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们是些多么没用的三心二意的人啊!我本来下决心远离一切尘世的来往——感谢我的福星高照,终于找到了一个人类几乎都无法通行的地方——但是,我这个软弱的可怜虫,与消沉和孤独苦斗直到黄昏,最终还是不得不升起降旗。在丁太太送晚饭来时,我装作打听关于我的住所必需的东西,请她坐下来守着我吃,真心地希望她是一个真正的爱唠叨的人,希望她的话不是使我兴高采烈,就是催我入眠。

你在这儿住了很久了吧,我开始说,你不是说过有16年了吗?

18年啦,先生,我是在女主人结婚时,就跟过来侍候她的。她去世后,主人就把我留下来当他的管家了。

哦。接着一阵静默。我担心她不是一个爱唠叨的人,除非是关于她自己的事,可那些事又无法使我发生兴趣。但是,她沉思了一会,把拳头放在膝上,她那红红的脸上罩着一层云雾,突然脱口而出:

啊,从那时起,世道可变得真厉害呀!

是的,我说,我猜想你看到不少变化了吧?我见过,也见过不少烦恼呢。她说。啊,我要把话题转到我房东家里来了!我思忖着。

谈这话题倒不错!还有那个漂亮的小寡妇,我很想知道她的身世。她是本地人吗?不,她很可能是一个外乡人,因此这些怪戾的本地居民就跟她合不来。这样想着,我就问丁太太,为什么希刺克厉夫把画眉田园出租,宁愿住在一个地点与房屋都差得多的地方。他难道还不够富裕得把产业好好整顿一下吗?我问。

富裕啊,先生!她回答。他有钱,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钱,而且每年都增加!他富得足够让他住一所比这更好的房子。可是他有点——吝啬。而且,如果他打算搬到画眉田园的话,但他一听说有个好房客,他就不会搬过来,他绝不会放弃这个多赚些钱的机会。这个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可还要这么贪财,这真奇怪!

他好像有过一个儿子吧?是的,有过一个,死啦。那位年轻的太太,希刺克厉夫夫人,是他儿子的遗孀吧?

是的。她是从哪儿来的?

唉,先生,她就是我那已故的主人的女儿啊……凯瑟琳·林悖是她的闺名。我把她带大的,可怜的东西!

我真希望希刺克厉夫先生搬到这儿来,那我和她又可以在一起了。

什么?凯瑟琳·林悖!我十分吃惊地叫道。可是只经过一分钟的回忆,我就确信那不是我那鬼怪般的凯瑟琳了。那么,我接着说,我以前的房主人姓林悖啦?

是的。那么和希刺克厉夫先生住在一起的那个恩萧,哈里顿·恩萧又是谁呢?他们是亲戚吗?不,他是过世的林悖夫人的侄子。那么,是那年轻太太的表哥啦?是的,她的丈夫也就是她的表兄弟。一个是母亲的侄子、一个是父亲的外甥,希刺克厉夫娶了林悖的妹妹。

我看见呼啸山庄的房子的前门上刻着“恩萧”这个字。他们是个古老的家族吧?

很古老的,先生,哈里顿是他们最后一个了,就像我们的凯蒂小姐也是我们最后一个——我意思是说林悖家的最后一个。你刚刚去过呼啸山庄,我冒昧地问一声,我很想知道她怎么样了!

希刺克厉夫夫人吗?她看起来很好,也很标致。可是,我想,她不太快乐。

啊呀,那我一点也不奇怪!你看那位主人怎么样?

简直是一个粗鲁的人,丁太太。他的性格就是那样吗?

像锯齿一样地粗,像岩石一样地硬!你跟他越少交往越好。

他一生肯定经历过一些坎坷,才让他变成这么一个粗暴的人吧。你知道一些他的身世吗?

就像一只布谷鸟的一生似的,先生——除了他生在哪儿,他的父母是谁,还有他起初怎么发财的以外,其他的我全知道。哈里顿就像个羽毛还没长全的篱雀似的给赶出去了!在整个教区里只有这孩子最不幸,是唯一一个意想不到自己是怎么被欺骗的人啊。

啊,丁太太,做做好事,告诉我一点关于我邻居的事吧。我觉得即使上床睡觉,我也不会安心的,因此行行好坐下聊一个钟头吧。

啊,当然可以,先生!我就去拿点针线来,然后你愿意我坐多久,都可以。不过你着凉啦。我看见你直哆嗦,你得喝点粥驱驱寒气。

这位值得尊敬的女人急忙地走开了,我朝炉火边更挨近些。我觉得头发热,身上却发冷,而且,我的神经和大脑受刺激到发昏的地步。这使我觉得,不是不舒服,而是使我简直害怕(现在还害怕),担心今天和昨天的事会有严重的后果。她一会儿就回来了,带来一个热气腾腾的盆子,还有针线篮子。她把盆子放在炉台上后,又把椅子拉过来,显然为有我做伴而高兴呢。在我来这儿住之前——她开始说,没等我邀请就讲开了——我差不多总是在呼啸山庄的。由于我母亲是带辛德雷·恩萧先生的,他就是哈里顿的父亲,我和孩子们也在一起玩惯了。我也给他们干杂活,帮忙割草,在庄园里闲逛,无论谁叫我做点什么我都做。一个晴朗的夏日清晨——我记得那是开始收割的时候——老主人恩萧先生下楼来,穿着要出远门的衣服。在他吩咐了约瑟夫这一天要做些什么之后,转过身来对着辛德雷、凯蒂和我——由于我正在和他们一块儿吃粥——他对他的儿子说:喂,我的漂亮人儿,我今天要去利物浦。给你带点什么回来呢?你喜欢什么就挑什么吧,不过要挑个小东西,由于我来回都步行,60英里,挺长一趟路哩!辛德雷说要一把小提琴,然后他又问凯蒂小姐。她还不到六岁,可是她已经能骑上马厩里任何一匹马了,因而选择一根马鞭。他也没有忘掉我,由于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尽管有时候他有点严厉。他答应给我带回来一口袋苹果和梨,然后他亲亲孩子们,说了声再见,就动身走了。

他走了三天,我们都觉得好像很久了,小凯蒂常常问起他什么时候回家来。第三天晚上恩萧夫人希望他在晚饭时候回来,她把晚饭一小时一小时的往后推迟。可是,没有他回来的迹象。最后,孩子们连跑到大门口张望也腻了。天黑下来了,她要他们去睡,可是他们苦苦地请求允许他们再等一会儿。在快到11点钟时,门闩轻轻地抬起来了,主人走进来。他倒在一把椅子上,又是笑又是哼,叫他们都站开,由于他都快累死了——哪怕给他英伦三岛,他也不会再走一趟了。

走到后来,就跟奔命似的!他说,打开他的大衣,这件大衣是被他卷成一团抱在怀里的。看这儿,太太!我一辈子没有给任何东西弄得这么狼狈过,可是你真得当作是上帝赐的礼物来接受,尽管他黑得简直像从魔鬼那儿来的。

我们围拢来,我从凯蒂小姐的头上望过去,窥见一个肮脏的,穿得破破烂烂的黑头发的孩子。挺大了,已经能走能说了。其实,他的脸看上去比凯瑟琳还显得年龄大些。可是,让他站在地上的时候,他只会四下呆望,叽里咕噜地尽说一些没有人能懂的话。我非常害怕,恩萧夫人想把他丢出门外,她责问他怎么想得出把那个野孩子带到家来,自己的孩子已够他们抚养的了。他究竟打算怎么办,是不是疯了?主人想把事情解释一下,可是他的确累得半死。我在她的责骂声中,只听出来是这么回事:他在利物浦的大街上看到这孩子快要饿死了,无家可归,像哑巴一样。他就把他带着,打听是谁的孩子。他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谁家的孩子。他的钱和时间又都有限,觉得还不如马上把他带回家,免得在那儿白白浪费时间。由于他已经决定:既然发现了他,就不能不管。那么,结果是我的主妇抱怨够了,安静了下来。恩萧先生吩咐我给黑头发孩子洗澡,换上干净衣服,让他跟孩子们一块儿睡。

在吵闹时,辛德雷和凯蒂先是甘心情愿地边听边看,直到秩序恢复,两个人就开始搜父亲的口袋,找他答应过的他们的礼物。辛德雷是一个14岁的男孩,可是当他见到向往已久的小提琴,已经被压成一堆碎木片的时候,他放声大哭。至于凯蒂,当她听说主人只顾照看这个陌生人而丢了她的鞭子时,就向那小笨东西龇牙咧嘴啐了一口来发泄她的怨气,结果,她这一啐却换来了他父亲一记很响亮的耳光,这是教训她以后要规矩些。他们完全拒绝和他一起睡,甚至在他们屋里睡也不行。我比他们还讨厌那男孩,因此我就把他放在楼梯口上,希望他明天会走掉。不知是巧合呢,还是他听见了主人的声音,他爬到恩萧先生的门前,而他一出房门就发现了他。当然他追问他怎么到那儿去的,我只好承认。

就由于我的狠心,我得了报应,被主人撵出家门。这就是希刺克厉夫到这家来起初的情形。没过几天我回来了(由于我并不认为我的被撵是永远的),发现他们已经给他取了名,叫希刺克厉夫。那本来是他们一个夭折了的儿子的名字,从此这就算他的名,也算他的姓。凯蒂小姐现在跟他很亲热,可是辛德雷讨厌他。说实话,我也恨他,于是我们就折磨他,无耻地欺负他,由于我还不能意识到我的不厚道,而女主人看见他受欺负时也从来没有帮他说过一句话。

他看来是一个忧郁的、能忍耐的孩子,大概是由于受尽虐待而变得顽强了。他能忍受辛德雷的拳头,眼都不眨一下,也不掉一滴眼泪。我掐他,他也只是吸一口气,张大双眼,好像是他自己偶然伤害了自己,谁也不能怪似的。当老恩萧发现他的儿子这样虐待他所谓的可怜的孤儿时,希刺克厉夫这种逆来顺受使老恩萧生气了。奇怪的是他特别喜欢希刺克厉夫,相信他所说的一切(关于说话,他其实难得开口,要说就总说真话),爱他远超过爱凯蒂,凯蒂太顽皮、太不规矩,够不上充当宠儿。

因此,一开始,他就在这家里引起了恶感。不到两年,恩萧夫人死去,这时小主人已经学会把他父亲当作一个压迫者而不是朋友,把希刺克厉夫当作一个篡夺他父亲的感情和他的特权的人。他想着这些侮辱,心里越发生气。有一阵我还同情他,但当孩子们都出麻疹时,我看护他们,担负起一个女人的责任,我就改变看法了。希刺克厉夫病得很重。当他病得最危险时,他得让我常在他枕旁。我猜想,他一定是觉得我帮他不少忙,因此对我有好感,但他不知道那我是不得已的。无论如何,我得说:他可是做保姆的所从没有看护过的最安静的孩子。他与别的孩子不同,迫使我不得不对他偏一点心。凯蒂和她哥哥把我磨得要命,他却像个羊羔似的毫不抱怨——尽管他不大麻烦人是出于顽强,而不是出于宽厚。他死里逃生,医生肯定说这多亏我,并且称赞我看护得好。我由于医生的赞赏而得意,对于这个因他而使我受了称赞的孩子,也就心软了。就这样辛德雷失去了他最后一个同盟者。不过我还是不能疼爱希刺克厉夫,我常常纳闷:这阴沉的孩子身上,哪一点会让主人这么喜欢。根据我的记忆,这孩子可从来没有过一点感激的表示以报答他的宠爱。他对他的恩人并不是无礼,只是漫不经心,尽管他完全知道他已经占有了他的心,而且很明白他只要一开口,全家就都得服从他的愿望。举一个例子,我记得有一次恩萧先生在教区的集市上买来一对小马,给他们一人一匹。希刺克厉夫挑了那最漂亮的一匹,可是不久它跛了,当他一发现,他就对辛德雷说:

你非跟我换马不可。我不喜欢我的马了。你要是不换,我就告诉你父亲,你这星期打过我三次,还要把我的胳膊给他看,一直青到肩膀上呢。辛德雷伸出舌头,又打他耳光。

你最好立刻换,他坚持着,躲到门廊上(他们是在马厩里)又坚持说:你非换不可,要是我说出来你打我,你可得连本带利挨一顿打。

滚开,狗!辛德雷大叫,用一个称土豆和稻草的秤砣吓唬他。

扔吧,他回答,站着不动,我要告诉他你怎么吹嘘说等他一死你就要把我赶出门外,看他会不会立刻把你赶出去。

辛德雷真扔了,砸在他的胸上,他倒下去,可又马上踉跄地站起来,气也喘不过来,脸也白了。要不是我去阻止,他真要到主人面前,只要把他当时的情况说明白,说出是谁惹的他,那就会彻底报了这个仇。

吉普赛,那就把我的马拿去吧,小恩萧说,我但愿这匹马会把你的脖子跌断。把它拿去,该死的,你这讨饭的碍事的人,把我父亲所有的东西都骗去吧。只是以后可别让他看出你是什么东西,小魔鬼。记住:我希望它踢出你的脑浆!

希刺克厉夫去解马缰,把它领到自己的马厩里去。幸德雷跟在马的后面,他结束他的咒骂,把希刺克厉夫打倒在马蹄下,也没有停下来查看一下他是否如愿了,就飞快地跑掉了。我非常意外地看见这孩子如何冷静地挣扎起来,继续做他要做的事,换马鞍子,然后在他进屋以前,先坐在一堆稻草上缓和一下这重重的一拳所引起的恶心。我劝他把他身上的伤痕归罪于马。他点头答应了,既然已经得到他所要的,编些瞎话他也不在乎。的确他很少用这类风波去告状,我真的以为他是个不记仇的人。我是完全受骗了,以后你就会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