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未达账项
(1)未达账项是指由于企业与银行取得凭证的实际时间不同,导致记账时间不一致,发生的一方已取得结算凭证且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未取得结算凭证尚未入账的款项。
(2)未达账项分为四种情况:企业已收,银行尚未入账的;企业已付,银行尚未入账;银行已收,企业尚未入账的;银行已付,企业尚未入账。
(3)针对企业已付,银行尚未入账的情况,检查期后银行对账单,是否已支付,如果已经支付,则无问题;如果在一段合理时间内银行仍未付款,查找原因,考虑支票、汇票等支付凭据是否会作废,据以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上次项目经理的批评与指正,波波进行了彻底的反思,之前还想着审计没什么大不了,现在认定“细节决定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