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知行合经世致用的从政宝典(3)

在王阳明的为官之路上,其实他一直都是在这种无意识的情况之下实践着他“知行合一”的学说,直到遭到刘瑾的迫害,被贬至贵州龙场之后,王阳明才正式提出了“知行合一”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对于王阳明日后的仕途,可以说起着标杆性的作用,贵州龙场也成了王阳明仕途上的一座分水岭。

走出贵州龙场的王阳明,在吉安府庐陵县知县的任上,再一次用实践润色着他的为官之道。因为吉安府自古文人辈出,有着很深的文化底蕴,所以当地百姓但凡有个争执不下的事便会一同来到衙门,让当地的父母官来评理,久而久之,这竟然成了当地的一种风俗,只要是双方有了纠纷,即便是聊天时拌起了嘴,也要到衙门去说理,这就在无形之中给当地衙门增添了许多麻烦。官府曾以发布告和抓去做劳役等办法对当地居民施以责罚,结果不但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反而险些酿出一起祸端。从那以后,官府便制定了一条条的收税科目,想以沉重的税收压力来压垮这些刁民。可是谁也没有想到,那些刁民不但没有收敛,反倒更加猖獗了。如此一来,吉安府在众多官员眼里就成了一块烫手的山竽。王阳明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出任庐陵知县的,但所有这些并难不倒他。在了解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后,王阳明很快拿出了当年给皇上上疏参奏刘瑾时的聪明才智,采用软硬兼施的方法,贴出了一份告示,一方面提出了很多的惠民政策,一方面又提出了整治人们恶意诉讼的办法。与此同时,王阳明的学生冀元亨也联合了当地一些文人学子,讲起王阳明的心学。

王阳明和他的弟子们一面以自己的“学问”来拉拢当地小有名气的读书人,然后再让这些读书人去感化他们周围的百姓,一面又以政策上的奖励来促使当地百姓安心生活。在这种多管齐下的治理之下,王阳明又找到了吉安府的知府。这位知府对王阳明的事情略有耳闻,当时敢于和刘瑾对着干的官员大多数没有得到好下场,而王阳明可以说是一个例外。于是,王阳明为减轻当地农民负担而提出的废除一些苛捐杂税的建议很快被这位知府呈送到了江西布政使那里。本来,王阳明是打算去面见这位江西布政使说明详情的。不料,这位布政使大人在看了王阳明的《庐陵县为乞蠲免以苏民困事》的建议后,当下就批准了。因为这位布政使为官多年,他深知官场的游戏规则,王阳明虽说是受到了刘瑾的打压,但如今刘瑾还没下台,王阳明就翻身做了个小小知县,这些都不是凭空就能够得来的。再看看王阳明的这份建议书,其理由之充分、言辞之恳切,若是此时不准,他日王阳明翻过身后一纸上疏将自己参到了金銮殿上,岂是闹着玩的?在这位布政使的顺水人情之下,庐陵县的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观。江西布政使又以庐陵县为榜样,让王阳明在整个吉安府推广经验。在王阳明的影响与带动下,吉安府这种民扰官的现象很快便得到了根治。

在官场上,王阳明其实并没有多少做官的“学问”,他之所以能够对官场上的那些游戏规则了然于胸,主要还是得益于他对心学的研究。因为王阳明的主张是“心即是理”,所以从良知的角度出发,当他心里明白了做官的道理之后,自然而然就会用自己的实践去履行了。这也正是王阳明针对朱熹的“先知后行”理念所提出的“知行合一”理念的具体表现。作为这一理论的倡导者,王阳明并不是像那些空谈家一样,只是谈谈,而是通过自身的不断实践来检验和润色着他心中悟到的“理”。可以说,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官场上,王阳明本身就是“知行合一”的一个典范。

5.担当,是为官者不可或缺的“良知”

古代的男性身上往往都有着很强的责任感,无论是在家庭还是社会上,这种责任感都成就了他们的个人魅力。而这种责任感表现在为官者身上,比较突出的就像唐朝的狄仁杰和宋朝的包拯,这些人不畏权贵一心为百姓谋福利的事迹让他们在历史上写下了自己光辉的一笔,他们身上这种一心为民的思想主张,其实就是一种为官的责任。与家庭责任相比,这种一心为民的责任之心,可以说是一种大的担当,而支撑他们如此做的,只有两个字,那就是“良知”。其实,“良知”也是王阳明心学的主张,是他提出“知行合一”理论的根基。“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也就是说,“知行合一”就是“致良知”。

一个有担当的人表现在家庭和社会上,就是一个有良知讲道义的人,而表现在官场上,就是一个如狄仁杰和包拯一样流芳百世的清官。与这些历史上的人物相比,王阳明同样是一个敢于担当的人,但他的这种担当方式与其他人有着截然不同的地方。比如狄仁杰和包拯,面对权贵他们表现得过于耿直,而王阳明则更讲求策略。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与王阳明对兵法的钻研有关,以至于表露出来后,常常会给人一种诡异的感觉。其中最为典型的事例就是明武宗正德元年,当时朝廷上下均对刘瑾谈虎色变、不敢上言,而王阳明居然冒着“朝中大臣之大不韪”,以兵部主事的一个卑微小吏身份向皇帝上了一道《乞宥言官去权奸以章圣德疏》的奏折,其言辞表面委婉但内中却暗藏着对刘瑾等弄权宦官的杀机,堪称天下奇文。虽然刘瑾一眼就看穿了这奏折里的本意,弹劾没能成功,但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王阳明身上那种敢于担当的精神。因为宦官当道,受伤害的只有百姓,而作为官员更是难免遭到迫害,像戴铣等数十人的遭遇便是很好的证明。作为一个卑微小吏,王阳明敢于只身站出来,就足以看出他为官的责任与良知。但作为对兵法有着很深造诣的王阳明,他还是采取了一个军事策略,所以在当时,很多朝中大臣都说王阳明这个人不实在,用刘瑾的话讲就是“阴险狡猾”。然而在刘瑾心里,他还是很佩服王阳明的,因为这种阴险狡猾是需要智慧的。

这一次失败的上疏,虽然给王阳明带来的几乎是杀身之祸,但王阳明“致良知”的这种担当不仅没有被磨灭,反而随着他仕途的一步步转折和升迁变得越来越宽广。在庐陵做知县时,王阳明之所以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扭转当地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由来已久的“民扰官”现象,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这种为官者的“担当”在起作用。比如他那份《庐陵县为乞蠲免以苏民困事》的建议书,其中所列申请官府予以取缔的条款,均从百姓的角度出发,考虑的并不是官府会因此而减轻因民扰官所带来的麻烦,而是当地百姓如何能够安定地生活。这就是当时身为一个小知县的王阳明心里时刻担当的责任,而有了这种担当,百姓得到了切身的实惠,自然就会拥护官府的每一项决策。所以从策略上讲,这是一种双赢的选择,百姓会因此而受益,执政的官员也会因此而为自己赢得口碑。

在庐陵任知县时,王阳明仅仅做了不到一年的时间,结果在正德六年进京朝觐皇上时,在湛若水等人的帮助下被任命为了南京刑部的四川司主事。可是,当吏部看到王阳明的履历后立刻就把他拦住了,于是他就留在京城做了吏部的验封司主事。在验封司和后来的文选司任上,王阳明敢于担当的性格一直得到了吏部尚书的肯定,这也为他日后的进一步升迁埋下了伏笔。

王阳明的这种一心为民的担当精神在后来平定南方起义时,更为突出地得到了显现。其实,早在王阳明在南京任上得到了当时兵部尚书王琼举荐的南赣巡抚的任命后,心里就开始盘算着入赣的事了,因他在庐陵待过,对南赣一带的情况早就有所耳闻,所以所谓的农民起义其实多数都是当年刘瑾和他的余党搜刮民财时留下的祸根,这才造成了官逼民反的事情。身在南京的王阳明想到这些后,他并没有即刻去上任,而是向吏部递交了一份辞呈。吏部的官员再一次领略到了王阳明文字的魅力,但欣赏归欣赏,王琼这一关王阳明就过不了。当时,王阳明依然想接着写辞呈,结果他的弟子徐爱阻止了他。王阳明只得作罢,其实他之所以递交辞呈不过是想向朝廷多要些权力,用以节制那些地方官员,因为他知道南赣地区百姓生活的实际情况。

在江西和福建平定叛乱的过程中,事实果然被王阳明猜中,这些地区本来就是山区,不遇天灾时尚难吃饱肚子,何况经常出现涝灾,再加上官府层层的税收,百姓可谓是苦不堪言。无奈之下,这些百姓只得纠集在一起落草为寇。面对这一实情,王阳明对这些山匪充满了同情之心,在平叛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他都尽量避免了正面的冲突,还对这些山匪展开了心理战术,以规劝、教化的手段让他们主动放弃聚集的匪窝,只要回家安心过日子,官府就不再追究他们做土匪时所做的一切,只对那些犯罪行为确实严重的匪首予以严厉的惩治。这就是他后来向朝廷提出的《量刑法》的前身。

可以说,《量刑法》的提出,是王阳明在因地制宜战略方针之下“致良知”的最直接的体现。在朝廷还没有赋予他这种权力的情况之下,他就首先在南赣地区进行了试行,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王阳明对他的“知行合一”理念的大胆实践,同时也表现了王阳明作为一位朝廷官员对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那种勇于担当的责任感。

当南赣的战斗终于以詹师富的被擒而宣告结束之后,王阳明也终于为他身上的这种“担当”的勇气攒足了筹码。这时,一向以“诡异”用兵而著称的王阳明没有再去行他兵法上的“诡道”,而是直接给朝廷写了一份奏折。在奏折中他没有向朝廷表明自己的功劳,也没有再提什么辞官的事情,而是直接讲起了南赣地区的实际情况。王阳明简单地谈了谈自己继续平叛的方针与策略,然后便向皇帝申请予以他大权。南方多年的叛乱早已搞得满朝上下人心惶惶,王阳明的捷报对朝廷而言如久旱逢甘露一般,再加上兵部尚书王琼的支持,王阳明这种伸手要权的做法竟然得到了内阁首辅杨廷和的赞同。

王阳明心中的“担当”有了“便宜行事”的权力支撑后,他很快就把自己正在“暗箱操作”的“知与行”公开化了,其以群众为基础的伍、队、哨、营、阵、军的防贼编制的设立,对后世的曾国藩、袁世凯等人在治军上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在对广东匪首高仲仁进行围剿时,王阳明干脆直接将其《量刑法》的规定写成篇章,对他们进行游说,攻心之术也再次得到了验证。而王阳明也确实遵守约定,在平定土匪的同时,用手中“便宜行事”的权力减免了南赣四省很多不合理的税收项目,以百姓休养生息为目的,制定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在这种政策的感召之下,很多由于被逼无奈而加入匪帮的老百姓都主动回到家中,不到两年的时间,王阳明就成功地平定了困扰朝廷多年的南方叛乱。王阳明这种敢于为民担当之举,不仅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爱戴,同时也带来了国家的安定,这让明世宗朱厚熜大悦,很快便将王阳明提升为了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在“致良知”思想的支持下,王阳明在他的仕途上,虽然很多行为都表现得十分诡异,但他之所以做出这些行为,却并非只是源于为官者的狡猾,而是时时处处都从大局出发,以百姓为根的“担当”之举。事实也进一步证明,王阳明这种借兵法之道行为官之事的做法,不但恩泽于百姓,同时也让他的仕途越走越宽,成为很多后进官员所借鉴的从政宝典,比如与王阳明擦身而过的海瑞、张居正等人,他们不仅继承了王阳明的心学思想,而且都在用自己的一生实践着“知行合一”的为官之道。

6.为官之道,唯求其是

在做事的方法上,王阳明十分注重策略性,往往给人以油滑的感觉。但在做官上,他却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老实人”。因为“致良知”可以说是他一生的心血所凝聚,也是他一生不为做官只求成圣的高度体现,也正是在这种为人为官的“致良知”思想的指导之下,王阳明在他的为官之路上,时时刻刻都践行着“知行合一”这四个字,就像当年他在“格竹”失败后所参悟到的道理一样,与其去“格”一事一物的“理”,不如去求“心”。因为王阳明认为,只要在心里想明白了道理,就没有必要非去“格”一事一物的理了。那么,在王阳明的心里,究竟什么才是他为官之道上的“理”呢?其实,答案只有四个字——“唯求其是”。

无论是在求学方面,还是在做官方面,王阳明始终都是以这种“唯求其是”的精神努力探索着,这种求是精神不仅是他追求真理的动力,也是他实践自己“知行合一”理论的唯一准则。在王阳明还没有踏入仕途之前,他“格竹”的过程其实就是这种“唯求其是”的表现,包括早年他遍寻朱熹遗书而研读的事情,也是他为学而求其是的一种表现,到后来他做了官,更是时时刻刻都可以看到体现在他身上的这种精神。比如,在工部督造王墓时他利用那些修墓工人而演练八阵图的事情,就是对兵法研究的一种大胆求索。后来到了刑部,在到江苏淮安会同地方官对一些重犯进行会审期间,王阳明这种“唯求其是”的精神再次得到了发挥,他不仅从那些看似板上钉钉的死刑犯身上审出了问题,推翻了很多冤假错案,而且还从中挖出了几名收受贿赂的贪官。这种“唯求其是”的直接结果,就是让王阳明结束这项工作后不久便得到了朝廷的重用,升了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