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政治协商会议
- 国共内战与中美关系:马歇尔使华秘密报告
- (美)马歇尔
- 817字
- 2019-04-03 09:38:19
由于召开包括中国各主要政党代表的国民会议实现中国的统一是总统1945年12月15日信中所提出的我出使任务的主要目的之一,因此说明一下政治协商会议的背景似乎是需要的。
设立政治协商会议,是1945年9月间国民政府与中国共产党在重庆举行的会谈中规定的。因此1945年10月11日公布的《国共双方代表会谈纪要》第二项包括了这一方案,原文如下:
(2)关于政治民主化
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应先采取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现双方正与各方洽商名额组织及其职权等项问题。双方同意,一俟洽商完毕,政治协商会议即应迅速召开。
在《国共双方代表会谈纪要》其他各项中,对会谈期间关于“政治协商会议”尚未解决的问题也作了规定:(1)关于国民大会——“双方均同意将此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2)关于解放区地方政府——“同时,中共方面认为,可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政府方面则以政令统一必须提前实现,此项问题久悬不决,虑为和平建设之障碍,仍亟盼能商得具体解决方案。中共方面亦同意继续商谈。”
在中国共产党主席毛泽东先生参加的这些会谈结束之后,双方代表为政协代表的提名继续举行了谈判。由于在参加政协的无党派代表问题上未取得一致意见,以及或许是两党关系的普遍恶化,显然使会议的召开无限期地拖延下来。但到12月,随着美国对华政策的声明和我使华任务的宣布,在中国报纸和一般中国人中,热衷于政协召开的情况不断增加。12月31日,国民政府宣布,蒋委员长已决定1946年1月10日为政治协商会议开幕日期,会议自该日起直到1月23日。
会议召开前,政协的权力范围及其决议的约束力并未明确规定,不过要求在法律上,政协决议须由与会各党派的中央委员会认可,在道义上,其代表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参加会议的党派都有约束力。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前,国共两党曾就会议的有关工作问题举行过初步商谈。政协会议的结果将在本报告以后一章中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