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节真邪第七十五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节奈何。岐伯曰。固有五节。一曰振埃。二曰发。三曰去爪。四曰撤衣。五曰解惑。
黄帝曰。夫子言五节。余未知其意。岐伯曰。振埃者。刺外。去阳病也。发者。刺腑输。去腑病也。去爪者。刺关节肢络也。撤衣者。尽刺诸阳之奇输也。解惑者。尽知调阴阳补泻有余不足相倾移也。
此章论真气游行出入于肢节皮肤经脉之间。皆当调之和平。导其通利。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受于天者。先天所生之精气。谷气者。水谷所生之营卫宗气津液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神气之所游行出入。故曰刺节。有因真气不调。有为邪气所阻。故篇名刺节真邪。赵庭霞曰。两精相搏谓之神。两精者。先天之精。后天水谷之精。是真气即是神气。分而论之。各有其名。
合而论之。总属中下二焦所生之血气也。
黄帝曰。刺节言振埃。夫子乃言刺外经。去阳病。余不知其所谓也。愿卒闻之。岐伯曰。振埃者。
阳气大逆。上满于胸中。愤肩息。大气逆上。喘喝坐伏。病恶埃烟。不得息。请言振埃。尚疾于振埃。黄帝曰。取之何如。岐伯曰。取之天容。黄帝曰。其咳上气穷胸痛者。取之奈何。岐伯曰。取之廉泉。黄帝曰。取之有数乎。岐伯曰。取天容者。无过一里。取廉泉者。血变而止。帝曰善哉。(充人切恶去声音噎音屈)此阳气逆于内。而不能充行于形身也。阳气者。阳明水谷所生之气。大气宗气也。阳气大逆。故愤肩息。大气逆上。故喘喝坐伏也。六元正纪论曰。阳明所至为埃烟。病恶埃烟。不得息。阳明之气病也。阳明者。土也。请言振发其阳明之气。疾如振发其尘埃也。天容。手太阳小肠之经。刺之以通阳气之逆。者。语塞也。其咳上气穷胸痛者。所受于天之气上逆。不得合并而充身也。故取任脉之廉泉。以通肾脏之逆气。一里者。如人行一里。其气已通。言其速也。血变者。通其血络也。
闵士先曰。手太阳心之腑也。通神气。故取手太阳之天容。
黄帝曰。刺节言发。余不得其意。夫发者。耳无所闻。目无所见。夫子乃言刺腑输。去腑病。
何输使然。愿闻其故。岐伯曰。妙乎哉问也。此刺之大约。针之极也。神明之类也。口说书卷。犹不能及也。请言发。耳尚疾于发也。黄帝曰善。愿卒闻之。岐伯曰。刺此者。必于日中。刺其听宫。
中其眸子。声闻于耳。此其输也。黄帝曰善。何谓声闻于耳。岐伯曰。刺邪以手坚按其两鼻窍。而疾偃其声。必应于针也。黄帝曰善。此所谓弗见为之而无目视。见而取之。神明相得者也。
此言神气之通于七窍也。者耳无所闻。目无所见。上窍之不通也。听宫。手太阳之经。心之腑输也。眸子耳中之珠。刺耳之听宫。尚疾于发目之。是耳窍与目窍之相通也。以手坚按其两鼻窍。
而疾偃其声。必应其耳中之针。是耳窍与鼻窍口窍之相通也。而上之七窍不通。独取手太阳以通心神之气。而七窍皆利。是神明之通于七窍也。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必于日中取之。
黄帝曰。刺节言去爪。夫子乃言刺关节肢络。愿卒闻之。岐伯曰。腰脊者。身之大关节也。肢胫者。人之管以趋翔也。茎垂者。身中之机。阴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故饮食不节。喜怒不时。津液内溢。乃下留于睾。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俯仰不便。趋翔不能。此病荣然有水。不上不下。铍石所取。形不可匿。常不得蔽。故名曰去爪。帝曰善。
此言津液随神气而渗灌于诸节者也。津液生于中焦阳明。淖泽于骨。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腰脊者。从大椎至尾。乃身之大关节也。手足肢胫之骨节。人之管以趋翔。盖津液淖泽于肢胫。则筋骨利而胫能步趋。肢能如翼之翔也。茎垂者。肾之前阴。乃宗筋之会。肾者胃之机关。主受藏津液。夫肾脏所藏之津液。从宗脉而上濡于空窍。故曰茎垂者。身中之机。阴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此言胃腑所生之津液。随神气而淖注于骨节。肾脏所藏之津液。从宗脉而上濡于空窍。如饮食不节。喜怒不时。则津液内溢。乃下流于睾囊。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俯仰不便。趋翔不能。此病荣然有水。不上不下。当用铍石取之。形谓前阴。爪者脉之余。谓形不可藏匿。常不得遮蔽。有若去其宗筋。故命曰去爪。
黄帝曰。刺节言撤衣。夫子乃言尽刺诸阳之奇输。未有常处也。愿卒闻之。岐伯曰。是阳气有余。而阴气不足。阴气不足则内热。阳气有余则外热。内热相搏。热于怀炭。外畏绵帛。近不可近身。又不可近席。腠理闭塞。则汗不出。舌焦唇槁。腊干嗌燥。饮食不让美恶。黄帝曰善。取之奈何。或之于其天府大杼三。又刺中膂以去其热。补足手太阴以出其汗。热去汗稀。疾于撤衣。黄帝曰善。
此因津液不外濡于皮毛。以致阳热盛而不可近席。不上济于心脏。以致内热盛而热如怀炭。盖阳气者。火热之气。阴气者。水阴之气也。故曰尽刺诸阳之奇输。奇输者。六腑之别络也。津液生于胃腑水谷之精。大肠主津液。小肠主液。胆者。中精之府。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是六腑之津液。从大络而外濡于皮肤分肉者也。心为阳中之太阳。太阳膀胱为水府。水火上下相济者也。水液不上滋于心。以致心火盛而热于怀炭。舌焦唇槁。腊干嗌燥。心不和。故饮食不知味也。或之于其者。
谓水谷之津液。皆藏于膀胱。水液随太阳之气。营运于肤表。或不必尽刺诸阳之奇输。取之于其天府大杼三。使膀胱所藏之津。外濡于皮毛。又恶太阳经之中膂。通津液上滋于心脏。以去其热。手太阴乃金水之生源。而外主皮毛。足太阴主脾而外主肌肉。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故当补足手太阴以出其汗。热去汗稀。疾于彻衣之去热也。
黄帝曰。刺节言解惑。夫子乃言尽知调阴阳补泻有余不足相倾移也。惑何以解之。岐伯曰。大风在身。血脉偏虚。虚者不足。实者有余。轻重不得。倾侧宛伏。不知东西。不知南北。乍上乍下。乍反乍复。颠倒无常。甚于迷惑。黄帝曰善。取之奈何。岐伯曰。泻其有余。补其不足。阴阳平复。用针若此。疾于解惑。黄帝曰善。请藏之灵兰之室。不敢妄出也。
此言阴阳不调。致神志之迷惑也。夫火为阳。水为阴。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火之精为神。
水之精为志。大风在身。则血脉偏虚。虚者不足。实者有余。主脉偏虚。则轻重倾侧矣。阴阳不调。
则神志迷惑矣。神志迷惑。是以不知东西。不知南北。而反复颠倒也。故当泻其有余。补其不足。阴阳平复。疾于解惑。夫血者神气也。心脏所主。而发原于肾。是以风伤血脉。则阴阳不调。阴阳不调。
则神志昏而甚于迷惑也。此五节论神气不调。故曰刺节。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神游最速。故曰疾于撤衣。疾于解惑。闵士先曰。以上五节。虽有气神津液之分。然总不出于下焦之肾脏膀胱。中焦之阳明胃腑。盖下焦乃所受于天之精。中焦乃后天之谷气。两者相搏而为神也。
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邪。岐伯曰。病有持痈者。有容大者。有狭小者。有热者。有寒者。是谓五邪。黄帝曰。刺五邪奈何。岐伯曰。凡刺五邪之方。不过五章。瘅热消灭。肿聚散亡。寒痹益温。小者益阳。大者必去。请道其方。
此节言真气通会于皮肤肌腠之间。而有壅滞大小寒热之病。邪者。谓不得中正之和调也。章、法也。
谓阳盛于外而为瘅热者。使之消灭。气热而为壅肿者。使之散亡。寒者致其神气以和之。真气小者益其阳。大者必使之归去。各有平调之法也。闵士先曰。始言刺节。中论真气。末言外邪。故曰刺节真邪。所谓邪病者。谓不得中和之道而为病也。若以外邪之病论之。去经义远矣。
凡刺痈邪。无迎陇。易俗移性不得脓。脆道更行。去其乡。不安处所。乃散亡。诸阴阳过壅者。
取之其输泻之。
此气滞于皮肤肌腠之间。而为肿聚也。痈者。壅也。此因气壅而肿。非痈脓者。离合真邪论曰。
天暑地热。则神水波涌而陇起。经之动脉。其至也。亦时陇起。盖言此气壅于皮肤分肉而为肿。无迎刺陇起之经脉也。俗犹习俗。性者。心之所生也。谓心所生之神气。习聚于此。当移易其流行。非痈脓。故不得脓。脆道。肌肉之理路也。聚气从脆道更行。去其所聚之乡。不使安其处。则聚气乃行散矣。诸阴阳之脉。所过于壅处者。取其输而泻之。盖皮肤分肉之气。从经输络脉而出。恐聚气之流于脉络也。此言合并充身之真气。亦营运环转之无端也。
凡刺大邪日以小。泄夺其有余。乃益虚。剽其通。针其邪。肌肉亲视之。毋有反其真。刺诸阳分肉间。
大者。谓真气容大于肌腠之间。故当使之日小。夫有饮于外。则不足于内。若泄夺其有余。乃益虚其内矣。盖言日以小者。使之复反于内。非夺其外。泄也。故剽切其真气通会之处。针其有余之气。
以通于内。亲、近也。近视其肌肉致密而小。则外内和平矣。若毋有反其真者。再刺诸阳分肉间。盖真气者。神气也。从关节而出于肌腠之外。故剽通其关节。其有未反者。再取之肌肉也。闵士先曰。
水谷所生之气。从大络而出于分肉。神气出入于关节之间。总属中焦之谷气而分走其道。赵庭霞曰。
谷气与下焦之精气相搏。而后谓之神。
朱卫公曰。毋有反其真。刺诸阳分肉间。是真气从节而出。可复从分肉理路而入。亦环转出入者也。
凡刺小邪日以大。补其不足。乃无害。视其所在迎之界。远近尽至。其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费。
刺分肉间。小者通会于肌腠之气虚小。故当使日以渐大。即追而补之。乃无害。视其气至之所在。而迎之于界。界者。节之交也。使上焦之神气。中焦之谷气。下焦之天真。远近尽至。则日以大矣。侵、渐进也。费、用也。其不得外侵而行之者。乃中焦之谷气自用。不与下焦之天真合并而充身。故当刺分肉间以通其谷气。闵士先曰。
追而济之曰补。盖追其正气之内归。小者当迎之使出。不当追之使入。曰补其不足乃无害者。言此处追而补之。则彼处溢而自出矣。谓真气之环转出入者也。朱卫公曰。此节与上节交错环转。本篇论气血之离合出入。圣人反复辩论。曲尽婆心。学人不可不深体之。
凡刺热邪越而苍。出游不归乃无病。为开辟门户。使邪得出。病乃已。
热邪者。阳气盛而留于肌腠之间。故为热也。苍苍者。天之正色也。越而苍者。使邪热发越。而天真之气色见矣。出游不归。谓神气游行于外。而不返其真。此为开辟门户。使邪得出而后病乃已。
故虽出游不归乃无病。
此盖言真气外内出入。环转无息者也。
凡刺寒邪日以除。徐往徐来。致其神。长户已闭。气不分。虚实得调。其气存也。
寒气者。所得于天之水寒。神者。火之精也。水火相感。神志合精。是为和平。故刺寒邪者。日以除其寒。徐往徐来。以致其神气。即闭其门户。使气不分。而寒热之虚实得调。其真气乃存矣。上节论开辟门户以去邪。此论门户已闭乃存正。
黄帝曰。官针奈何。岐伯曰。刺痈者用铍针。刺大者用锋针。刺小者用圆利针。刺热者用针。刺寒者用毫针也。
此申明五者之病。皆在皮肤肌肉之气分。故所用之针。皆取痹于肌肉者也。
请言解论。与天地相应。与四时相副。人参天地。故可为解。下有渐洳。上生苇蒲。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阴阳者。寒暑也。热则滋雨而在上。根少汁。人气在外。皮肤缓。腠理闭。血气减。汗大泄。皮淖泽。
寒则地冻水冰。人气在中。皮肤致。腠理闭。汗不出。血气强。肉坚涩。当是之时。善行水者。不能往水。善穿地者。不能凿冻。善用针者。亦不能取四厥。血脉凝结。坚搏不往来者。亦未可即柔。故行水者必待天温。冰释冻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人脉犹是也。治厥者必先熨。调和其经。掌与腋。
肘与脚。项与脊以调之。火气已通。血脉乃行。然后视其病脉。淖泽者刺而平之。坚紧者破而散之。
气下乃止。此所谓以解结者也。
此解论所受于天之气。从阴而生。自下而上。应天地之寒暑往来。随四时之生长收藏者也。渐洳。
濡滋之地也。苇蒲生于水中。其质柔弱。中抽坚茎。名曰蒲槌。内刚外柔。为坚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阳。生于精水之中。故曰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谓充于形中之气。生于天一水中。知所秉之浓薄。
则知气有多少矣。人之阴阳出入。应天地之寒暑往来。热则滋雨在上。而万物之根少汁。盖言精水亦随气而上出者也。热则人气在外。腠理开而汗大泄。津气外泄。故在内之血气减少。此言人之血气。
本于下焦之精气也。地冻水冰。则天气收藏。而人气在中。皮肤致密。而汗不出。精气内藏。故血气自强也。善行水者。不能凿冰。善用针者。不能取四厥。谓气随天地之寒暑出入。非人力之所能强也。
治厥者必先熨。通其气也。调和其经。通其经也。谓所受于天之精气。行于经脉之外内者也。调之掌与腋。肘与脚。项与脊。谓血气之行于上下四旁。无处不到也。淖泽者。行之太过。当刺而平之。紧涩者。涩滞不通。当破而散之。此所谓以针而解结者也。
用针之类。在于调气。气积于胃。以通营卫。各行其道。宗气流于海。其下者注于气街。其上者走于息道。故厥在于足。宗气不下。脉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调。弗能取之。
此言后天饮食之谷气。乃营卫宗气。各走其道。充于形身之上下者也。厥在足者。少阴之气厥也。
寒气厥逆于下。是以宗气不能不行。脉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调。弗能通之。谓下焦之精气。乃阴阳水火。得火热而后能温其水寒。夫所受于天者。少阴肾脏之精气也。冲脉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
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邪入中。厥在于足。而宗气不下者。谓宗气下行。而与少阴之气相合也。
夫所谓合并而充身者。下焦先天之气。上与阳明之谷气相合。而出入于关节肌腠之间。然而后天所生之宗气。亦下行而与少阴之精气相合。注于气街。入于中。并行于经脉皮肤之外内者也。
用针者。必先察其经络之实虚。切而循之。按而弹之。视其应动者。乃后取之而下之。
此申明血气之行于脉中也。内经云。络满经虚。泻阳补阴。经满络虚。泻阴补阳。盖以里之经脉为阴。外之络脉为阳。血气之行于脉中。从经而脉。脉而络。络而孙。故必先察其经络之虚实而后取之。
六经调者。谓之不病。虽病谓之自已也。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
此申明血气之行于脉外也。六经者。手足之十二经别也。大经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胃腑所出之气血。充于皮肤分肉之间者。从脏腑之大经。而外出于皮肤。横络者。经脉之支别也。如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经脉之横络。盛加于大经。而令之不通也。故视而泻之。
此所谓解结也。此二节。论水谷所生之血气。营于脉中。充于肤腠。各有道路也。闵士先曰。以此二节列于节中者。分别合并。而充身之真气各别也。当以自费之义参之。
上寒下热。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已刺则熨。项与肩胛。令热下合乃止。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
此言下焦所生之气。从下而上也。太阳为诸阳主气。而太阳之气。生于膀胱水中。上寒下热。此太阳之气。留于下而不上。故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以候气至。已刺则熨项与肩胛。令火热与下之阳气交合乃止。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闵士先曰。本经凡曰项太阳。皆在气分上看。取表气。故不言经穴。赵庭霞曰。少阴太阳。本水火之标本。故俱用火以温气。
上热下寒。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气下乃止。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
此言上焦所生之气。从上而下也。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是谓气。此上焦之气。
从上而下。如上热下寒。当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此因脉虚而气陷于脉内。不能熏肤热肉。
故下寒也。故当取之于经。俟气下乃止。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
大热遍身。狂而妄见妄闻妄言。视足阳明及大络取之。虚者补之。血而实者泻之。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挟按颈动脉。久持之。卷而切之。下至缺盆中而复止。如前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
此言中焦所生之气。从中而出。散行于上下者也。中焦之气。阳明水谷之悍气也。大热遍身。狂而妄见妄闻。
此阳明之气。逆而为热狂也。故当视足阳明之皮部。及大络取之。虚者补之。如逆于血脉之中而血实者泻之。盖中焦之气。从大络而出于皮肤者也。其悍气之上冲头者。循咽上走空窍。出。下客主人。
循牙车。复与阳明之脉相合。并下人迎。从膺胸而下至足跗。故当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挟按颈中人迎之动脉。久持之。盖使悍热之散于脉外。勿使合于脉中。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
以上三节。申明肤表之气。又有从上中下之三道而出者。是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又有二气也。
学人能明乎阴阳血气离合出入之道。全经大义。思过半矣。
黄帝曰。有一脉生数十病者。或痛或痈。或热或寒。或痒或痹。或不仁。变化无穷。其故何也。
岐伯曰。此皆邪气之所生也。
此下论邪气之伤人营卫宗气。则真气去。邪独留。邪气淫。变化无穷。是以一脉而生数十病也。
黄帝曰。余闻气者。有真气。有正气。有邪气。何谓真气。岐伯曰。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正气者。正风也。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也。邪气者。虚风之贼伤人也。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风者。其中人也浅。合而自去。其气来柔弱。不能胜真气。故自去。
所受于天者。先天之精气。谷气者。后天水谷之精气。合并而充身者也。正气者。大块噫气。其名为风。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此天地之正气也。虚风者。从虚乡来之贼风。伤人正气。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风者。其中人也浅。与真气合而自去。盖其气来柔弱。不能胜真气。故自去。
闵士先曰。人秉天地之正气所生。故天之正气。与人之真气相合。不能胜真气者。合并之气盛也。
朱卫公曰。风出于地隧之中。故其气来柔弱。
实风者。天之怒气也。
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动形。起毫毛而发腠理。其入深。内搏于骨。则为骨痹。搏于筋。则为筋挛。
搏于脉中。则为血闭。不通则为痈。搏于肉。与卫气相搏。阳胜者则为热。阴胜者则为寒。寒则真气去。
去则虚。虚则寒搏于皮肤之间。其气外发腠理。开毫毛。淫气往来。行则为痒。留而不去为痹。卫气不行。则为不仁。
此言虚邪之伤形也。洒淅动形。故搏于皮脉肉筋骨。而为痹为挛。为痈为痹。阴胜则为寒。寒则真气去。有伤卫气。则为不仁。此皆邪气之所生也。
虚邪偏客于身半。其入深。内居营卫。营卫稍衰。则真气去。邪气独留。发为偏枯。其邪气浅者。
脉偏痛。
此邪气偏客于形。伤其营卫。则真气去。而为偏枯也。其邪气浅者脉偏痛。盖偏枯者。邪直伤于筋骨也。闵士先曰。营卫衰则真气去。当知营卫真气。同本所生。而各走其道。可离而可合者也。
虚邪之入于身也深。寒与热相搏。久留而内着。寒胜其热。则骨疼肉枯。热胜其寒。则烂肉腐肌为脓。
内伤骨。内伤骨为骨蚀。有所疾前筋。筋屈不能伸。邪气居其间而不反。发为筋溜。有所结。气归之。
卫气留之。不得反。津液久留。合而为肠溜。久者数岁乃成。以手按之柔。已有所结。气归之。津液留之。邪气中之。凝结日以易甚。连以聚居。为昔瘤。以手按之坚。有所结。深中骨。气因于骨。骨与气并。日以益大。则为骨疽。有所结。中于肉。宗气归之。邪留而不去。有热则化而为脓。无热则为肉疽。
凡此数气者。其发无常处。而有常名也。
此虚邪伤气而病形也。寒与热搏者。形中之阴阳二气也。盖形舍气。气归形。形气之相合也。是以伤形则病气。伤气则病形。结气归之者。寒热相搏之气。归于邪留之形所也。凡此数气者。其发无定处。而有肉枯骨蚀筋溜昔瘤之定名也。末章论邪气病形。则真气去而营卫伤。盖真气者。出入于节之交。游行于皮肤肌腠之间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