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禮政二大典上(2)

請親理大政疏咸豐十一年

內閣學士勝保

奏為政柄下移。無以服眾。應請   皇太后親理大政。並另簡近支親王輔政。以正 國體而順人心。恭摺仰祈  聖鑒事。竊惟朝廷政柄。操之自上。非臣下所得而專。我 朝君臣之分極嚴。尤非前朝之比。自   文宗顯皇帝龍馭上升。  皇上嗣位。聰明天亶。尚在沖齡。全在輔政得人。同民好惡。方足以資佐理。如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等。非不宣力有年。然而赫赫師尹。民具爾瞻。今竟以之當秉政鉅任。攬 君國大權。以臣僕而代  綸音。挾  至尊以令天下。實無以副寄託之重。而饜四海之心。在該王等不過以承寫   硃諭為詞。居之不疑。不知我  皇上以宗子纘承大統。天與人歸。原不以硃諭之有無為定。至贊襄政務一節。則當以親親尊賢為斷。不得專以承寫為憑。何也。   先皇帝彌留之際。近支親王多不在側。仰窺   顧命苦衷。所以未留   親筆硃諭者。未必非以輔政難得其人。以待我  皇上自擇而任之。以成未竟之志也。今  嗣聖既未親政。   皇太后又不臨朝。是政柄盡付之該王等數人。而所擬  諭旨。又非盡出自  宸衷。其託諸掣籤簡放。請鈐用符信圖章。在該王等原欲以此取信於人。無如人皆不能相信。民可畏。天下難欺。縱可勉強一時。不能行諸日久。如御史董元章條陳四事。極有關係。應准應駮惟當斷自  聖裁。廣集廷議。以定行止。該王等果知以 國事為重。亦當推賢虛己。免蹈危疑。乃徑行擬  旨駮斥。已開矯竊之端。大失臣民之望。  命下之日。中外譁然。自古天無二日。民無二王。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凡統兵將帥暨各省疆臣。皆受   先皇帝特簡。雖當勢處萬難。無不思竭力圖報者。亦以統於所尊。故能一誠不貳。今一旦政柄下移。囗疑莫釋。道路之人見  詔旨。皆曰此非吾  君之言也。此非吾   母后   聖母之意也。一切發號施令。真偽難分。眾情洶洶。咸懷不服。不獨天下人心日形解體。且恐外國聞知。亦覺與理不順。又將從而生心。所關甚大。夫天下者。   宣宗成皇帝之天下。傳之   文宗顯皇帝。以付之我  皇上踐祚者也。昔周之世。武王崩。成王立。周公相之。 本朝攝政王之輔   世祖。亦猶周公之相成王。疏不間親。典冊具在。以周公禮聖。尚不免管蔡流言。迨風雷示警於金縢。而忠棐益見。現在近支諸王中。能知大體。邁於載垣端華。尚不乏人。一切離間之言。應請毋庸過慮。又知垂簾聽政之制。宋宣仁太后稱為女中堯舜。囗情歡洽。國本無傷。我   文皇后當國初年。雖無垂簾明文。而有聽政實用。因時制宜。惟期允當不易。為今之計。非   皇太后親理萬幾。召對囗臣。無以通下情而正 國體。非另簡近支親王佐理庶務。盡心匡。不足以振綱紀而順人心。

惟有籲懇  皇上俯納芻蕘。即奉   皇太后權宜聽政。   二聖並崇。而於近支親王中擇賢而任。仍秉  命而行。以待我  皇上親政。以前一切用人行政大端。不致變更紊亂。以承郅治於無窮。  宗社幸甚。臣民幸甚。如此。庶於親親尊賢之大經。既不相悖。且於該王等亦可保全終始。受福良多。此皆中外臣工所欲言而未發者。臣先為言之。臣忝為大臣。受 國厚恩。屢奉   先皇帝手詔嘉勉。云朕所望於該大臣者至大至遠。又奉有忠勇性成赤心報國等諭。每誦   天語。感激涕零。今外患固宜亟平。而內憂尤當早慮。臣天良所迫。何忍不言。何敢不言。伏願  皇上乾綱獨斷。迅賜施行。並請將此摺發交惠親王惇親王醇郡王等。公同閱看。如有尚未盡善之處。應令大學士九卿科道集議以聞。庶大局可全。而人心可定。謹不揣冒昧。披瀝上陳。無任激切待  命之至。

遵議垂簾聽政事宜疏咸豐十一年 王大臣

咸豐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內閣奉 上諭。本日據賈楨周祖培沈兆霖趙光奏政權請操之自上並   皇太后召見臣工禮節及一切辦事章程請飭廷臣會議並據勝保奏請   皇太后親理大政並另簡近支親王輔政各一摺著王大臣大學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將應如何酌古準今折衷定議之處即行妥議以聞欽此。又經翰林院侍講學士楊秉璋御史林壽圖條奏   皇太后垂簾聽政各事宜。臣等公同詳閱。欽惟  皇上聰明天亶。尚在沖齡。正宜涵泳詩書。培養聖德。不數年即可親政。而此數年間。端賴   皇太后親裁庶政。整飭紀綱。  皇上得專誦讀之功。早裕聖賢之學。承   兩宮之慈訓。丕纘鴻圖。紹   列聖之詒謀。聿昭駿業。萬幾無曠。俾政事之交修。百爾同欽。欣稟承之有自。臣等悉心參酌。謹將   兩宮皇太后召見臣工禮節。及一切辦事章程。公同妥議條款。敬繕清單。恭呈 御覽。伏候 欽定。嗣後如有應行變通添改之處。容臣等隨時酌議。奏明辦理。所有臣等會議緣由。謹合詞恭摺奏聞。伏乞  皇上聖鑒。

一   郊   壇大祀。擬請 遣王恭代。  皇上於宮內齋戒。俟數年後。奏請 親詣行禮。

一   太廟祭享。擬請 遣王恭代。  皇上於宮內齋戒。祭期前一日。 親詣行禮。俟數年後。奏請於祭日 親詣行禮。

一謁   陵 御門 經筵 耕耤。均擬請暫緩舉行。

一遇元旦 萬壽傳臚等大典禮。  皇上陞殿。均擬請照常舉行。

一 召見內外臣工擬請   兩宮皇太后  皇上同御養心殿。   皇太后前垂簾。於議政王 御前大臣內輪派一人。將 召見人員。帶領進  見。

一京外官員引 見。擬請   兩宮皇太后  皇上同御養心殿明殿。議政王 御前大臣帶領 御前乾清門侍囗等。照例排班站立。   皇太后前垂簾設案。進各員名單一分。並將應擬  諭旨。分別注明。  皇上前設案。帶領之堂官。照例進綠頭籤。議政王 御前大臣捧進案上。引 見如常儀。其如何 簡用。   皇太后於名單內欽定。鈐用御印。交議政王傳 旨發下。堂官照例述 旨。宗室親郡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襲爵襲職。年終大考王公子弟應封授職。在京四品以上五六品京堂翰詹科道。在外道府以上。武職在京年終進譜五等世爵。在外副將以上。以及新進士授職庶吉士散館拔貢 朝考孝廉方正教習期滿京察人員截取道府各部院保送京堂保送監督稅差廕生授職遵 旨保舉勞績保舉獲盜卓異送部各項查辦差滿回京親老回京邊缺俸滿終養服滿病痊開復捐復等。應行引 見各員。並奉有 特旨交部帶領引 見人員。以及凡應請 旨分別錄用文武人員。均擬請照例帶領引 見。

其   陵寢盛京吉林黑龍江各項缺出。由在京各衙門保送人員。文武會試提調新疆等處辦事司員。糧餉章京等差在京各衙門保送直隸州以下人員。俸滿截取應分別內用外用各員。揀發人員。各省理事同知通判。均擬請由各該衙門進單恭候 簡用。凡由考試應行引 見記名。如御史內閣中書國子監學正學錄軍機章京。考列一等幼官等項人員。均擬請於考試後由考官開單進呈。恭請將應行 記名人員 鈐印發下。交議政王軍機大臣繕 旨。考試試差人員。擬請暫停引 見。各部院衙門五品以下擬陪人員。京外文武五品以下。武職三品以下。照例補缺人員。月選分發揀補期滿俸滿奏留送部押運舉人大挑截取調簡改簡改教長史護囗等項人員。以及凡照例送部引 見文武人員。均擬請 欽派王大臣驗放。驗放除封印期內不計外。擬請每月驗放六次。以逢五逢十為率。遇月杪改至下月初一日。先期由各衙門將應行驗放人員。咨報內閣。屆期。內閣將應派驗放王大臣開單。奏請 欽派四人。即日赴內閣公同驗看奏聞。

一 除授大員。 簡放各項差使。擬請將應補應陞應放各員開單。由議政王軍機大臣於 召見時呈遞。恭候 欽定。將 除授簡放之員。 鈐印發下繕 旨。

一順天鄉試會試。以及凡在貢院考試。 係 欽命詩文各題。均擬援照外省鄉試之例。請由考官出題。其 朝考以及各項 殿廷考試題目。均擬定各衙科甲出身大臣。屆日聽宣。恭候 欽派擬題進呈。封交 派出監試王大臣囗至考試處所宣示。

一 殿試策題。擬照舊章由讀卷大臣恭擬。 殿試武舉。擬請 欽派王大臣閱視。照文貢士 殿試例。擬定名次。帶領引 見。

一慶賀表章。均照定例辦理。其請 安摺。擬請令內外臣工謹繕三分。敬於   母后皇太后   聖母皇太后  皇上前恭進。

一  皇上入學讀書。未便令師傅跪授。亦未便久令侍立。擬請援漢桓榮授業之儀。於 御座書案之右。為師傅旁設一坐。以便授讀。

晉書賀循傳書後

沈垚

自天子至於士。經所陳昭穆之數。皆據父昭子穆。繼世之恆而言。非父子而相繼。昭穆之同異。經無明文。於是禮家有兄弟不相為後之說。是說也。甚便於人君之私。而合之廟制。必越乎昭穆常數之外。其甚者且亂君臣之分焉。蓋廟數之或七或五或三。制之一定者也。非父子而相繼。則事之隨變所值而至無定者也。以事從制。則制定而事有準。以制徇事。則制不一而事益紛。攷之公羊穀梁及左氏外傳。斷當從服虔兄弟異昭穆之義。不得如何休隱桓與閔僖同北面西上之說。夫禮家之所以謂兄弟無相後義者。泥於為人後者之必為之子也。使知為後而非子行。雖服重服而不稱子。則兄弟無嫌於相後矣。即囗非兄弟。亦無嫌於相後矣。晉武帝定郊廟禮。用王肅說。潁川京兆與宣景文三帝為高祖以下四親廟。征西豫章為六世五世無服之祖之廟。其時太祖虛位。景與文以兄弟同為一世。故六世之祭。上及征西。而廟數適七。是則創制之初。已苟取充數。而不為一定之制矣。嗣是武帝崩而征西遷。惠帝崩而豫章遷。至懷帝入廟而潁川又當毀。毀則上祭不及六世。不毀則廟數又復過七。於是初從刁協議。以兄弟為世數。而遷潁川。繼又從賀循議。以兄弟不為世數。而復潁川。且囗復豫章於昭穆之位。已廢之祀。重復修舉。已遷之主。忽又入廟。而惠懷愍三帝。又以元帝上繼武帝。議別為廟祀。此其失禮。又何待言。其故總繇初制不定。子孫無所依據。至遷復紛紛也。使武帝定制。景文即各自為世。而以豫章為六世之祖。其有見神盈八之事乎。惠懷雖無後。然故親廟也。豫章潁川雖上世。然故遠祖也。留遠祖於廟中。而欲別出親廟之神於廟外。是謂當毀不毀。當祭不祭。古者致親而祧遠。今則事遠而祧親。其可謂禮乎。且夫元帝之踐位也與漢光武異。光武復故物於已失之後。元帝見推戴於方失之時。其繼統也當繼愍帝。而不當繼武帝。然而當時諸臣。皆以元帝為宜繼世祖。用光武繼孝元故事者。何也。則以元帝於惠懷為從祖昆弟。於愍帝又屬居族父。嫌其不可為後故也。夫天子以繼統為世次。廟制又以天子而定為三昭三穆。豈如家人父子族屬論行輩哉。不為天子則不入世數。雖周平王太子洩為桓王之父。桓必以平為親廟。而洩但祭於壇。不得入廟也。既為天子。則必入世數。周孝王以叔父繼懿王。不得以穆王為親廟。而必以懿。夷王以從孫繼孝王。不得以懿王為親廟。而必以孝也。豈不顧天生親屬之稱謂而為此顛倒哉。蓋必如此。而後七廟之數不越。先後之次不逆。祧毀之事不既遷又復。而君臣之分不亂耳。使武帝以豫章為六世之祖。元帝竟後愍帝。則愍帝入廟。而宣帝得正太祖之位矣。元帝入廟。而景帝又得別為百世不遷之廟矣。如是則雖康帝以弟繼成帝。哀帝以從兄繼穆帝。而數不加也。海西廢而簡文立。雖以從祖後從孫。而廟數亦不加也。何至豫章潁川京兆諸主。婁遷婁復。如奕不定哉。豈非賀循之議。但知家人親屬之稱謂。不知天子以繼統為世次哉。

夫持兄弟不相後之說。至於宗廟之主。婁遷婁復。則兄弟斷當異昭穆。不得如何休范甯之言矣。然則為人後者為之子。為昭穆相當者言也。非相當。則據禮之如子言也。非即稱為子也。曲禮曰。內事曰孝王某。溫嶠曰。非子者。可直曰皇帝敢告某皇帝。是也。明乎為子之義。而後為後之義盡。明乎非子行不稱子之義。而後為後之涂廣。明乎不稱子而仍為後之義。而後人君之禮無家人稱謂之陋。明乎為後不得顧私親之義。而後宗廟之次順。君臣之位正。朝野上下莫不得所矣。是故元帝建廟之議。刁協是而賀循非。哀帝纂承之議。江囗是而王述謝奉皆非。安平穆王薨。以母弟敦為後。博士張靖謂敦宜服三年。依魯僖服閔禮。是矣。而孫毓宋昌以穆王不臣敦為難。是但知兄弟之親。不知受重者必服尊服之禮也。康獻褚皇后崩。於孝武為從嫂。博土徐藻議謂資父事君而敬同。夫屬父道。妻皆母道。則夫屬君道。妻皆后道。服后宜以資母之義。善矣。而不服三年。第謂應服齊衰期。是又明於受重服尊之禮。而偏忘父沒得伸之節也。夫至變者事也。不變者禮也。繼統之事。至簡文以從祖後從孫而變極矣。而以義斷之。當仍用為人後之禮。以哀帝為親廟。夫簡文尚當以哀帝為親廟。則安得有魏孝莊明世宗尊私親而亂大統之事哉。又安得有張璁桂萼席書霍韜之邪說得乘時取寵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