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 技击余闻
  • 林纾
  • 434字
  • 2015-12-19 16:56:53

张李成

张李成亦台湾内山人,美风姿,操俳优业,媚目巧笑,傅脂粉登场,余初不审其为勇士也。法人攻台北,李观察某以刘省三宫保命,练士兵拒敌。张忽舍所业应选。李呼张小字曰:“阿火,汝操业贱,胡解兵事。”张慷慨曰:“火生长是间,不欲变服饰为西人奴也。山中善火者可千人,招之立集,然皆善猎能枪,可以应敌。”李善之,易其名曰李成,谓李氏所成就者也。

时擢胜军二千人,屯沪尾炮台坡,李成则率新军五百,分为两队,承其后。擢胜军一与敌接,立败。张以二百五十人出,散发赤身,嚼槟榔,红沬出其吻。时潮上,法人争以小船抵陂下,陂上草深没人,此二百五十人者,见敌皆仰卧,翘其左足,张趾架枪以待敌。敌近,二百五十枪齐发,法人死者百数,大骇而遁。山后复出二百五十人,作圆阵包敌。时潮落船胶,有巨贾购得法华战事股票,从军观胜败,时亦陷足泥中。船上张白麾请以金赎,张不可,作优俳声曰:“吾不欲仇人金也。”杀之而烹其尸,蛮俗也。若李成者,果稍加以学问,宁为此野蛮之事。惜乎!李公能成其功名,而不能成其品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