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

1.可靠性原则

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即有用性,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可理解性原则

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企业编制财务报告、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使用者有效使用会计信息,这就要求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易于理解。

4.可比性原则

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及时性原则

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重要性原则

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8.谨慎性原则

要求企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