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脉不往来者死,皮肤着者死,其可治者奈何。

岐伯曰∶经病者治其经,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其可治者,仍当视其经络之浮沉,以上下逆从而循之,乃为治法也,经居络内,故经病者治其经,孙络居络外,故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见血而愈。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经络。经络皆主血,若经络之血病,而身有痛者,治其经络。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脉,则缪刺之。奇邪者,邪不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若其病者,在奇邪,夫奇邪之脉,则当缪刺以治之。

缪刺者,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也。

留瘦不移,节而刺之。始为奇邪之病,治之不愈,邪留日深,病在于骨,肌肉瘦而邪不移,故当取其骨节而刺之。

上实下虚,切而从之,索其结络脉,刺出其血,以见通之。《灵枢·刺节真邪》论曰,六经调者,谓之不病。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此上实下虚者,有横络加于经外,外为上,内为下,故上实下虚。切而从之者,切其经之所组而从治之。索其结络脉者,索其络脉之结也。刺出其血,以见通之者,血出结去,见其络脉之通,病可愈也。凡此皆视其经络浮沉,以上下逆从而循之之法也。

瞳子高者,太阳不足;戴眼者,太阳已绝。此决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经脉血气,本于先天水火之所生,故举太阳以终经脉之义。瞳子高者,乃太阳水火之精,不足于上。戴眼者,乃太阳生阳之气,已绝于下,此以先天水火之精,决死生之要,以九候而决死生者,不可不察也。夫病在阴者,补阳以治之,病在足者,补手以治之,此阴阳上下,相为表里之义。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者,言足太阳经脉不足,当补手太阳以治之,手太阳之脉,起于小指之端,循手外侧,出踝中,故太阳不足,当取手指,及手指外踝之上,乃第五指者,留针以补之,使手太阳之经脉充溢;而交于足太阳,乃为治之之法也。

此一节,言九候七诊,经络浮沉,以决死生,以知病之所在,亦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