲突的性质),并且其中每个人都体验过失去自由和平等,那么这个世界的绝大多数成员是宁愿重获或者首先重获这两种价值的哪一种?自由还是平等?能有这种试验环境也许颇为美妙,但到哪里去找呢?

因此,我的论证仍然是,假如知道如何避免错误的问题和试验,那就可以十分合理地证明——尽管只是一般性地证明——对民主的偏好也是建立在价值基础上的。政治设计和范例从根本上说具有价值论的基础,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要自我封闭于某种难以说清、难以辩护的价值选择之中。具体说来,不论是价值的非认知论,还是价值相对论,都没有要求我们为了支持民主而径直退回到沃尔海姆(R.Wollheim)的“完全怀疑论”,就是说,既然——

任何人都不可能发现什么是有益于社会的正确行为或者社会成员的真正利益所在……所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被允许在使社会仍有可能存在的范围内做他喜欢做的任何事情。能够出现这种情形的只有这样的社会:其中每个人都享有对政府的某种支配权——所以民主才受到拥护。[32]

我相信我们可以做得更好。概括一下我从一开始就表明的立场,我已经把“民主制度本身是真实的吗”这一问题同“对民主的偏好能从理性上证明是有根据的吗”这一问题作了区分。根据这一区分,我的结论是:各种政治制度向人们提出了选择的问题,这种选择是以更好还是更坏(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好与真、坏与伪之间)的比较为前提的,而价值的相对性恰恰要求对它们进行相对的(比较的)评价。因此,完全有可能证明偏好有充分根据的。政治选择确实允许某种理性的论证。而政治上的取舍——即使与价值相关——则应当保证可取性。严格说来,我们不能“证明民主”,但我认为,我们可以令人信服地说明,民主更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