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雏鸟(1)

一个人的另一个自我,往往是他对自己最欣赏的一面。在巴黎的温莎酒店,客房的镜子里映射出我最满意的形象:一个神秘又年轻英俊的飞行员,皮肤光滑、肩膀挺阔、梳妆精致。谨慎低调向来就不是我的品格,而且那个时候,我什么品格都没有。

打扮得差不多了,我拿好行李走出房间,两分钟后来到前台。

“早上好,机长。”出纳热情地招呼。从我身上制服的标志可以看出我是飞机的副驾驶,一名飞行员,而法国人就吃这一套。他们总喜欢高估每一样东西,除了女人、酒和艺术。

她把酒店账单滑向柜台,我签了字后把它滑回去,然后从夹克的内侧袋里掏出一张工资支票。“对了,你能帮我把它兑现吗?巴黎的夜生活快要把我榨干了,而我还要再待一个星期才能回家。”我装作可怜巴巴地对她笑道。

她拿起这张泛美航空公司的支票,看了下金额。“我认为我们能够兑换,机长,不过,这样大的金额必须得到经理的许可。”说着她便走进身后的办公室,不一会儿就面带微笑地走了出来,并把支票递给我,让我在背面签名。

“我猜您希望兑成美元?”她问道。没等我回答,她便点出了786.73美元的纸币和硬币。我留下两张50美元的纸币,推给她。“如果你能帮我关照一下大家的话,我将十分感激,因为我平时总是太粗心。”我笑着说道。

“当然,机长,您真是太好了,”她开心地笑起来,“祝您旅途平安,有空请多来。”

我乘出租车去奥利机场,让司机把车停在环球航空公司的入口处。我绕过大厅的环球航空公司售票处,直接把联邦航空局和泛美航空公司的证件出示给环球航空的航务员。他检查了一下名单。“好的,副驾驶员弗兰克·威廉,免费乘客,飞去罗马。有了,请把这个填一下。”他递给我那张熟悉的粉红色表格来登记免费乘客。填完相关信息后,我拿起行李,走向工作人员专用通道。刚要举起行李放到柜子上,一个检察官,留着几根胡须的干瘪老头认出了我,并挥手示意我直接通过。

我走向飞机时,一个年轻男孩走到我旁边,毫不掩饰羡慕之情,盯着我制服上锃亮的金色条杠和其他装饰。

“你是这里的飞行员?”他问,听得出他是个英国人。

“不,我只是和你一样的乘客,”我回答,“我是泛美航空的飞行员。”

“飞波音707吗?”

我摇了摇头。“曾经是,”我说,“现在飞DC-8。”我喜欢小孩子,眼前这个男孩儿让我想起几年前的自己。

就在我上飞机时,一个迷人的金发空姐迎过来,帮我把行李放进了乘务员的行李舱。

“我们这趟航班都客满了,威廉先生,”她说,“本来还有两个人要坐折合椅,你把他们挤掉了。我负责服务这个机舱,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给我牛奶就行,”我说,“你忙的话就不用管我。免费乘客不该要求太多。”

我俯身钻进机舱,驾驶员、副驾驶和随机工程师正在做起飞前的设备检查,见我进来,他们礼貌地停下手里的活儿。“你们好,我是泛美航空的弗兰克·威廉。请继续,别让我打搅到你们工作。”我说。

“我是加里·盖尔,”驾驶员伸手示意,他向另两个人点了点头,“副驾驶比尔·奥斯汀,还有杰姆·莱特,欢迎和我们一起飞行。”我和另两个飞行员握了握手,然后一屁股坐到折合椅上。他们继续工作。

二十分钟不到,我们起飞升空。盖尔将飞机升至三万英尺的高空,检查仪器设备,奥利塔台指示一切正常。随后,他从座位上站起来,随意地把我从头到脚夸奖了几句后,指了指他的座位说:“弗兰克,你不来飞一下这只鸟儿吗?我去那些买票的乘客那边兜一圈,马上回来。”

他礼貌友好的提议,总能让那些来自他竞争公司的免费乘客感到融洽。我脱下帽子放到地板上,坐进机长座位。我清楚地意识到:此时有一百四十条人命握在我手里,包括我自己的。奥斯汀是盖尔的副驾驶,他把操纵装置让给我。“交给你了,机长。”他咧嘴笑道。

我急忙把这大家伙调到自动驾驶,拼命祈祷这些机械能起作用。我可是连风筝都不会放。

我不是泛美航空的飞行员,根本就不是什么飞行员。我是个骗子,四大洲重点通缉的要犯之一。此时此刻,我正在做的事情,就是天花乱坠地唬弄一些老实人。

在二十一岁之前,我曾经是拥有超过250万美元财富的大富翁。我窃取每一分钱,然后挥霍:精致衣料、高级美食、豪华酒店、妖娆美女、高级名车,以及其他声色之物。我在欧洲各国的每一个首都都开过派对,在南美洲、南太平洋、东亚,以及非洲最惬意地区的各个著名海滩上沐浴嬉戏,寻欢作乐。

可这种生活并不轻松。虽然我并没有时时保持警觉,但还是预留了各种后路。我在住所的边门、消防通道和房顶上打造了很多逃生出口;我在五年内换掉的衣服比大多数人一辈子需要的衣服还多。我真是比奶油蜗牛还要油滑。

奇怪的是,我从未有过罪恶感。当然,我完全知道,我是一个罪犯。我被当局和新闻记者描述为:全国屈指可数的最聪明的空头支票诈骗犯、狡猾诡诈的艺术家和恶棍、一个可以拿奥斯卡金像奖的骗子。我对于行骗及装模作样有着惊人的天赋,有时甚至会被自己的表演和诡计惊到。但我从未在任何时候欺骗过自己,我时刻知道自己是小弗兰克·阿巴格内尔,是一个骗子,一个冒牌货。如果哪天我被抓住,我不会得什么奥斯卡,我只会进监狱。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我在法国的一所监狱坐过牢,在瑞典的一所监狱劳改过,并在弗吉尼亚的彼得堡洗清了我在美国犯下的所有罪名。在最后一次蹲监狱时,我自告奋勇地参加了弗吉尼亚大学的一个犯罪学兼精神病专家搞的心理评估。那个专家花了两年时间让我做各种书面或口头测验,还根据不同情况给我注射真话麻药或使用测谎仪器。

这个医生总结下来,说我的犯罪倾向极低。换句话说,我离恶棍十万八千里。纽约有个条子为了抓住我费尽心思,当他看到这个结果时嗤之以鼻。“这个专家肯定是在开玩笑,”他嘲笑道,“这个骗子诈骗了几百家银行,住过全球将近一半的酒店,并拿走了一切,除了床单;欺骗了在天上飞的每一家航空公司,还包括他们的空姐;开出的空头支票足够贴满整个五角大楼的外墙;还办起了一所该死的高等院校;在窃取两百多万美元的时候,他让二十多个国家的警察看上去就像一群傻瓜。他这叫低犯罪倾向?那他要是高犯罪倾向的话会去做什么?抢劫诺克斯堡[1]?”

这名警探拿着报告跑来和我对质。我们早已是互相熟知的对手了。“你坑了这个医生,是吗,弗兰克?”

我告诉他,我是尽最大可能地真实回答了每一个问题,最大限度地诚实完成了每一个测试。我并没有让他信服。“不,”他说,“你可以唬弄他们,但骗不过我。你坑了这个心理医生。”他摇了摇头,“弗兰克,你肯定连自己父亲都骗。”

没错,我已经干过了。父亲是我的第一个受害者,是我行骗的起点。那些容易上当受骗的人都具有一个必不可少的特征:盲目相信。父亲正是如此。我从他那里骗了3400美元,当时我才十五岁。

我出生在纽约的布朗克斯维尔,并在那里度过了人生最初的十六年。家里一共有四个孩子,我排行老三,父亲用他的名字给我命名。如果让我解释为何小小年纪就开始诈骗,我可以说这是破碎家庭的产物,因为在我十二岁时,父母就分居了。但这样做,我只是将这一切的责任都推给了我父母。

分居,以及之后的离婚,这其中受伤最多的应该是我父亲。他真心喜欢我妈。我的母亲,波莱特·阿巴格内尔,是位法裔阿尔及利亚美女。二战时期,父亲在奥兰服役时遇见了她并同她结婚,当时母亲才十五岁,而父亲二十八岁。虽然在那时,年龄上的差距并不是问题,但我总觉得这对他们之后婚姻的破裂有一定的影响。

退役后,父亲开始在纽约做生意,他在第四十大道和麦迪逊大道路口开了一家文具店,叫作格拉梅西。他的事业很成功,即便不是商业巨富,也算相当有钱了。小时候,我们住在一幢又大又豪华的房子里,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衣食无忧,应有尽有。

当父母之间有了严重的矛盾,孩子总是最后知道的。至少我是这样,我的兄弟姐妹也不会知道得比我多。我们认为母亲很乐意成为一名家庭主妇,一位母亲。在某种程度上,她是挺满意的。但父亲不仅仅是个成功的生意人,他在政治上也同样活跃。他是布朗克斯选区共和党的主力之一,也是纽约体育俱乐部的成员和前任主席,他和他的商业及政治伙伴在那里花了很多时间。

父亲同时对海钓如饥似渴。他经常飞去波多黎各、金斯敦、伯利兹,或加勒比海其他一些温泉疗养地做深海钓鱼探险。他从来不带母亲一起去,虽然他是应该带的。我母亲曾经是一名妇女解放运动成员。那个时候著名的美国女权运动先锋格洛丽亚·斯坦内姆还不知道她的媚登峰内衣是可燃的[2]。有一天,父亲在远足钓捕马林鱼回来后,发现家中空空荡荡。母亲将她的东西都打好包,连我们三个兄弟和一个妹妹一起搬到了一所空空的大房子里。我们几个孩子多少有些疑惑,但母亲非常平静地解释说,她和父亲不能再和睦相处,她要选择分居。

好吧,总之母亲已经选择了分居。父亲对母亲的行为非常震惊,并且被伤害得很深。他恳求母亲回家,发誓会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并且减少深海钓鱼的次数,他甚至提出放弃政治。

母亲只是听着,没做任何承诺。很快,事态在我看来就已逐渐明朗,她根本无意和解,但父亲却没意识到。母亲在布朗克斯的一所牙科学校注册入学,开始学习成为一名牙科技师。

父亲并没有放弃。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在我们的住处恳求、哄骗、甜言蜜语地向母亲恭维谄媚。有时他也会失去耐心。“该死!女人,你就看不见我有多爱你吗!”他咆哮道。

当然,这种情况确实会给我们带来影响,尤其是我。我爱父亲,我是和他最亲的孩子。他开始利用我来赢回母亲。“告诉她我爱她。告诉她如果我们在一起会更幸福的。告诉她如果她回家你会很开心,所有的孩子都会很开心。”

他让我将礼物转交给母亲,并教我他设计好的言辞,以击垮母亲的抵抗。

我就像是少年版的约翰·奥尔登,父亲是迈尔斯·斯坦狄什,而母亲则是普丽西拉·莫林斯[3]。我彻底失败了。母亲根本就没有上当受骗。这估计对父亲更加不利,因为母亲对于父亲利用我作为他们婚姻问题的棋子这事非常气愤。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她就和父亲离了婚。

父亲崩溃了。我也非常失望,因为我真心想要他们在一起。在这里,我为父亲辩解一句:当他爱上一个女人,他就永远爱着她。他一直都在努力争取母亲回到他身边,直到一九七四年去世。

当父母最终离婚时,我选择跟了父亲。对于我的决定,母亲的反应并不是太激烈,而我觉得父亲需要我们中的一个孩子,他不应该一个人孤苦伶仃,于是我说服了母亲。父亲对此非常感激并且十分高兴。我也从来没有后悔过当初这个决定,虽然父亲很有可能后悔了。

和父亲在一起完全是另一种生活方式。我在纽约一些最好的沙龙里待了不少时间。我发现商人们不仅享受着三巡马提尼酒的正式商务午餐,同样津津有味于粗糙便捷的早午餐和有着威士忌兑苏打的晚餐。我还很快注意到,一旦政治家碰到吧台上的波旁威士忌酒,他们就更能对国际大事侃侃而谈,并更容易从他们手中获得政府资金。

父亲在沙龙的吧台边做了很多笔生意,并进行了大量政治活动,而我就坐在旁边等他。起初,父亲喝酒的习惯让我有些担忧。虽然他不是个酒鬼,但喝起来也挺凶的,我担心他酗酒。然而,我从没见他喝醉过,尽管他不停地在喝,以至于我猜想他对酒免疫。

父亲的社交圈、朋友和各路熟人让我心驰神往。他们遍布布朗克斯所有的社会阶层:政客的走卒、警察、工会老大、业务负责人、小贩、承包商、股票经纪人、职员、出租车司机以及推销员,无所不包。有些人就像是从达蒙·鲁尼恩[4]书中活过来似的。

在和父亲混了半年之后,我学到了大量的街头智慧,并且有超过一半的才能并不是父亲想要我获得的那种教育。这是我在沙龙里偷偷学到的。

父亲有很大的政治影响力。我在逃课和邻居家的野孩子们玩的时候发现了这点。这些孩子不属于这个圈子,而且一点关系也没有。他们出生在槽糕的家庭环境里,一心想方设法引起别人的注意,哪怕只是抓逃课的训导员。或许这就是我和他们混在一起的原因,大概我也想让别人关注自己。我真心想要父母复合,我当时模糊地意识到,如果我表现得像个不良少年,那就可能会给父母一个共同的出发点,从而有机会和好。

作为一个不良少年,我表现得并不是很出色。大部分时间我感到无聊又愚蠢,不是偷糖果,就是溜进电影院。我比同伴们要成熟得多,个子也更高大。十五岁我就有六英尺高,一百七十磅,已经和成年人无异。别人看见我们逃课还以为是老师带着学生活动,或者一个大哥哥在照看小朋友。我们可能因此避免了不少麻烦。我有时就是这样觉得,也经常因为同伴们的孩子气而冲他们发火。

最让我心烦的是他们缺乏格调。很早我就知道上层阶级是被普遍称赞的。所有的过失、错误或者犯罪,一旦涉及上流社会,就会被宽容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