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出版说明

《中国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训练教学系列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是对开展青少年运动员培养工作的依据和规划性、指导性文件,是帮助和支持教练员进行科学化训练的有力工具,关系着我国竞技体育的持续发展。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组织编写了26个奥运项目的《大纲》,并于2008年出版发行。经过近4年的实践应用,取得了良好的训练效果,但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训练的科学化程度。与此同时,我国社会发展也产生了深刻的变化,更加注重青少年运动员的全面发展。2010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成立后,根据《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决定陆续对各项目《大纲》进行重新修订和开发研制,更新训练理念,以促进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持续发展。

2011年3月份,经总局批准正式成立了《大纲》修订委员会和《大纲》修订专家指导组。一年来,专家组成员多次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获得了大量关于基层青少年训练的第一手资料,了解了原《大纲》在基层青少年训练过程中的使用情况以及训练现状,为后续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组织人员翻译整理欧美等多个体育发达国家关于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的材料。经过几个月的实地调研与充分论证,在借鉴国外体育发达国家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与方法的基础上,再认真解读2008版《大纲》并结合我国的国情与当前政策,于2011年5月份先后拟定了《大纲修订工作计划》、《大纲编写指导意见》、《大纲修订模板》等指导性文件。

在《大纲》修订过程中,本着实用、科学、规范的原则,我们注重抓了以下四个环节:

1.力求《大纲》的科学性

为了力求做到《大纲》的科学性,在《大纲》编写前期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认知特征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理论研究,系统梳理各项目竞技能力发展的敏感期,从而切实明确青少年各年龄段的成长发育规律以及各项目青少年运动员的成才培养规律;不同年龄阶段的训练任务、内容、要求以及考核标准;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变化特点;青少年运动员的选材;教练员在训练过程中的训练学要点与教育学指导方法等。同时深入了解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青少年训练大纲与计划指导纲要,紧紧抓住项目的发展特点和最新趋势。

2.保证《大纲》的先进性

《大纲》面向的对象是青少年运动员以及他们的教练员,其最终目标是培养未来的高水平运动员,它是我国竞技体育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因此,编写组不仅全面了解和把握了各项目现阶段的水平与要求,还对未来十几年各项目发展的趋势进行了认识和判断。

3.加强《大纲》的可操作性

要充分发挥《大纲》的效用,必须加强《大纲》的可操作性与实践性。编写组在全面深入研究相关基础理论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训练对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纲领性要求,同时又详细阐明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基本训练思想(理念)、训练目标、训练内容与任务、手段与方法、训练过程中的负荷特点、训练过程的组织等一系列具体的建议与要求。

4.提高《大纲》的系统性

要提高《大纲》的科学性、先进性与可操作性,就必须提高《大纲》的系统性。在《大纲》修订过程中,编写组对当前各项目的发展趋势、我国现阶段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的中长期规划、青少年训练的现状,青少年身体发育特点、各项目的成才规律;各年龄段的划分、训练任务、训练内容、训练要求、组织方法、训练手段、训练负荷安排,考核内容、考核要求、考核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力争做到整个《大纲》体系重点突出,详略得当,保证青少年运动训练的每个阶段都在科学、系统的指导下完成,提高成才率。

本次《大纲》的修订主要体现了三个显著特点:一是针对青少年运动员群体的特点,规定了运动员的训练时数,避免因训练时间过长而影响文化课的学习;二是在《大纲》修订人员的组成上,既有国家队教练员,又有基层教练员和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不仅保证了《大纲》的前瞻性,而且体现了我国青少年训练的现实需求;三是本次《大纲》非常重视青少年运动员考核体系的制定,对项目的考核指标进行了精细筛选,对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进行了反复验证,以充分发挥考核体系的导向作用。

本次《大纲》的修订旨在明确青少年训练的指导思想,提高训练的科学性,满足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同时也为业余训练的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希望通过新《大纲》的实施,能够培养出水平更高、人数更多的优秀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促进我国竞技体育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大纲》编写组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