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财政政策建议

通过对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相关理论和规律的研究,总结和借鉴美国、日本、德国和韩国等发达工业化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经验和举措,提出推进我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1)加快调整和制定有利于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财税政策,积极推动税制改革,尽快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鼓励生产性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调动其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的积极性;实行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运用先进设备;建立信息技术开发应用的准备金制度,允许企业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相关风险准备资金,并在计征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加快制定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推动国内风险投资的发展。

(2)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建议设立引导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信息技术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应用,形成示范工程;开拓财政投融资的筹资新方式。

(3)加快推进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实施信息产业科技规划或重大专项,倡导引进与创新并重,政府采购向信息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倾斜。

(4)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政府为主导搭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推进平台,大力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加强和完善市场规范与监管,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统计与评价体系建设。

(5)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尤其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急需的机电一体化人才的培养;制定教育培训税收优惠,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由现行的按计税工资总额提取1.5%提高到5%;修订个人所得税政策,鼓励个人加大对教育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