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历史者,为一种社会科学,为世故人情之较深切之常识也。研究之目的,不外打通眼前之人情世故而已。然事由直接经验,恒不能顾及全部,见其大者,必当知其小而推其大,通大小之事而为一。
研究历史之目的
“现在不能说明现在。”
历史者,所以求知社会之所以然,必注重于文化。不可偏重一二端。
“现在不能说明现在。”常称于今世之史学上。夫历史者,为一种社会科学,为世故人情之较深切之常识也。研究之目的,不外打通眼前之人情世故而已。然事由直接经验,恒不能顾及全部,见其大者,必当知其小而推其大,通大小之事而为一。人多信任故知,鲜任新交,苟不得已,亦必探求新交之履历。此何故者?盖现在所以为如此之人,非偶然之事,亦非起自现在。其深受过去种种之影响,而为已往历史所规定矣。固不能以现在说明之。任故知,求新交之履历,不外知其过去而已。社会亦如是,研究历史,即研究过去社会之事实,所以求知现社会之所以然,通眼前之人情世故。此则所以研究之理由也。
何谓文化
文化之定义,研究史学与社会学者,各有不同,大别之可分为二:(1)视文化之范围过狭。仅以学术、文学、美术、宗教等为文化。若文化人、文化事业等名词,颇通行于社会,成文化之通俗意义。实则不然。盖社会之种种,不在狭义文化中者颇多。仅注意学术等一方面,即不能将社会作为整个的研究。(2)视文化之范围过广。凡一切人为之事,概谓之文化现象。其意即谓有意的。然有意之事,不仅人为,一切生物之所为,亦莫不有意。既不闻有动物文化等语,则凡属有意之举动,亦不能谓之文化现象。今依据相当之理由,折中言之,而得以下之文化定义。
人的特色,使用工具,故不待机体的进化。其所以能使用工具,由于:(1)手足分工。(2)手之拇指与余指相对。又人之脑特别发达,能构成概念。人之发音器官发达,能造成繁之语言——其扩大者为文字。故人不但能改变自己以适应于环境,且能改变环境使适应于自己,是谓控制环境。又人系一种社群动物(对家庭动物而言),凡事皆以群力为之。——此为人与猿极重要的区别,几与四手及手足之区别相等,因猿之群居本能,比之于人,殊不足数。
文化者,人有特殊之禀赋,能制造使用工具,有良好之交通工具(语言)所造成之控制环境之共业(见商务本《文化进化论》)。因而人之行为纯粹从机体来看,不在文化范围之内。但人之行为之殆全部机体都只供给能力,其以何形式而出现,几全视乎其文化。故文化之范围极广。
前人以为天下之事,一动一静,故社会亦一治一乱,为不易之真理。实则其过重视机体,而混超机体与纯机体为一。盖整个社会可以此动而彼静,一治一乱,仅能谓之社会之病态。
中国文化之起源
世界各民族之分歧,由于文化之相异,而生活之不同。世界之民族,能自言其缘起者,率由开化较早之邻族为之记述。吾国开化极早,无可借镜。而民族缘起,必在有史以前,既不可能求之故书,仅能求之于考古发掘。故近二十年来之说,可资采取,前此则无甚价值。
民国十二三(1923~1924)年,河北房山县周口店发见古人遗迹,考古学家名其人为“北京人”。推究其年代,约距今四十万年。此只能证明中国地方,有甚古之居人,不能言其与中国民族有何关系。民国十年(1921),辽宁锦西县沙锅屯,河南渑池县仰韶村,十二三年,甘肃(西南部)青海(东部),发见古人遗迹。专家言其人之骨骼,与今华北人同(同种族)。此种遗迹中,有彩色陶器,与亚洲西南部、欧俄、意大利北部相似。
民国十九年(1930),山东历城县城子崖,廿年,滕县、日照县,浙江杭县等地发见之古迹中,有黑色陶器。此为沿海江、河下流之一种古文化。名之为“黑陶文化”,若以此为中国文化之基本,则中国文化系起于东部,江、河之下流。然若无更古之文化发见,则“黑陶文化”当为中国文化之起源。可以下列诸点证明之。
1.自黄河流域以北,石器时代的情形,近来略有些明白。大约漠南北各为一种。自黑龙江北部经朝鲜北部至黄河流域又为一种。此种石器,多与鬲(三足土器)并存。鬲在考古学上,为中国所独有,为鼎之前身。[前一种为渔猎遗迹,后一种为农耕遗迹,可推之与中国民族相衔接。]
2.又考古学上中国之古迹,与太平洋沿岸诸地相类者颇多。
3.在历史上。(1)中国食以植物并鱼为主。[湿热之地,植物繁茂,故多以植物为主,寒冷之地,则多以动物为主。](2)衣以麻、丝为主,而其裁制宽博。[湿热之地,衣多宽博,寒冷之地,衣多短窄。](3)宫室以木为主。[以木为架,起自巢居,以土为墙,起自穴居。](4)货币以贝为主。[用金后最著者钱,钱有孔,犹仿贝制。](5)宗教上敬畏龙蛇。[龙蛇皆水属]皆足见其文化起于东南湿热之地。(6)人所聚处曰州。
如前所述,中国文化起于东南江、河下流沿海之地,似无疑义。[愈古之民族,其受地理之影响也愈甚。是以古代开化早前之民族,必沿海,旁大河,土地肥沃,温湿之地。]惟近来作此主张者,不能分别中国人与马来人(古之越人,越亦作粤),亦是一病。
1.在文化上,古代中南北分为三派。[古代文化,多就地理之纬度而不同。]而处置头发之方法,恰为其表征。即北族辫发(亦作编发),南族断发,[亦作祝发,断、祝音近,古通。又作披发、被发,披、被,皆为囗之假借,囗,假发也,有离字之义。]中原冠带。此俗古人执之甚固。盖由来已久。[《论语·宪问》,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左传》,哀公十五年,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结缨而死。皆可见吾国古代视冠带之事甚重。盖一种风俗,传之既久,则常带有神秘性矣。]
2.又越族之文身(包雕题言之。雕题,即脸上刺文),[越族特异之俗有二:一曰断发文身,二曰食人。征诸后世史乘,地理学家所谓亚洲大陆之真缘边者,无不皆然。而在古代,我国沿海之地亦如是。中国古谓文身之故,即因入海可避鱼害。清阎若璩笔记载,广东省城孙禄文身事,即谓因下海取珠故。则古说亦为可信。]入中国则为黥刑。盖初以异族俘虏为奴隶,后乃施诸本族之罪人。[古不知劳力之可贵,故得俘虏即杀之,而本族之有罪者,则以逐出本族为最酷之刑。以古依族为生,逐出后他族又不容之,不啻置之死地矣。及悉劳力之可贵,则获俘虏以为奴,而本族之罪人,亦以为奴隶,而侪诸异族,乃亦黥其额以为识。五刑之黥,本与文身为一事,即起于此也。]此二者,可证中国与马来,决非同族也。
3.又马来之族,最重铜鼓,吾族则无此物。中国民族,就古史观之,似起于今山东。古书说九州,每州皆方千里(1000平方),略与《禹贡》之州相当。《禹贡》之九州,约当今江、河二流域之地。但此系一说。[前人以此九州,即为尧、舜、禹时之土地。实则不然,经近人证明,《禹贡》所述,盖战国时学者以意区分,最早亦仅在春秋时。]《淮南子·地形训》言:“九州之大,纯方千里。”(纯即边,谓以横直线相乘)[纯,深衣之边。引申之凡边皆曰纯。]则合九州,只与《禹贡》一州相当。蒙文通说(见所作《古史甄微》),其正北之济,即在齐地。而《尔雅·释地》言中有岱岳,则泰山为古中国之中心,其说是也。然则古九州,大略不过今山东之地耳。
《说文·川部》:“州,水中可居者。昔尧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土,故曰九州。”此为州之古义。古“州”“洲”一字,亦即后世之“岛”字。[州,古音雕,一字二训,乃别造“洲”字,以洲水中可居者。至“岛”字更属后起。《书·禹贡》“岛”字,伪孔安国传谓读为“岛”字。伪孔安国传为晋人作。则州、洲之转今音。“岛”字之造,为水中可居者,后“州”字之训,兼为陆地所居之区域。古音之废,约当晋时也。]中国民族古盖湖居,[泽居]岛为人之所聚,故由水中可居之义,引申为人所聚之义,后乃分造“洲”“州”两字耳。
此边线之东南西北四点,《尔雅》谓之四极,再加四隅四点,《淮南》谓之八极。
历史年代
石器时代,大体无文字。铜器时代,则为文字萌芽之期。故石器、铜器时代,大体与历史及史前史时代相当。
中国历史上确实之纪年,为共和元年,在公元前841年。[民国纪元前2752年。韩非《说难》曰:“《记》曰:周宣王以来,亡国数十,其臣弑君而取国者众矣。”宣王元年,后于共和纪元14年。《史记·三代世表》曰:“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日月,盖其详哉。至于序《尚书》,则略,无年月;或颇有,然多阙,不可具。故疑则传疑,盖其慎也。”《春秋》记始鲁隐公元年,实周平王四十九年,其后于共和元年119年。足征古史纪年,起于西周末造,史公之作,自有所本也。]
自此以前,只有零碎的材料。如《书经》记某年之某月某日为某甲子;及朔、望、生魄、死魄。《春秋》记晦、朔、日食。《诗》言“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之类。后人据之,用历法逆推。[谓之“长历”。然昔人从事于此者,其术多未甚精;古历法亦多疏舛;史籍记载,及经传钞,又皆有讹误。故其所推,未可尽据。然因据事实,故各家所推年数,亦多相差无几。]大抵上溯至尧为止。[因实多本之《书》,而《书》以尧为始也。](更上于此者,如《汉书·律历志》所载之张寿王等,不知其所据)最普通者有二:(1)汉刘歆所推,见《汉书·律历志》。尧元年在公元前2144年。[刘歆作《世经》,推校前世年岁,唐七十,虞五十,夏四百三十二,殷六百二十九,周八百六十七。](2)宋邵雍所推,见其所著之《皇极经世书》。尧元年在公元前2357年。[为甲辰,民国纪元前4268年。]
近代考古学上所发掘。据安特生所假定,仰韶一系之文化,约自公元前3500至1700年,正在中国有史时代与先史时代之间也。
古书所言古史年代,多不足据。然亦非信口开河。以予所研究,则古人好举成数。而其成数,可举至百位。[此在今人,亦有此习,特至十而已。]凡在位较久之君主,大率假定其年代为百年。如尧七十二使舜摄政,其时舜年三十,摄政二十八年而尧死,时舜年五十八。服丧三年,舜年六十一,明年即帝位。三十九年而死,则年正百岁。是其一例。[盖先臆定其年为百岁,然后以其事分隶之年。]尚有一种说得庞大无伦,则系根据历法,而其所根据之历法又有二:(1)刘歆之《三统历》,以十九年为一章,[以一章内置七闰。]四章(76年)为一蔀。二十蔀(1520年)为一纪。三纪(4560年)为一元。六百十三元,为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二百八十年。此《诗疏》引纬书言文王受命以前之年岁也。(2)为王莽《三万六千岁历》(36000)81=3276000年。《路史·余论》引《春秋纬》言春秋末年以前年数如此。纬书所言年代,皆以此二者为本。[又“历元”者,历法之元始也。《后汉书·律历志》:“建历之本,必先立元,元正然后定日法。”大抵上推日月五星至适宜之时,定此日为历元。凡一种历法,必自有其元也。]
三皇五帝事迹
古代公众事业,必附会于一个人。古代的所谓政治,是包括一切的。故古代一切事业,悉归诸部落酋长,此即后人所谓古帝王。古帝王的系统,为三皇五帝之王。此纯系后人所编制。古代一部族中,有最高主权者谓之君。为许多君所归往者谓之王(王者,往也)[盖古之民,或氏族而居(自谓有血统关系者),或部落而处(居地相近而联合者。至不辨其为氏族与部落,则名之曰部族,《辽史》有《部族志》),酋长主之,即所谓君,文化较低时,各自为政,迨稍进步,彼此之间,皆不能无关系,有关系,则必推有才德者主其各部族间之事,又或一部族人口独多,财力独裕,兵力独强,他部族或当空无之时,资其救恤;或有大役之际,听其指挥;又或为其所慑,其强者且可涉及其内政,于是诸部族率听命于一部族,此部族之长,即所谓王也。故同时各地,皆可有王,实力衰,则复降为君。]古语“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见《孟子·万章上》]此乃一种理想。事实上系许多王同时并列,各不相涉。(大者如春秋时吴、楚皆称王,小者如战国时越为楚所破。《史记》言句践之后。或为王,或为君,服于楚。[见《越世家》])春秋时北方大而文明之国较多,最强大之齐、晋不敢称王,只争做诸侯之长,是之谓霸。[霸,原当作伯,伯,长也。盖是时北方之周王,既无实权,复受传统观念,虽诸侯强大,不遽废之。遂别争霸。]战国时,七国皆称王,[七雄地小者与王畿侔,大者则又过之,实即春秋前之王,故各国后皆称王。]其时又感觉诸王之上须有一个为诸王所听命者,无以名之,乃借天神之名而称之为帝。但帝迄未能成。[齐、秦尝并称东、西帝,旋去之。秦围邯郸时,魏使客将军辛垣衍欲令赵尊秦为帝,亦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