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简单材料的书法传播(10)

碑刻一度和中国周边汉字使用国家有关联。《碑帖鉴赏与收藏》记录的辽金时期的碑刻有正书《高丽园融国师碑》、隶书《重修至圣文宣王庙碑》,党怀英撰并书丹篆额。党怀英另书“杏坛”二字篆书石碑,立于曲阜孔庙大成殿前的甬道中央。(注:李泽奉、刘如仲主编:《碑帖鉴赏与收藏》,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90~91页。)《庄子·渔父》云:“孔子游乎缁帷之林,休坐乎杏坛之上。弟子读书,孔子弦歌鼓琴。”(注:[战国]庄子:《庄子·渔夫第三十一》,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548页。)《金史·党怀英》本传云:“怀英能属文,工篆籀,当时称为第一,学者宗之。”(注:[元]脱脱:《金史·列传第六十三·文艺上·党怀英》卷一百二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726页。)碑刻在宗教性始终是其无法脱离的元素,北京房山云居寺有不少辽金时期所刻的佛经石刻。(注:李泽奉、刘如仲主编:《碑帖鉴赏与收藏》,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90~92页。)

元代的碑刻以赵孟书者居多。其中有《敕藏御服碑》,赵世延撰,赵孟书。明代赵崡《石墨镌华》称:“此碑亦婉媚,大都如前碑(《孙公道行碑》)而稍逊其圆逸。”(注:[明]赵崡:《石墨镌华》卷六,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76页。)元代尚有其他的碑刻,如康里巎巎书《敕修曲阜宣圣庙碑》,沙门邵元撰,存山东曲阜孔庙。又如有比丘法然所书的《息庵师道行碑》,现存登封少林寺天王殿右侧,元代至正元年(1341年)少林寺僧人法容等立。(注:李泽奉、刘如仲主编:《碑帖鉴赏与收藏》,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95页。)元代是多民族交融的王朝,民族文化交往频繁,文化交流也波及书法碑刻。《碑帖鉴赏与收藏》对此有所辑录。

北京《居庸关云台六体文字石刻》,在居庸关云台券洞内。两壁刻有藏、梵、八思巴、维吾尔、汉、西夏六种文字题刻的《陀罗尼经咒》及《造塔功德记》。这六种文字刻于元至正五年(1345年)。《息庵让公禅师道行碑》,日本沙门邵元撰并书,在山东长清灵岩寺。泰不华书《王烈妇碑》,在浙江绍兴。邓文原撰并书丹《重建南镇庙碑》,在浙江山阴。虞集撰并书《平阳郡公姚天福碑》。日本沙门邵元撰并书《显教园通大禅师熙公和尚塔碑》,在河南登封少林寺。揭傒斯书《代祀记碑》,存浙江绍兴。《天一池碑》揭傒斯记并书。明拓孤本,今藏北京图书馆。《重修灵星门记碑》,赵孟贯书,在浙江鄞县,此碑书法颇似赵孟。《重刻汉桐柏淮源庙碑》。元至正四年(1134年)吴炳重书勒石于济源。……《义门王氏先茔碑》欧阳玄撰,危素书,赵期颐篆额。至正十五年(1355年)立于陕西浦城。碑为危素55岁时书。危素书法远宗晋唐,近取松雪,而结体稍促。《寿带观铭》,杨维桢撰并书。(注:李泽奉、刘如仲主编:《碑帖鉴赏与收藏》,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96页。)

明代的碑刻较多,其突出特点的名家参与度高,名家中包括书画家、文人、政治家和宗教人士。如张羽撰写、宋克书、卢熊篆额的《七姬权厝志》。归有光撰、吴承恩行楷碑刻《梦鼎堂记》。陈献章草书《浴日亭诗》石刻,沈度行书《岳阳楼记》,明陈献章书《慈元寺碑残石》残片。海瑞行草书碑刻《唐诗四首》。王鏊撰并以楷书书写的《重建泗州大圣庙门记》,文征明书、章简甫刻《两桥记》。文征明楷书并篆额的《辞金记》,董其昌撰并以行楷书书写的《重修云龙山放鹤亭记》。董其昌撰并用真书书写《通州军山新建普陀院记》。此外还有北京国子监明代进士题名碑。题名碑从永乐十四年(1416年)至崇祯十六年(1643年),共77通。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的碑刻陈列区存有明代李东阳的《李东阳草书》碑刻以及文征明、董其昌等人的碑刻。江苏江阴徐霞客宗祠晴山堂旧址存有徐霞客晚年嵌砌在砖墙上的元、明时期的诗文石刻,共76块,集中了明朝如文征明等众多名人的手笔。参见(注:李泽奉、刘如仲主编:《碑帖鉴赏与收藏》,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98~102页。)

从三国时期至明代的石刻演变可知,中国人对文字的恒久性留存一直有一种近乎虔敬的情怀。原始石材与汉字寓意以及汉字构图的高度融合,组成了中国人精神生活中最为隐秘和安静地带的一种宗教性的元素。

三、清代碑学复兴的本性是追寻雄强风格的自然化属性

清代碑学兴起,书学呈中兴之势,书法名家众多,碑刻数量甚多,李泽奉、刘如仲主编《碑帖鉴赏与收藏》对此有所记述。清代的碑刻和明代相似,除名家参与度高外,清碑的少数民族的特色鲜明。重要碑刻如下:

陈大受撰写、程廷祚行书并篆额的《重修鲁公放生池庵碑记》。传为明海瑞草书石刻的《致豫所吕老先生书》,王文治行书《重修甘泉县城隍庙记》,黎简撰并书、黄丹书篆额、曾绍光石刻的《重建元君古庙碑记》,翁方纲楷书《石钟山记》,阮元隶书《大禹陵庙碑》,何绍基楷书并篆额《襟江书院记》,郑板桥撰并以楷书书写的《新修城隍庙碑记》,郑板桥行书石刻《板桥润格》,曾国藩撰文、张裕钊楷书《重修金山江天寺记》,张裕钊书《贺锡瑛夫妇双寿序》、《书镜铭》等石刻。《东平公社碑》则述三元里人抗英斗争故事。张謇撰并以行书书写的《美人石记》。另外有几处书学和史学价值兼具的《太平天国渡船规约碑》、《耕识图石刻》、《秋瑾墓表》等。参见(注:李泽奉、刘如仲主编:《碑帖鉴赏与收藏》,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102~105页。)

清中叶以前,国力强大,文化繁盛,国家的文治武功亦在碑刻中有所体现。武功类碑刻有《清平定朔漠告成太学碑》、《平定青海告成太学碑》、《御制平定金川告成太学碑》、《御制平定准噶尔告成太学碑》。

文治类碑刻主要体现在兴办教育与政治寓意方面。主要碑刻有《御制平定回部告成太学碑》、《御制平定两金川告成太学碑》、《御制平定台湾告成热河文庙碑》、《西藏功垂百代石刻》。乾隆皇帝亲撰碑文,于敏中奉敕书《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碑》,记述了土尔扈特部重返祖国的经历以及清政府对土尔扈特部族的安置情况。参见(注:李泽奉、刘如仲主编:《碑帖鉴赏与收藏》,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105~106页。)

迄今为止,中国各地仍旧保存有大量的以石材为载体的书迹。仅以山东省为例,泰山、崂山存有大量摩崖石刻,曲阜保存历代碑刻甚多,三者已构成较为完整的碑刻体系,其中曲阜的石刻主要凸显孔子故里的儒学初始地的石刻书法的制作与传承地位。

山东境内的崂山石刻也较为典型。明清以来,崂山地区的宫观寺院碑碣开始兴盛,散落于整个山区。“崂山自古多庙宇,历代重修,皆有碑碣存世。此外,尚有墓碑与记事之碑。抗日战争前,袁榕叟和唐廷章曾入崂山访碑,共得庙宇碑记40余处,现已不存。嗣后,庙宇倾圮,碑石残破,许多碑文亦随之湮没。”(注: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青岛市志·崂山志》,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年,第712页。)青岛市政协等单位所编著的《海上名山第一——崂山》认为:“30年代袁榕叟、唐廷章入山集录崂山石刻、碑记242处,拓片200余帧,拟编入《胶澳志》,未果。”(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海上名山第一——崂山》,青岛:青岛出版社,1992年,第129页。)新时期以来,崂山石刻恢复新石刻传统。“青岛市委于1979年成立了崂山风景点领导小组,进山勘察修复并镌勒石刻,共四年之久。初步查得摩崖石刻121处,新增石刻106处。1989年以来,青岛崂山风景区管委会,又开辟觅天洞等景点,石刻又有所增加。”(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海上名山第一——崂山》,青岛:青岛出版社,1992年,第129页。)曲阜石刻为山东境内官方石刻的代表。金代诗人、书法家党怀英《谒圣林》云:“鲁国遗踪堕渺茫,独余林庙压城荒。梅梁分曙霞栖影,松牖回春月驻光。老桧曾沾周雨露,断碑犹是汉文章。不须更问传家久,泰岱参天汶泗长。”(注:[金]党怀英:《谒圣林》,引自杜建春编:《济宁历代诗选》,上册,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136页。)从书写艺术的角度看,石刻书法是一种复合性的文化类型,但是,其艺术属性仍旧不可小觑。

碑刻的传播材质为石料,其艺术的主体构成为石材,用石头制造出的艺术品和生活用品的关系始终和人的社会生活交织在一起。姚鹤鸣认为:“从历史上看,新石器时代人类开始有意识地注重石器外部加工,将石面磨光,造型几何化,甚至刻上装饰线条,从而形成了人类自觉创造的最早的美的产品。标志着人类审美意识的真正觉醒,是人类的美的创造的真正开端。”(注:姚鹤鸣:《传播美学导论》,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第48页。)石头在实用性和艺术性方面都为人类生活创造出几乎无限的可能性。西方文化学家认为:“洞穴画家时常利用洞穴表面的自然隆起和凹痕成功地创造出惊人的三维效果。”(注:[美]菲利普·李·拉尔夫,罗伯特·E.勒纳,斯坦迪什·米查姆等:《世界文明史》,赵丰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0页。)一些认可书法具有独立的艺术价值的中国学者也认为:“碑刻这一传播媒介之所以能将认知信息与审美信息完美地结合,应该说是受到了岩画的启迪与沾溉。”(注:李慧、李莉:《传播美学视野下的碑刻媒介》,《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75页。)很显然,这是从现代艺术的角度来看待石刻书法的,然而,书法仅仅是一种汉字的书写方法,并一直有表音达意的实用功能,这便使其在很长一段时间都难以获得独立的审美性。

石刻是中国书法的独特载体。清人叶昌炽《语石》在举出了石刻书法可视的四种功能后仍对石刻书的规制、类别、形状作出了描述:“此外石刻,为碣,为表,为志,为莂,为石阕,为浮屠,为幢,为柱,为摩崖,为造象,为井榄,为柱础;其制,为方,为圆,或横而广,或直而修,或斛棱,或荦确,皆非碑也。”(注:[清]叶昌炽撰:《语石校注》卷三,韩锐校注,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5年,第316页。)这些石刻都在材料学、制度学和美学的层面上对汉字书法的传播的影响甚巨。刘心明认为:“自殷商时代算起,到清代末年为止,我国古代石刻文献的制作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在这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先民们所制作的各种形制的石刻文献,仅就现存者而言,最保守的估计也在5万种以上。”刘心明:《论历史文献中的石刻文献》,《理论学刊》,2006年,第3期,第88页。)某种意义上说,石刻和纸张对汉字书法的传播具有等量的价值,甚至有人认为石刻的综合性功能超过了纸张。“在古代的信息传播载体中,唯一可以和碑刻媒介比肩的就是书籍,但书籍传递的认知信息依然存在保真度不高、容易被篡改、不易长久保存,传递的审美信息趋于平面化等缺点。所以,相比之下,碑刻是古代传播载体中将认知信息与审美信息完美结合的最佳媒介。”(注:李慧、李莉:《传播美学视野下的碑刻媒介》,《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第78页。)石刻书法以其具有易于保存的特性,为中国书法的留存和传播发挥了巨大作用。

中国古代许多书法家都参与过碑刻事宜,石刻也造就了诸多的写碑能手,他们已成为传播书法的另类主体。碑刻一直具有传统意义上的树碑立传的价值,为文化惯性所限定,碑刻活动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存在。但是,由于社会和文化形态的转换,现代碑刻已经很少具有强烈的政治功能和非凡的艺术创造价值了。“碑由先秦时期为实用而竖立的‘宫中之碑’、‘庙中之碑’和‘墓所之碑’,到汉代真正意义上的、由人工打制成形的‘碑’,其在自身发展变化中不断强化了认知信息与审美信息的结合。”(注:李慧、李莉:《传播美学视野下的碑刻媒介》,《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第77页。)现代碑刻仅仅是一种古典化的文化符号在当下语境中的的惯性延续而已,其文化学的价值正面临着现代性的严酷考验。

小结

一般认为,甲骨文是中国最早的文字,张光远认为商代的金文是正体字,而甲骨文为简体字。(注:张光远:《商代金文为正体字甲骨文为简体字说》,《中国书法》,2009年,第9期,第48~50页。)侯开嘉则认为:“竹简应是最早书写汉字的主要材料”。(注:侯开嘉:《中国书法史新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页。)无论从什么角度看,书法都是一种复合型的文化品类,其中涉及文字学、版本学、艺术学、工艺学和材料学。中国书法始终和自然界、宗教界以及工艺界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书法从商代的占卜刻写,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实用性书写阶段,再到东汉以后的手工书写的艺术性阶段,复从各种手工复制传播时代过度到印刷时代的超大量传播阶段,汉字书法一直在宗教性、实用性、工艺性和艺术性之间维系着一种平衡关系,这也成为中国书法的独特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