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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序說
論語集注卷一
學而第一 此為書之首篇,故所記多務本之意,乃入道之門、積德之基、學者之先務也。凡十六章。
為政第二 凡二十四章。
論語集注卷二
八佾第三 凡二十六章。通前篇末二章,皆論禮樂之事。
里仁第四 凡二十六章。
論語集注卷三
公冶長第五 此篇皆論古今人物賢否得失,蓋格物窮理之一端也。凡二十七章。胡氏以為疑多子貢之徒所記云。
雍也第六 凡二十八章。篇內第十四章以前,大意與前篇同。
論語集注卷四
述而第七 此篇多記聖人謙己誨人之辭及其容貌行事之實。凡三十七章。
泰伯第八 凡二十一章。
論語集注卷五
子罕第九 凡三十章。
鄉黨第十 楊氏曰︰「聖人之所謂道者,不離乎日用之間也。故夫子之平日,一動一靜,門人皆審視而詳記之。」尹氏曰︰「甚矣孔門諸子之嗜學也!於聖人之容色言動,無不謹書而備錄之,以貽後世。今讀其書,卽其事,宛然如聖人之在目也。雖然,聖人豈拘拘而為之者哉?蓋盛德之至,動容周旋,自中乎禮耳。學者欲潛心於聖人,宜於此求焉。」舊說凡一章,今分為十七︹一︺節。
論語集注卷六
先進第十一 此篇多評弟子賢否。凡二十五︹一︺章。胡氏曰︰「此篇記閔子騫言行者四,而其一直稱閔子,疑閔氏門人所記也。」
顏淵第十二 凡二十四章。
論語集注卷七
子路第十三 凡三十章。
憲問第十四 胡氏曰︰「此篇疑原憲所記。」凡四十七章。
論語集注卷八
衛靈公第十五 凡四十一章。
季氏第十六 洪氏曰︰「此篇或以為齊論。」凡十四章。
論語集注卷九
陽貨第十七 凡二十六章。
微子第十八 此篇多記聖賢之出處,凡十一章。
論語集注卷十
子張第十九 此篇皆記弟子之言,而子夏為多,子貢次之。蓋孔門自顏子以下,穎悟莫若子貢;自曾子以下,篤實無若子夏。故特記之詳焉。凡二十五章。
堯曰第二十 凡三章。
更新时间:2019-10-29 14:38:53