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为什么自来水厂只有一家——自然垄断

天气太热,凌若晗从图书馆自习回来就洗澡去了,可这一洗就洗了40多分钟,不是真要洗那么久的,就是冬天也不需要那么久,只是她运气不好,洗了一半,停水了。她倒也不是很着急,因为这几天经常会停个10分钟、8分钟的,天气热了,北方缺水,供应不过来。只不过,她今天运气真的很差,这次停了20多分钟,她只好在里面多待了20多分钟。出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怎么就一家自来水公司啊?要是多几家肯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在里面憋死我了。”

罗小曼说:“想法是不错,可很难实现。供水公司是自然垄断企业,其他的企业就是有想法也进不来。”

凌若晗说:“既然是垄断行业,为什么不能拆分?就是寡头垄断也好,至少有个竞争,这倒好,独此一家,连竞争对手都没有?”

罗小曼说:“自然垄断可不等同于一般的垄断,这种垄断形成是由市场的自然条件决定的,经营这些部门如果不进行垄断而进行竞争,则反而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就拿供水来说吧,供水形成的自然垄断是由其高昂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决定的,这些基本的管道建设需要大量的成本,而这些成本不可能在开始建设时就分摊给消费者,如果这样的话,开始建设时就没有消费者能用得起自来水了。这里面的市场需求量几乎是固定不变的,不可能因为你多提供服务或者多几家服务,市场需求就会增加。如果增加几家公司,只会造成建设的浪费,而不是说有了竞争就提高了效率,最后大家都赚不到钱,反而使服务质量下降。所以这样的行业,最开始只能由政府出面投资建设,等需求量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可以收回成本,这也是规模经济的效应。这样在这个行业里就形成了垄断,我们称这种垄断为‘自然垄断’。”

凌若晗说:“嗯,这样一说,这些行业确实没有办法,垄断经营才是最有效率的选择。除了供水行业,目前我看供电、供气、铁路等行业应该都算是自然垄断行业了,这些行业和供水行业一样,其特征都是必须有规模经济后才可能产生效益。不过虽说是垄断行业,倒也还好,价格和服务方面也不是特别离谱,都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即使最近供水出了些问题,我还是比较能理解的,因为这是用水高峰期,我们也要理解一下缺水的北方的难处。”

罗小曼说:“那当然,这个虽然最开始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但最后都不是政府在直接管理,而是由政府指定相应的管理机关在行使管理的职能和权利。这些年虽然这些行业先后爆出一些丑闻,像服务不好,工资过高等现象。但是随着监管当局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监管的手段和措施越来越先进,这些现象是越来越少了。而且,现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消费者对这些行业的社会监督也要求这些行业本身要改进服务质量。这些行业虽然不能完全市场化,但有的行业在小范围内引入竞争机制,对这些行业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对消费者来说也更有利,像这几年电信行业的转变分家,我们得到的服务就越来越好,同时我们需要付出的消费成本也越来越低了。我们应该相信,随着各项法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加上消费者的用心监督,这些行业一样可以为我们提供优质服务的。”

自然垄断也是一种垄断形式,但和传统的垄断有一定的区别。传统的垄断市场的条件是:

(1)市场上只有一个卖者,它控制着整个行业的全部供给。在垄断市场上,厂商和行业两个概念完全重合,行业中唯一的厂商就是垄断厂商,而这个垄断厂商就代表了一个行业。

(2)垄断厂商的产品没有十分近似的替代品,它与其他产品的替代弹性是非常低的。由于垄断厂商控制全部供给,且产品具有永久特色,所以垄断厂商是价格的决定者。

(3)不许有新厂商进入,垄断厂商控制着市场周围的种种进入障碍,这些进入障碍有的是由于政府征收关税、颁发特许证、给予专利及提供其他形式的保护而形成的,有的是对某些自然资源的控制而形成的,有的是因为某些行业需要巨额投资或者高精尖技术而形成的,等等。

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在现代,这种情况引起的垄断已不多见。而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则与规模经济紧密相连,指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者更多的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给一种物品或者劳务,如果相关产量范围存在规模经济时自然垄断就产生了。现代法学一般认为,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

自然垄断一般具有效率主导性、呈现网络经济特征、资产具有沉淀性与专用性和产品的日常性等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