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中国佛教哲学的形成(3)

从思想渊源和思想特色来看,隋唐佛教宗派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依据印度佛典立宗,在教理上,几乎没有或很少发展,如三论宗、唯识宗、律宗、密宗就是如此。三论、唯识两宗也有一定的创造,但多属于原有理论的推论性发展。另一类是将印度佛教经典和中国固有思想文化结合起来,或者是以中国固有思想为主结合印度佛教的某些信仰而创立的,这是通过多方选择、融合重构而综合创造的宗派,如天台宗、华严宗和禅宗就是如此。天台宗奉《法华经》为宗经,根据《法华经·方便品》,倡导方便法门,吸收道教的丹田、炼气等说法,宣扬先成神仙再成佛,从而和道教信仰相融合。天台宗人还吸取儒家的人性善恶观念,从而和道教信仰相融合。天台宗人还吸取儒家的人性善恶观念,宣扬去恶从善,把佛教修持说成类似儒家的道德实践。华严宗奉《华严经》为宗经,此宗以《华严经》的圆融观念为依据,与融中国固有的诸说于一炉的包容思维相协调,提出宇宙万物之间、现象与本体之间圆融无碍的宇宙观。此宗还直接把儒学和道家、道教思想纳入佛教思想体系,并在一定意义上沟通了儒、道、佛三家的人生理想境界和儒、佛两家的道德规范。至于禅宗,这是在中国固有儒、道文化的熏陶和影响下,受佛教解脱思想的启发,吸取佛教外壳、打着佛教旗号而创立的宗派。禅宗以性净自悟为宗旨,主张不立文字,教外别传,见性自悟,顿悟成佛,认为佛性本有,觉悟不假外求,不读经,不拜佛,不坐禅,行住坐卧,挑水烧柴,都可以悟道。后来一度发展为呵祖骂佛,提倡超祖越佛。可以说,禅宗是中国儒家的性善论、良知说、人皆可为尧舜的观念和道家的任运自然的人生态度的宗教化。十分明显,在天台、华严、禅诸宗中,都蕴含着丰富的中国佛教哲学思想,需要我们去开掘、整理、研究和总结。此外,净土宗的教义,可以说是与儒家思想和道教主张相呼应。儒家强调诚心、崇奉经典,为净土宗人的修持提供示范。道教所说的美好仙境,给净土宗人以巨大鼓舞,他们极力宣扬和追求西方极乐世界。

中国佛教哲学形成的根源,深究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下面分述之。

一、地理环境

不同的地理环境对于中国佛教哲学不同派别的形成是有一定影响的。首先,交通地理在中国佛教哲学形成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佛教沿丝绸之路自西向东传播,沿线的重要都市成为了佛教僧侣聚居之地,也是佛教哲学思想最早产生之地。如道安、僧肇等人的佛教哲学思想在长安形成,就是一个突出的实例。其次,政治地理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如南北朝时代,主要是由于政治地理的隔离,致使南北两地佛教分别形成了重实践修持和重理论玄思的鲜明特点,表现为两地佛教不是学派的的不同哲学思想色彩。又如,作为政治、文化中心的首都及其周围地区,往往是佛刹林立、高僧聚集之地,也是佛教宗派创立较多之地。在这些地区形成中国佛教哲学也是极为自然的事,如唯识宗、华严宗、净土宗、律宗和密宗,就是在唐代京都长安形成的。再次,都市与山林都是佛教寺院集中的地方,都市佛教多接近社会上层人士,山林佛教则多与下层平民为邻,前者重视义理,后者偏于修行。禅宗哲学思想的产生与山林环境相关,反映了平民百姓追求解脱的愿望,表现出素朴、简易的风格,只是后来一些禅师与士大夫交往而愈来愈偏离了原来的思想轨道。

二、自然经济

佛教的发展必须凭借一定的经济助力,也必须与一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经济是佛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佛教哲学形成的重要根源。中国佛教哲学是在中国古代自然经济基础上形成,换句话说,中国古代自然经济决定了中国佛教哲学的发展趋势和思想性格。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寺院经济对中国佛教哲学的巨大影响。寺院经济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庄园经济,二是自耕经济,这是导致形成两类不同宗派哲学的重要因素。

佛教寺院经济在东晋十六国时期逐渐形成,并在南北朝时期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一直到唐代中叶,一些大的佛教寺院,基本上就是一座封建庄园。这些寺院既是宗教组织,也是社会的和经济的组织。寺院庄园经济,包括农田、园林、果菜、畜牧、碾硙、手工业等多种内容,构成一种综合经营的自然经济体系。如北魏时昙鸾在山西创建玄中寺,孝文帝赐予寺庄;至唐代,德宗和宪宗也敕赐寺庄,以致共有方圆一百五十余里的区域。又如,南朝梁时郭祖深说:“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所在郡县,不可胜言。”[注释:《循吏·郭祖深传》,《南史》卷70,第6册,1721页,北京,中华书局,1975。]这实际上是南北朝寺院经济的真实写照。这里讲的丰沃资产包括田地、园林、资财、商业贸易。在唐代初期,如长安清禅寺,“竹树森繁,园圃周绕,水陆庄田,仓禀碾硙,库藏盈满”[注释:《慧胄传》,《续高僧传》卷29,《大正藏》第50卷,697页下,]。长安西明寺仅由唐宗敕赐田园就有百顷,净人百房,车五十辆。[注释:苏颋:《唐长安西明寺塔碑》,《全唐文》卷257,259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到了武则天时期,更是出现了寺院“膏腴美业,倍取其多:水碾庄园,数亦非少”[注释:《狄仁杰传》,《旧唐书》卷89,2893页,北京,中华书局,1975。],有的寺院所在地方“公私田宅,多为僧有”[注释:《资治通鉴》(7)卷205,6498页,北京,中华书局,1976。]的局面。寺院经济的高度发达,为隋唐佛教宗派的创立提供了充足的物质条件,使一些佛教大师有富裕的物质保证,有充裕时间去注释经典、阐发义理,组织、创造庞大的佛教思想体系,也推动这些佛教大师竭力缩小并调和佛教思想与中国固有文化、佛国世界与现实社会的距离和矛盾。如天台宗、华严宗的佛教哲学体系就表现出这种思想特征。

唐中叶以来,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逐渐发生了深刻变化,上层僧侣地主的各种特权渐次丧失,寺院庄园经济渐趋衰落。又经唐武宗的灭佛事件,寺院经济遭受沉打击。一些僧侣转向开垦土地,尤其是禅宗寺院,有的虽仍有田庄、山林等寺院领地,但禅宗僧徒奉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原则,不断在南方山区开垦耕地,自垦自耕成为禅宗丛林经济的基本特征,农禅结合成为禅宗僧徒生活的基本方式。禅宗寺院的自垦自耕、自己自足的农业经济生产方式,决定了禅师追求自我满足的精神境界:禅师重视个体切身体验,强调自我的开拓奋斗,并将宗教生活与现实生活相结合,从现实生活中求得自我精神解脱。

三、政治结构

中国封建社会结构,尤其是社会政治结构具有与印度社会政治结构显著不同的特征。印度是实行种姓制度的国家,人们按职业分为四大种姓,依次为:婆罗门,是专门从事祭祀和文化教育的僧侣,为最高等级;刹帝利,即武士、王公贵族,从事政治和军事活动;吠舍,是从事商业贸易的平民;首陀罗,即苦力,从事各种繁重劳动,为最低种姓。后来各种姓又分化出三千多种亚种姓。此外,还有“不可接触者”或“贱民”。不同种姓世代相袭,互不通婚,互不交往。印度又是一个长期处于割据状态的国家,五六百个大小王国互相争霸,相持不下,长期分裂。印度部派佛教的分裂、大小乘佛教的斗争、大乘佛教内部空有两宗的对立,以及密教与显教的差异,都是和这种政治结构相关的。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结构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并通过郡县制、官僚制和宗法制来贯彻。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是中国封建政权组织形式,君主即皇帝,为国家元首,是世袭和终身制的,并被奉为神的化身。在长期的统一政治局面中,这种君主专制越来越强化,在明代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直到清朝被推翻,君主专制存在了两千多年。自秦至隋唐,君主还通过郡县地方政权组织来控制全国的统治。郡县制成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权组织的一部分。为了配合郡县制,又实行以察举、科举方式产生政府官员的官僚制。为了维护封建政权、族权和夫权,在国家政权顶端皇室和社会基层实行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的宗法制。君权主义的绝对性,要求将宗教事务置于国家管辖之下。自北魏和后秦以来,国家实行僧官制度,设置官吏、机构,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如制定寺院建制、僧尼定额,发放度牒,编制僧尼户籍,任命下属僧官以及重要寺庙住持,还主持重要佛事活动,以及管理僧人日常生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