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商鞅变法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为进一步加强秦献公时期的改革措施,在国内下令求贤。卫国的商鞅来到了秦国,得到秦孝公的赏识。

公元前356年,商鞅进行了第一次变法,为了使新法得以推行,表明国家言而有信,商鞅命人在都城南门放了一根三丈长的木头,说若是有人将其移到北门,将付给他五十金的报酬。一位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即付给五十金的奖赏。此法果然使新法在秦国百姓心目中树立了威信。

公元前350年,商鞅开始针对政治、经济制度进行了第二次变法。例如:废井田、开阡陌;建立县制;奖励耕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