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克凡公国一处偏远的小山村,非常穷,穷得差点连‘隔水珠’都无法维持。村子守备队也只有寥寥二十人,倘若出现什么大型变异鱼类在村外袭击村民,根本什么都做不到。
在这个村子里,有一个丑小孩,他的脸曾被火烧伤,相貌狰狞,其他小孩看到他都会哭泣着跑开。
万幸的是,他以前的亲人似乎给他留下一笔不大不小的钱,托管在村长那里。他独自一人住在村子最边缘的山岗的小屋里,一直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他很丑,也很懂事。经常拿些妇人们喜欢的小玩意儿哄村子里的妇女们。以此作为交换,向妇女们学各种各样的技能。
“我总不能像废人一样过一辈子吧,学点什么,打发下时间也好啊。”这就是他常说的话。
对于一个残废而言,这样平稳地过一辈子,似乎是最好的选择了。
这一天,丑小孩突然接到了一个外地传来的口信,内容只有寥寥数字:约翰弟弟,我是艾伦妮,感谢上天,我终于找到你了,快来查宾镇红树旅馆跟我一聚。
丑小孩二话不说,立刻去村长家,跟村长拜别。
“谢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我终于找到我失散多年的表姐了,她让我过去跟她一起住。”
望着丑小孩脸上两指粗的巨大疤痕,村长尽管看惯了,还是有那么点不舒服,但他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象征性问候几句就同意了。
丑小孩随着村里去镇子的小商队出发,花了三天时间到了这附近最大的城镇——查宾镇。
他拜别了商队,穿上遮盖住大半张脸,只留下下巴暴露在外的头盖,左转右转,来到一处偏僻的后巷。
刚踏入后巷,他就感到了一股缥缈而冷冽的杀气,心中不禁肃然起敬。
“不愧是恩人的传人,这么年轻就有如此魄力与杀气。我开始明白恩人为何要花心思作这么费周章的安排了。”丑小孩直起身子,掀开头盖,露出他那张人见人怕的脸。
空气中飘荡着迟疑的气味,过了好几秒,一个跟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孩子,从后巷的阴影中出来,站到了他的面前。
这种感觉相当奇妙,明明不是镜子,眼前人的相貌却跟你一样,而且你还知道,今天过后,‘你’将不再是‘你’,‘他’也不再是‘他’。
“我对外一直用约翰.卡帕这个名字。”接下来,约翰的称呼变了:“你记住,你所生活的那条村叫约翰的有二十三人。附近几个村子里,姓卡帕的有七十多人。”
约翰一边说,一边脱下自己的衣服交给新的‘约翰’,同时,宛如变戏法,随着他手掌在脸上的抹动,他的脸在一点一点改变着,很快,他就变成一个英俊的金发小孩。
新约翰在沉默中接过衣服,静静地聆听着原来约翰的解说。
“约翰,从这一刻起我就要这样叫你了。你称呼我为扎斯吧,这是我即将要使用的名字。我的新身份是克凡公国菲利柯斯侯爵失散多年的独生子……实际上他儿子早死了,因为特殊的原因我却拥有了他儿子的血。”扎斯对新约翰神秘一笑:“冒充侯爵独子这可是天大的罪过哦,千万不要说出去。”
约翰点点头。
“接下来我要说的,请你哪怕是死也要背下来。”
约翰再次点头。
接着,扎斯从他四年前如何到那条小村说起,详细描述了村子里所有的一切。从村长家的花猫是什么毛色习性,到查理阿姨的小腿上有个什么形状的胎记,扎斯就在没人的后巷中,悄声跟约翰说了足足一个小时。
扎斯本以为这个新约翰要花上几个小时才能背完这些东西,他惊奇地发现约翰仅仅听过一次,就能一字不漏地背下来。
“约翰,我真佩服你。你不愧是恩人发誓要不惜以生命为代价都要保护的孩子,真有你的。”
“……”
“还有,如果我顺利回到侯爵家,那我会继续充当你的副手与影子,尽可能满足你一切要求。有必要的话,我甚至可以再次跟你调换身份,为你去死。”扎斯说得非常轻描淡写,他的目光中透出的坚定却不容质疑。
“谢了。”
“要谢就谢恩人吧,是他安排了这一切。”扎斯脸上又浮现出沉思与回忆的表情。好不容易才从美好的追忆中回过神来,他继续说道:“作为保护你的计划的一部分,一个不知情的女孩在几天前被通知有人找到了他的弟弟,实际上她的亲生弟弟跟没有伤疤的你有九分相似,可惜四年前就死了。而你,因为四年前一场大火烧坏了脸,从此性格大变,变成怎样都不稀奇,对么?说实在的,我们都是十岁半的小孩,都需要人照顾……”
约翰冷冷地打断他:“我不需要人照顾。”
“那你去让那个可怜的女孩再心碎一次好了。”扎斯露出无奈的表情。
“……”
“我不知道你将来需要什么技能。所以无论是烹饪、野营、格斗、只要是那条小村子或者在附近镇子能学到的技能我都多少学了点。这是清单,噢,上面还有以后联络我的方法。”扎斯交给约翰一叠厚厚的纸,这已经不是清单了,这活象一份残疾少年的苦苦求生录。上面记载着少年为了生存,不惜学习任何有可能带给自己幸福的技能。
最后,当扎斯说完,约翰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义父,谢谢你,你留给我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了……或许,我穷一生都无法报答你的恩惠。
“好了,就这么多吧。一个月后你可以尝试联络我,看我是否当上侯爵子嗣了。”正当扎斯准备离去之际,约翰突然叫住了他。
“等等,我可以问,到底‘他’帮了你什么。能让你帮我帮得这么彻底。”
“他给了我新的生命,也给了我所有仇人的生命,就这么简单。”扎斯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随之消失在巷口。
约翰久久不语,他想了一会儿,出去后,走入红树旅馆,果真给予那个可怜的大姐姐一个心灵重创,无视背后传来的哭声,离开了这个镇子。
三天后,丑小孩约翰来到了克凡公国南方第一大城朗斯城。
能够成为大城,自然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
首先这里是埃里阿尼冷流和查斯谷特暖流两股洋流交汇地。冷暖流的交汇直接的结果就是这里成为克凡公国境内三大天然渔场。
其次,这里是方圆两千公里范围内最大的抑制剂和培养液原产地。奥逊甲的实质就是经过人工改造的变异生物。往往单一品种的变异生物很难提供令人满意的性能和功能。如果奥逊甲既能拥有鲨类的近战攻击,又能有毒刺之类的远程武器,那该多好呢。基于战争需要和人类的私心作祟,早在七海纪65年,秘法大师们就开始了复合奥逊甲的研究。终于在十年后,一种能把两种完全不同的变异生物结合在一切的新发明诞生了,这就是抑制剂和培养液。
抑制剂强行压下生物体内的免疫系统,强迫免疫系统关掉。避免免疫系统自动攻击强行接上来的生物组织。
而培养液分两种,一种是同化液,大量培养其中一种生物的细胞,让其强行取代另一种生物的细胞。比方说想培养一种带章鱼触须的变异鲨,那就快速培植鲨鱼细胞,然后让鲨鱼细胞通过手术接口,进入章鱼触须,最终完全取代所有章鱼细胞,也让章鱼触须成为鲨鱼身体的一部分。
另一种培养液则是生长剂。作用是刺激结合在一起的两种生物各自成长,形成各自独立的生物循环系统。也就是说另一个巨大的结合体内,有两种生物在一起共同生活,并行不悖。
至于最后的优势,则是第二个优势的衍生物。由于这里是世上有数的奥逊甲培养液和抑制剂原产地,进而导致大量奥逊甲制造师涌来,把工作室设在朗斯城。直接使得朗斯城一举跃升为世上四大奥逊甲生产地之一。
同样,作为公国最重要的军事都市,朗斯城的地位仅次于王都。在朗斯城里,总共驻扎了十二个整编军团,连城卫和巡逻队合计十五万奥逊甲大军。
跟沙雅城一样,朗斯也分为内外城。内外呈环形分布,共分五层。实际上真正的城市是最里面的一二三层,防御机构也是第四层开始才有。
最里层不知道,第二层是贵族宅邸和政府机构,第三层是奥逊甲工厂和有名制造师的工房、高级奥逊甲贩卖场等。至于第四层是民营的小型工房以及低级奥逊甲商业机构。最外面的第五层主要是贫民区了,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的贫民为工厂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
而那些没有名气的制造师、维修师也乐于收学徒。因为除了食宿外,学徒是不需要付工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