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反矿税监使

明朝中叶,朝廷进一步加强对私营手工业的控制,尤其是采矿、制瓷、纺织、制盐、制茶等私营手工业倍受限制,且不断遭受盘剥和掠夺。明廷一再禁止民间开采煤、铁、铜等矿产,于制瓷业中实行“官搭民烧”,即将原由官窑烧制的瓷品,交民窑烧制,但出价极低,若烧不成,则由民窑赔偿,因此造成许多民窑破产。纺织业中则强制推行领织制度,官府出钱粮或丝料,交由机户织造,织毕交官取酬,不过“每发后期,且多扣克,以腹削之余,市腾涌之料”①,机户反因赔本而破产。明朝实行盐、铁专卖制度,商人未经许可,不得经销盐、铁。此外明廷严格执行海禁政策,禁止商人下海通商。而国内经商更是关卡林立,苛捐杂税多如牛毛。“行货有税矣,而算及舟车;居货有税矣,而算及庐舍;米、麦、菽、粟,饔飧也而税;鸡豚,肉食也而税;耕牛、驴、骡,一畜产也而税。搜刮于十五郡之中,遍及于一百十六州县之内”②。

政府对私营手工业的限制与盘剥,极大地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同时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加之嘉靖、万历年间,统治集团的荒淫腐朽,府库日渐空虚,朝廷财政危机不断加剧。

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起,神宗为了摆脱入不敷出的财政危机,陆续派遣大批宦官作为矿监税使,分赴各地课敛诛求。税使专事在重要城镇、关隘和水陆要道上设立关卡,课征商税。“水陆行数十里,即树旗建厂。视商贾懦者肆为攘夺,没其全货。负载行李,亦被搜索。又立土商名目,穷乡僻坞,米盐鸡豕,皆令输税”③。税使亦遣爪牙于长江上拦截过往船只,强行征税,以至于一舟扬帆三四百里,就要交五六次税。运河仅临清至济宁段,约400里长的河段上,“层关叠征”。而矿监更以开矿为名,见“富家钜族,则诬以盗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④。他们拆民房,掘良田,挖坟墓,无所不为。

矿监、税监使的“纵横绎骚,吸髓饮血”,极大地摧残了工商业的发展,使“天下萧然,生灵涂炭”⑤,大量的工商业者破产,店铺倒闭。如河西务原有布店160余家,倒闭多达130多家。山东临清原有绸缎店32家,倒闭21家;布店73家,倒闭45家;杂货店则关闭了41家⑥。由此可见,“自税使纷出,而富商之裹足者十二三矣。及税额日增,而富商之裹足者十六七矣”⑦。商贾裹足,商业萧条,政府的税收亦大为减少。万历二十五年(1597),仅崇文门、河西务、临清、九江、淮安等地税卡每年可收税407500余两,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减少到266800两。

矿监、税监的横征暴敛,极大地损害了工商业者及市民的利益,引起手工业者、中小商人的反抗。在一些地方出现工商业者武装开采矿产,武装贩运私盐、私茶的斗争,最终则导致了更大规模的反矿监、税监的斗争。万历二十四年(1596),宦官陈奉领命人湖广采矿征税这位矿监使“恣行威虐”,奸淫劫掠,无恶不作。稍有不顺即鞭笞官吏,甚至白昼剽劫,“惨毒备至”。仅二年间,他在湖广地区就搜刮到“金宝财物巨万计”⑧。湖广商民对其行径恨之入骨,先后爆发民变十余起。万历二十七年(1599),这位陈奉又赴荆州征税,依旧随意加税,“剽劫行旅”。数千市民相聚,向其投掷瓦石。陈奉狼狈逃窜武昌。次年,陈奉继续在武昌征税,再次借机敲诈,凌辱妇女,横行霸道。愤怒的武昌市民连续发动反对陈奉的“民变”。商民六万余人包围其公廨。陈奉被地方官府救出后,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正月,对武昌商民血腥报复,令官兵“举火箭焚民居”。再度被暴行激怒的群众奋起反抗,数万人又一次包围了他的公廨,吓得他躲藏至楚王府中。商民抓陈奉不得,遂将其爪牙“捆缚手足,投之于江”⑨。武昌商民的反抗斗争,终迫使明廷不得不于四月下令撤回陈奉。万历二十七年(1599),山东临清也爆发反对税使马堂的斗争。税使马堂及其爪牙,在临清胡作非为,“白昼锒铛通衢,睨良家子富有者,藉其业之半;佣夫里妇,负斗粟尺布贸易者,直描夺之”。马堂原是天津税监,兼管临清税务。他在山东7年间,每年抽税不下十五六万两,而上缴朝廷不过七八万两,其间隐瞒税额共达130余万两。他在临清网罗地痞流氓数百人充当其爪牙,白昼抢劫,“抗者辄为违禁罪之”。马堂一伙的行径,造成“中人之家,破者大半”⑩。忍无可忍的临清市民“远近罢市”,“匡织手”王朝佐率万余民众围攻马堂,放火焚毁税监衙署,杀死其爪牙37人。事后官府手临清搜捕要犯,株连者甚众,王朝佐挺身而出,临刑前面不改色,英勇就义。

万历二十九年(1601),苏州也爆发反抗税监孙隆的斗争。孙隆和他的参随黄建节及地痞汤莘、徐成等12人,先于苏州设立“五关”,恣意征收商税,以至于“吴中之转贩日稀,织户之机张日减”,以织造为业的织工更处于“岌岌乎无生路”的窘迫境地。孙隆一伙仍不满足,继而又议定,城内机户每张织机,收银3钱。又规定凡缯之出市者,每匠纳银2分。此法颁行之后,“机户皆杜门罢织”,机工则“自分饿死”。六月初三日,愤怒的织染工2000余人在织工葛贤的率领之下,于苏州玄妙观宣誓,“欲为吴民剿乱”,表示“宁拼死救此一方”,提出“不杀(税)棍、不逐孙不休”的斗争口号。反抗的市民制定了不取一钱一帛、不错杀一人的严明纪律。葛贤手持芭蕉扇指挥市民,先后殴杀孙隆的爪牙汤莘、徐成等人,捣毁税监行署,逼迫苏州府衙交出孙隆。他们还捶死税官多人,纵火焚烧豪富宅第等10余家,且于城郊遍贴榜文:“税官肆虐,民不堪命;我等倡义,为民除害。”在市民的反抗斗争面前,孙隆吓得到处躲藏,最后在地方官府的保护之下,偷偷溜出苏州城,逃往杭州。明廷恐怕事态进一步扩大,只好将孙隆撤换掉。

湖广、临清、苏州等地工商业者及市民反矿监、税监的斗争,此起彼伏,形成明后期反抗明廷横征暴敛、残暴统治的斗争高潮,而且很快向其它地区蔓延发展,形成一股规模宏大的反矿监、税监的斗争洪流。

明万历三十年(1602)九月,江西景德镇爆发了瓷窑工人反对税监潘相的斗争。万余名瓷工奋起反抗税监的暴虐,放火烧毁御窑,打死潘相爪牙陆太守,潘相本人也被儒童殴打致伤。

万历三十一年(1603),太监王朝管督北京(今北京)西山煤矿,他恃矿监之权势,向民窑大肆勒索。民窑主王大京代表诸窑主与王朝等人交涉,却遭拘捕。这一行径激起窑主与窑工的联合反抗。窑工和运煤夫结队,浩浩荡荡开进北京内示威,“黧面短衣之人,填街塞路,持揭呼冤”。这场斗争直接威胁到位于京城的朝廷,明帝不得不撤走王朝。

万历三十四年(1606),云南也爆发了反对矿税监杨荣的斗争。奋起反抗的百姓杀死杨荣,投尸于烈火之中。

此外,西安、新会、香河、福州等地的工商业者和市民也相继掀起反对矿监、税监的斗争。这场斗争始终不断,一直延续到明朝末年。它与农民反抗明朝腐朽黑暗统治的斗争相呼应,沉重地震撼了明朝的统治,加速了明王朝的覆灭。

注释

①《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

②《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五《矿税之弊》。

③④《明史》卷八○《食货志》。

⑤《明史》卷三○五《陈增传》。

⑥《明神宗实录》卷三七六。

⑦《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二三一《杂税》。

⑧⑨《明史》卷三○五《陈奉传》。

⑩《明史》卷三○五《陈增传·附》。

《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一。

蒋以化《西台漫记》卷四。

《明神宗实录》卷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